1月11日 凌晨

很久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场景了,用一支笔,一个本子来度过睡觉前的时光。自从买了电脑之后,我几乎再也没有用纸和笔写过什么。

虽然多年前还曾说怀念纸张的墨香,享受笔尖下流淌文字的快感,但还是沉溺于键盘鼠标的方便快捷。他们不会像现在这样,在纸上留下修改的痕迹,一切都只是呈现着最终的模样,似乎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也渐渐不再在下笔前认真思索文字,而是随意敲打,反正可以方便地抹去痕迹。

重新提笔也许只是一时冲动。我也不知这一猛子的热情能够持续多久,写一天算一天吧。也许根本没有一猛子的热情,只是突然昏了头想要动笔而已。恐怕会只写一天就再也没有了。

值得庆幸的是,桌子上扔了许久未曾触碰的几支笔都还能够写出自来,摆在柜子上的那排本子还有一个全新的未曾用过。

我也稍微犹豫了一下,就为了一时的快感用掉一个新本子是否值得,也许应该等到准备好再动笔,但我很快就想明白,所谓准备好,不过是个胆怯的托辞,我永远都不会准备好的。我只有不假思索地把自己抛向空中,任由八面来风将我吹向四方。

这不就是那句“我是风中的落叶,看我如何飞翔”么。

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软皮笔记本,和曾经那些日记本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它的那些前辈早已在数年前就从一个新本子变成一个写满文字的本子。翻开它的牛皮纸封面,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白纸黑线,除了能把一个接一个的汉字填进去,再也没有其他一丝一毫花哨的装饰了。

劳博给我过我一个硬皮笔记本,让我用来做笔记,一直没开拆。刚才打开看,里面的装饰很漂亮,但却没有横格线,也不是白纸,我不喜欢。那种本子是给小女生用的,可以随意画个小图画在上面,却并不适合我。

刚才写扔在桌上的几支笔都还可以用,现在发现其实不是。每一支都只用了一会儿,就罢工了。现在已经换到第四支,也是最后一支,它若也挂了,今天就只能这样了。

一转眼已经写了快两页,现在写博客,键盘一敲就是一千多字,换算到这种本子上,估计要接近三页吧。记得从前写日记时,总是只写一夜,那时就已经很满足了,现在越写越长,不知是成长了,还是废话越来越多。

但有一件事一点没变,写字还是很难看,而且明显比当年更难看了。

从小写字就很丑,为这事没少挨骂挨打,也下决心练过几次,但都半途而废,终于越练越难看了。

有时也后悔,当初怎么就没有好好坚持呢,但时间久了,也就那么着了。

写了挺长,回头读读,其实什么也没写。不过写在纸上的感觉确实不错,我又想起高中晚自习写日记的那些时光,一个字一个字爬过去,青春也就一起爬过去了。

回到动笔的原因,既复杂也简单,面对一个瓶颈,总要有所改变。也许更好,也许更坏,但原地不动,就只有覆灭。

《我动笔你在意么》将是一个台阶,这个和大梵在一次不算短也不算长的谈话之后他送给我的题目,将把我送上一个新的高度,会是过去多年时光的沉淀与反思。

我要用很长的时间来写完它,若过去了,会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若过不去,希望还有再来的机会。

今天就这样吧。

晚安,风中的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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