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往往都是这样。
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天,所谓很久很久,其实大约只有两三个月。在世贸天阶闲逛,似乎是有朋友来,所以吃饱了撑着了去遛食,看到那有一家新华书店。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的,可能很早就在那里,也可能才开不久,反正就是那次闲逛时候才发现。
于是,就说可以周末没事干的时候去那里看书,现在,几个月过去了,新华书店依然在那里,我们却从没去过,也再没有提起。如果不是辉辉来,恐怕直到我从这里搬走,都不会走进去,甚至连走进去的想法都不会再有。倘若非要有例外的话,那一定是某次偶然路过门口,又会生出“可以周末没事干的时候去那里看书”的想法,然后再次重复“从没去过”的故事。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
去书店买书的次数,我几乎可以掰着指头数出来。只要看看书架上有什么书,就可以清晰地数出来什么时候为了什么在哪家书店买了哪本书。
有一次进书店应该是小学三年级,在新乡,买了一本《狐狸列那的故事》,现在还在家里的书架上摆着,每次回家还会翻开看看,因为书架上实在没什么书。
又一次进书店,应该是小学五年级的样子,在北京。我想买两本小说,书名已经忘记了,似乎是凡尔纳的科幻小说。爸爸说两本挑一本吧,另外我看这本习题还有这本作文不错。我犹豫了一下说,还是两本小说都别买了吧,这习题和作文也别买了吧。结果是小说当然就不买了,习题和作文还是要买的。
唯一一次特别积极地进书店买书,是小学升初中考完试,和几个朋友把攒了好几年的各种课本蹬了个三轮车直接送到废品收购站,换了一百多块钱,跑到书店换了几本书。《基督山伯爵》就是那时候买的。还有其它几本书,已经忘记是什么了,也不知道这会儿在谁的手上。
还有一次进书店,是大学三年级。冬天,川端康成的《雪国》,买来送人的,只可惜尘世如潮几多变迁,买的时候就已经无人可送了。
再后来,似乎就再也没有为了自己买书而进书店了。
因而我一直怀疑,自己到底算不算一个读书人。一个不读书的人,似乎是不能算作读书人的。可是一个读书的人,也未必就是读书人吧。
但其实我还是挺经常去书店的,只不过不是为了去看书。
东直门的银座下面有一家光合作用书店,我常常和朋友在那里约见面,尤其是约姑娘见面的时候。“我在东直门附近呀,这样吧,东直门银座地下一层有家光合作用书店,很好找的……嗯,六点半。拜拜。”
书店这种地方,听上去肯定比某某路口的报刊亭或者公交站要体面的得多,也比某某拐角的麦当劳显得有文化,当然更比什么什么大楼的东门这样的地方有内涵。在五道口那里也有一家光合作用书店,有时候也会在那里约朋友见面。
但是绝对不能约在大众书店,比如“西单图书大厦正门见面吧”,那个地方和什么什么大楼的东门一个效果,而某某路口向西多少多少米的新华书店则大致相当于某某路口的报刊亭或者公交站。
只有那种小众书店,精巧而细致的店面,开放又紧凑的格局,才能表现出对格调的追求。让姑娘一听,还未见面心中便已经对你抬高了三分。
可惜即便如此,我在那里等人的时候,依然不看书。哪怕我等的人还没来,我已经等得百无聊赖,甚至已经等得蛋疼了,我也不肯伸出手去翻开架上的畅销书,哪怕只是看一页。
所以我一直怀疑,自己到底算不算一个读书人。
至少,我不算一个读书的人。
不过,当我在那里等人的时候,虽然不看书,却会去看那些看书的人。看那些来来往往的熙熙攘攘,看那些男男女女的走走停停,看一个人来了又走近了又远,看一本书被翻开又被合上,看人流涌动尘世浮华在书页间辗转缠绵,看往昔尘埃难落,看来日新词难赋。
恍惚之间,每个人都是一本书,过去、现在、将来,都写满了故事,在生活中恣意地蔓延着。
读人,也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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