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我还没来得及踏青就突然发现春天过去了一样,我还没来得及想好星期六和星期天干点什么就突然发现周末已经过去了。
就在我写下这两行字的同时,时钟刚刚大大方方地走过半夜12点。也就是5月17日星期天全部24小时正式结束了。
我其实不喜欢这种又啰嗦又拗口的行文方式,但是用它来凑字数确实是一个好办法。小时候写作文最头疼就是字数不够,如果那个时候会这个方法就再也不用担心字数不够而被扣分了。
我至今还能够记得三年级时候那一篇让描写铅笔盒的作文。同学的铅笔盒都是楼上楼下好几层,里里外外机关重重,光是写写颜色就得好多字,再分析一下功能,给橡皮什么的单独安排房间,一篇作文什么活不用干字数就够了。
可怜我的铅笔盒简单地像我那时的大脑,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塑料盒,里面没有上下阁楼,也没有小单间,更没有每根笔一个套的高级套房,整个就是一个通铺,一大把铅笔和一块橡皮就那么横七竖八地躺在通铺上。我是多么希望我的铅笔盒上也有那种一按就“嘣”地弹出各种杀人利器的机关,这样我的描写就不会那么干瘪枯燥。
幸运的是盒子的表面有一副画,不是那时候最流行的星矢、七龙珠、乱马什么的,而是吃熊猫吃竹子,或者是熊猫吹笛子,忘了,总之就是熊猫在干什么。还有简笔画风格的几棵草什么的。我绞尽脑汁给那个画面编了一个故事。内容也忘记了。反正没有太恢宏,一个孩子的想象力说丰富也丰富,说贫瘠也真贫瘠。大致就是森林里的小动物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如此云云。
现在这种絮絮叨叨的语言习惯也许是用电脑打字以来养成的毛病。
我从前写文章是不喜欢修改的,因为很麻烦。
本来写字就很难看,好不容易把文字挨着个摆在格子里,自己再读一遍都未必愿意了,改就更别提了。而且,在原文上改一遍,一定就涂抹地乱七八糟,按照老师的审美要求,是肯定会重新誊抄一遍的。而据说老舍先生介绍修改文章的方法时,就写了一个“抄”字。意思是一边抄一边改,抄的时候就相当仔细读了一边,自然就又推敲了一遍。又据说老舍的文章他自己要抄七遍。如此麻烦的一件事,我当然是不肯做了。于是干脆就不修改了。写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用了电脑以后却不一样了。Word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修改很方便,随时删改,涂抹修正,美观度始终不变。
一句很拗口的话如果一下子在纸上直接写出来是很困难的,逻辑复杂的话腹稿就很难打,一般要写出来读几遍体会一下再调整语序修改关联词语最后才完成一句拗口的话。这在以前,我是一定不肯干的。
但是在电脑上就可以实现了,我不需要反复誊抄,只需要原文修改就可以了。最后就变成了又冗长又啰嗦又拗口的文字了。
其实我更愿意挺起胸对着天空扬声呐喊,而不喜欢低着头看着土地小声嘟囔。只是大多数时候很胆小,站在马路边仰着脖儿嗷嗷叫终究不是一件十分雅观的事,于是就很犹豫。所以也只能退而求其次,絮絮地说着呓语一般的谜语,没有人听到,更不会有人猜得到谜底。有时候日子长了,连我自己都把谜底忘记了。
不过忘记了就忘记了吧。总是要忘记的。就算今天还能明白,也许明天再看就是另一个模样了。
一个周末过去了,也就过去了。下一个周末已经在不远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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