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走着

提笔的时候有些紧张,觉得可能写不了三页。每天都写一千多字其实不是什么困难的事,那些作家每天都写上万字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现在生活缺少刺激,并没有什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发生。我想不必拘泥于篇幅的限制,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而我又担心这就是懒惰的开始。我已经历了许多次由短变长又由长变短直至消失的变化,我更心知肚明,这样的往复循环就像魔咒始终盘旋在头顶,它早晚要来的。但我希望这次可以来得迟一些,尽量把时间点推向远方。应该为生活寻找一些令人的兴奋的触动了,时光在现在的段落已经沉寂太久了。

我今天的想写《走着》。这个题目早就想写。小时候不会骑自行车,上学不论远近,学校都以安全为由不让骑车,因而就一直走着了。在新乡时,学校规定北干道以南可以骑车,而我住在分界线路北,于是就自作主张,把自己理解为“不能骑车”一族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时还是个听话的好孩子。等到初中时,已经不那么听话了,学校门口有检查骑车上学的,我就把车停在离学校几百米的地方,然后假装自己“走路”来。后来像我这样的越来越多,学校要求所有人放学时必须列队走,幸好同学都住在同一方向,这条政策才得以实施。而我再也不能骑车了。大学倒是可以随意骑车,这也成为丢车重灾区的最大诱因。我似乎丢过两三辆自行车,有一辆一直没丢,是因为它实在太旧了,偷走也只能卖废铁,修它还不如买个新的。所以大多数时候也就用走路了。

那天与大梵进行那次不算短也不算长的谈话时,就是他送我《我动笔你在意么》题目那天,他还说,可以写写每天上下班这一路的见闻,我想了想,光华路已走了无数次,但我对它一无所知。因为我走路不抬头。

很小的时候,走着走着路,爸爸或妈妈就会忽然一巴掌打在后脑勺上,说把胸挺起来,抬着头走路。我会用用力把背挺直,昂起头。但过不了几分钟,又矮下去了。然后又一巴掌。可惜这样的时候并不长久,很快我就离开父母自己在外面飞,再也没有人在我犯错误的时候对着我的后脑勺来一耳光。所以知道现在,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不过偶尔想起旧事,还是会用力把背挺直,昂着头。在这样清冷的夜晚,我会感到一丝冰凉的空气钻进领口,看到远方迷蒙的灯火,人会变得清醒,脚下也会增添力量。

过去这些年,我并不总是低着头。高中那几年,我最是狂妄自负,从不知掩饰。每每想起高中的岁月,除了忆起在那些考试中搏杀的快感,更会记起为了住校和走读之争而耍的那些伎俩。

学校要求所有人住校,我却不愿住。也并非多么厌恶学校里的环境,也不是多么向往家里的那张小床,那时我早已不是恋家的人了。现在回看,我不肯住校的原因只有一个,挑战和践踏既有规则的快感。我伪造了年级主任的签名,并用一番花言巧语唬住了班主任,最后获得了一张长效出门证。这张出门证逃过了数次全校清洗的检查,陪伴我读过一大半高中生涯。直到高三时学校要求不论远近都必须住校时止。

那段日子也是为数不多的骑车的日子,晚上10点在国道上飙车的时光也一去不返了。可惜那张出门证不知湮没在历史的那个角落中静静蒙尘,若保存到现在,偶尔拿出来把玩,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现在每天上下班我都喜欢走路,自行车早已丢了,也没有再买新的。这段路有两条公交线路,只需两站地,但也是北京市最堵的路段之一,若在高峰等公交,只怕半小时也不会有结果,于是就走着吧。

就像小学时一样,数数脚下的地砖,只是专注于前方10米的世界。晚上过了10点,路上几乎空无一人,只有昏黄的路灯,偶尔有出租车在路上驰过,与白天的繁忙喧哗相比,宛若两个世界。

但我的世界,依然只有10米见方。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低着头。也有时候,我昂首挺胸,看见远方会有灯火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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