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简单越冷酷

也许是因为我从小的家庭环境和生活环境没有怎么受到宗教的侵扰,即使是我国土产的那种朴素的鬼神崇拜,从一开始也是概念明确的神话故事,知道是古人面对未知自然的想象,所以我后来在接受进化论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障碍。在我看来,这是一件很幸运的事。

而且现在我也更接受把进化译为演化,它不是爬梯子,而是出自同源的分叉,是面对不同复杂环境时不同生存策略和生存形态的抉择,策略可以分简单和复杂,但抉择都是平等的。就像现代人类只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真兽亚纲灵长目简鼻亚目人科人亚科人属中黄黑棕白四个种的统称,在繁茂的演化树上,这四个种都只是枝头的一片树叶。站在树下仰望,它们与这棵树上其它树枝尽头的其它树叶,并没有高低之分。

如果一定要说人类比其它物种有什么超越之处的话,那么只有人类在理性上对“演化”这一造就了今天千变万化的物种形态的自然奇迹有所察觉,有所认知,有所研究,甚至有所利用。

基于这样的认知,《自私的基因》在世界观上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多颠覆性的冲击。但还是很大程度上革新了我对自然选择和物种演化的理解。

在我最初的知识里,并未考虑过这个问题,即参与竞争的基本单位是什么。在过去的理解里,有时候基本单位是物种,环境的变化会导致物种的灭亡,催化物种的诞生,物种的性状会在漫长时间中呈现分离,猎豹与角马彼此竞逐,或是寄居蟹与海葵互利共生;也有时候基本单位是族群,因亲缘关系结成的小团体,为了存续这一共同的诉求,相互协同,共御外敌,两窝蚂蚁为了一条毛虫尸体而爆发战争;还有时候基本单位是个体,每个独立的生命都是在残酷环境中孤独的求生者,把自己的繁衍置于最高的优先级,流浪的雄狮要杀死母狮的幼崽。所有这些理解,往往只能解释一部分现象,还常常彼此相悖。因为我只是粗通皮毛,所以并未察觉其中的漏洞,但事实是,我所知的进化论,并未在逻辑上自洽。

道金斯提出的假说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今天生机盎然千姿百态的生命体,都是基因从最朴素的“保持自己稳定存在”和“大量复制自己”两个目标出发,以最简单直接的策略,与环境进行动态博弈,裂变出不同的进化趋向,而产生的复杂结果。这一假设在博弈论的数学演绎之下,逻辑上高度自洽。

而极致简单的假设和高度自洽的逻辑,往往意味着理论的正确,这一点着实令人着迷。

直到今天,原初的基因依然贯彻着“保持自己存在”和“大量复制自己”两个目标,纷繁的演化树,只是基因在实现这两个目标时营造的副产品,张牙舞爪活跃着的生命,彼此之间的竞争与共生关系,种种自利或它利的行为,皆是基因的铠甲和武器。

然而更让人着迷的是,即使是最朴素的两个目标,也是原始汤里的无机分子们在漫长的竞争中表现出来的演化结果,而不是被任何意识赋予的。换句话说,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无中生有。

这故事最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方在于,虽然我们都是被提线操弄的木偶,这已经足够让人心生无穷的空虚了,但提线的另一端却空无一物。

不过这也从另一面反应了自然语言在描述世界时的乏力。自然语言是有感情的生命在文化中创造的,不但表意不够精确,而且总是无法避免在描述时使用带有感情色彩词语。比如“自私”的基因,比如“残酷”的自然,比如生存“竞争”,比如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些描述又反向影响了语言使用者的行为,比如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产生。

其中的偏差,让我对全书的最后一句话加倍热爱。在基因制造的所有铠甲和武器中,只有人类在理性上对这一过程有所察觉,有所认知,有所研究,而成就这些察觉、认知和研究的智慧,使我们具备了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的基因。因此,道金斯在最后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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