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很亲切。我越来越觉得。
我不太喜欢这样倒着说话,但是看上去好像有模有样,也就稀里糊涂学着瞎用了。
小时候是不喜欢黑夜的,我总觉在那一团漆黑中总是隐藏着各种不为人知的神秘和恐怖,走进去就再也走不出来了。
还记得那时候住在平房,有个小院,胡乱种了点蔬菜,当然不能自给自足,只是小院空着太荒凉就中了点蔬菜,只能尝个新鲜,每天还是需要买菜的。还种了一株大葡萄,葡萄架先从院子中央竖直向上,大约到和房檐相当的高度时就改为横向,和房檐搭在一起,盛夏时节,葡萄就顺着架子爬上来,在院子里形成一个小小的凉棚,黄昏和傍晚乘凉十分爽快。只是葡萄酸得很,成熟了也酸得很,据说是授粉的问题。
那时平房没有厕所,院子有又一点点作物,于是干脆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坑,搭了两块木板就算简易厕所,自家人地盘也没有围栏,就那么赤裸裸地敞着。我不记得晚上睡觉时屋里是否有夜壶,我只记得自己无数次憋着尿在屋里徘徊却不敢肚子进入外面的黑暗中去那个厕所。
那时的夜晚还不像现在这样明亮,那时关了灯真的就是一片漆黑,站在屋外关了门真的就是伸手不见五指,抬头那些星星真的每一颗都璀璨夺目。拿着手电出门的时候,我喜欢用手电向天空照射,却看不到像照地面时那一片圆圆的光斑,所以我一直以为夜晚会把光亮都吸收。
后来学了物理,知道光是怎么回事,有时候还会想,当年我射向夜空那些手电的光束,后来都传播到哪里去了呢。
喜欢夜晚大约是高中的时候。
那时候学习很紧张,白天几乎是没有时间睡觉的。那时每天一起床就盼着天黑,天黑了离睡觉就不远了。后来我向别人描述我的高中生活,大约有两种方式,一是吃饭和等待吃饭,二是睡觉和等待睡觉。
早晨起床时,天还没有亮。我是多没希望这天永远不要亮,我也就不用起个大早摸着黑骑车去学校去上那个万恶的早自习。
晚上放了学,已经快要半夜了。放学的路上是这一天最快乐的日子。小城市过了晚上8点大街上几乎就没什么人了,车就更少。偶尔有路过的大卡车,开得非常野蛮,这让骑车回家的路多了不少危险,也多了不少刺激。
和熟识的朋友在马路上飚车,不论冬天夏天,都是拼命蹬车,把腿蹬断了算。一面飞驰一面嘴里七七八八地骂街。老师的母亲校长的姥姥考试院的八辈祖宗教育部的子子孙孙都在那不长的路上被我们从头到尾挨个问候一遍。
睡觉就是这一天最幸福的时刻了。躺在床上的感觉,就像握着情人的手,搂着爱人的腰,贴着最爱的女孩的脸。最令人期待的就是,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也可以这么说,高中三年,每一天晚上,我都和家里那张睡了十多年的硬板床来一回初恋。
大学时候也差不多,每天就是盼天黑。天黑了就希望它不再亮。只是原因却不相同了。
如今回想,最庆幸的,就是这两种痛苦都一去不返了。如果有一天重新回到学校,我一定不会再是学生的身份了。
突然想起那天穿着裤衩拖鞋在校门口集合准备腐败,被那位热血老头握着胳膊说:“交大是全国第一的学校,出去可别给交大丢脸。”我也握着那位热血老头的胳膊说,是呵是呵,真是惭愧我不是交大的。
现在仍然喜欢夜晚。
夜幕降临之后,会有另一个自己从身体里跳出来,在我的耳边提醒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做,每一个夜晚都是宝贵的夜晚,失去一个就少一个。于是我疯狂地熬夜,压榨自己的身体和精神,我知道,时间已经有限得很了,浪费一天,未来就晚来一天。
而此时的黑夜,依然像许多年前一样,一言不发地在窗外待着。而黑暗中那些不为人知的神秘,是不是依然像从前一样,潜藏在黑暗中,注视着我,注视着这个世界。
黑夜就像一个安静的倾听者,它就那样待在那里,一待就是46亿年。我可以把秘密说给它听,它会替我保存,不会和别人嚼舌头。
它一定保存了许多人的秘密,在黑夜的心中,一定有许多有趣的、无聊的、幸福的、伤感的、快乐的、悲痛的故事。
在我与黑暗的盟誓中,我说,这是我的生命,我要用它交换万世的荣耀。
至于战歌如风,没有什么意义。只是这几天一直在我脑子里跳来跳去的一个词,无数次从嘴里滑出来,掉在地上。我想为这四个字写点什么,写了几次,也没写出来。看来又是个烂尾了。
我想象自己站在灰谷森林薄薄的紫色晨雾中,清晨的阳光穿过层层树叶在全是落叶的林间投射下点点光斑,就像夜空的繁星一般闪亮。
然后一阵轻风拂过,轻的几乎无法察觉,但是却刺穿了我的灵魂,让我听见遥远的战歌,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