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存档: 方土豆 - 第6页

晚风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穿有鞋带的鞋子时不系鞋带。儿时学系鞋带似乎还颇花了一番力气,现在每天让鞋带穿在眼儿里,松垮垮地甩出好几个圆圈,真是有点让那时的辛苦白费了 。

我第一次见到不系鞋带的人,是从美国来的亚当同学。那年他16岁,高中暑假打工赚了点零花钱,于是休学一年跑出来玩。那天在天安门广场,临近傍晚,我像很多来北京上学的大学生一样,在周末去城里的景点闲逛,遇见他。他背着一个超大的旅行背包。我也像很多这个时代的学生一样,看见外国人就忍不住上去用英语说两句。

但当时是亚当先说话。他对我说你好。我也回答你好。然后他说这是他唯一会说的中国话。我说没关系,我会说比你好稍多一些的英语。

接着他说他叫亚当,当然他并没有说自己叫亚当,只说自己叫Adam,我是后来查字典才知道这个名字翻译成亚当。而当我后来查过字典之后,我又怀疑这是不是个假名字,因为如果一个中国人说自己叫李四,那很可能不是真名。只是现在已经没法验证我的疑惑了。

他说他16岁,暑假打工挣了点零花钱,休学一年出来玩。我说好厉害,我已经上大学了还没独自旅行过。他问我哪个学校,我回答之后他说没听过,因为他只知道清华和北大。

接着他说,他这几天去了长城,又去了圆明园,现在准备去故宫。说中国很美,但是他走路实在太多,又背着很多行李,所以脚丫子快疼死了。

我低头一看,看见他穿一双白色旅游鞋,鞋带没有系,松垮垮地敞开着。下身穿一条宽敞的大短裤,上身穿一件T恤衫。背上超大的黑色旅行包,高高超过头顶。

我似乎有问他,为什么不把行李放在酒店。他似乎回答,晚上的飞机所以酒店已经退了。现在再想,他还真的是独自旅行,连个旅行团的大巴车也没有,不管走到哪,都要把一身的行李背着。

在故宫门口我们就解散了。没有交换联系方式。

我不系鞋带的习惯,似乎也不是在学校里养成的。那时的习惯更多是不解鞋带。不论什么鞋子,脱的时候都是强行踢掉,穿的时候也是强行塞进去。而且,很多时间里,我都是只穿拖鞋,不涉及鞋带的问题。

这件事,和许多其他事一样。你并不知道到底是何时开始的,但当你察觉时,他们已经持续很久了。

中午吃饭,在楼里等电梯。我在电梯门外的走廊地板坐下,靠在墙壁上。同事说土豆你鞋带开了。我说本来就没系。同事又说挺好你这个范儿有意思。我说还好还好,这样能让我走慢点。

下班回家的路上,天色将晚未晚,爬过一座过街天桥。桥上吹来习习晚风,驱散一整天的燥热,让我觉得慢点走,挺好。

重复的路人

小时候,看动画片,或是电视连续剧,因为一天只播一集,所以就总是很着急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故事,一旦错过了播出时间就会十分痛苦,不知道自己关心的人物后来怎样了,也不像现在这样视频站那么发达可以随时补番。而那时便会有一个担心,若是剧集或是动画片还没播完,我就死掉了,后面的故事就看不到了,得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儿时的担忧总是如此的朴素。

但在那时,就已经懂得,能够进入“未来”是一件好事。

后来读过柳文扬的《一日囚》,对不能进入“未来”一事就更加恐慌。幸运的是,我这样的人应该是赶不上科技发展到能够把人囚禁在时间中的时代了,于是就很庆幸自己不会被困在时间的囚笼里,不但可以完整地从昨天进入今天,也心安理得地知道,我将会从今天再进入明天。并如此周而复始直到生命终结。

但随着越长越大,我开始觉得,也许时间的囚笼并不需要什么技术来把我关进去,我本来就是在里面的。

每天早晨,我都会在7点第一次醒来,感觉到花卷蜷缩在腰腹处散发出暖暖的体温,然后翻身继续睡。直到8点闹钟响起第二次醒来,关掉它,再翻身继续睡。半小时后第三次醒来,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随便翻翻无聊网站,到8点45。然后起床、穿衣服、洗漱、摸摸花卷的头、背书包、开门、出门、关门、下楼、走路上班。

沿着东大桥路向北到日坛北路,左转向西走到尽头钻进三丰里社区,穿过社区到达外交部东门,再绕进南面司法部南门面对胡同,从胡同出来右转上天桥、过马路、下天桥、进写字楼等电梯、上电梯、下电梯、进公司、见到昨天刚刚见过的同事、然后开始一整天似曾相识的工作。

当每一天都沿着同样的轨迹重复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在和昨天同样的时刻上,你做着和昨天完全一样的事情。比如每天9点03分出门,再比如每天9点14分路过三丰里社区那家很好吃的早点摊,跟油条师傅打个点头招呼,再比如每天9点22分从在司法部门前上访的老太太身边走过,再比如每天9点24分踏上过街天桥的第一个台阶,再比如每天9点31分40秒完成打卡,20秒后跟总监说,咱们打卡机时间又快了。

当每一天都在同一时间段走过同一段路时,你就会发现,处于同样状态的不止你一个。比如,大约一个月前,我慢慢注意到,每次早晨过天桥的时候,都遇到同一个妹子,男朋友送她从西向东过马路,而每天晚上下班路上穿过三丰里社区时,会见到她一个人逆向下班。再比如,每天下班走到日坛北路快到东大桥路路口时,又会见到一个长腿俄罗斯妹子,踩着黑丝高跟,风情万种地相向而来,再相背远去。

刚开始注意到这些事,会觉得很有趣。人与人之间仿佛形成了某种约定和默契,每天走来走去就像在赴约一样,隐隐有种期待和刺激。

但当每一天都如此重复,我终于生出了恐慌。这样的日复一日,与困在时间囚笼中的B先生,又有什么区别。

然而人又是充满了矛盾的物种。既不甘安定重复,却又惧怕变化。日复一日固然无趣,但无趣的另一面却是安定,正如我曾写过的Hi,World!文案,所谓安定,就是知道明天会和今天一样。可是真若让人打碎眼前的安定,迎接变化与未知,我又立刻变得恐惧起来。我写那句文案时,心中是带着对自我的嘲笑的。

生活就像在长直的无摩擦平滑轨道上滚动的小球,不会加速、不会减速,更不会转弯,也看不到尽头。只是一直向前滚动。

我已问过了辉辉,又问过了都督,还想问更多人,可其实自己的事,不论问多少人,最终还是要自己决定。我想要让它与过去不一样。我想让自信再次膨胀,想要再次执剑腾跃,想要再次推动变化。

有时想得太多,也不是好事。

还在学校时,辅导员总说,不要等撞到头破血流才后悔。

但是这一次呢,我可能真是准备撞个头破血流了。

有时回学校

每次回家,爸妈都会问我,是否还常去学校看看辩论队的近况。每次我也说,一年去个两三次吧。爸妈也会玩笑,说你去了还认不认识。我说,神奇得很,他们都还认识我。

记得住在交大东路那个短暂的秋天和冬天,我有不少时间还是在学校里消磨的。甚至有时还会坐在教室里长久地发呆。辩论队的大小比赛,还会去掺和一下,帮忙准备,或是买吃买喝。还会为比赛的输赢不肯释怀。

搬到永安里之后,距离远了许多。生活和工作一直在变化,去学校的机会也越来越少。那时大梵说离学校远一些对我来说是好事,毕竟住在学校边上,虽然诸事方便,但却无法真正脱离校园的阴影,也无法完全进入一个已经工作的人应有的职场心态。

现在看来,也许是有道理的。

而住在远处的另一个好处是让我意识到保持联络的重要性。当联络太容易时,便容易忽略联络的价值。而在远处时,才察觉它的意义。

所以才在我搬去永安里的第二个月,有了辩论队的网站。虽然因为懒惰而疏于维护,大家的活跃也是有一搭没一搭,但这种东西,有了总是比没有要好。

大概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每年我都尽量把刚刚接任的队长教练一级的辩手和即将毕业一级的辩手,分别攒到一起,请他们吃个饭。请他们在队友纷纷退役和离校之时,保持联络。

这支队伍说到底,还是维系在人的身上。

而它与其他队伍的不同又在于,它并不通过一个人或几个人来维系。至少在我的期望与想象中,它在纵向上是由历届队长教练串起来的一根时间轴,而在横向上蔓延出一张张彼此平行的大网,网络之间又通过讲师和其它关系,形成各种松散的联系,构成一个立体的脉络。最终它会维系在每个人身上。

这样说,好像目的性又太强了。可是当我们亲手种下一棵小树时,总还是希望它有一天能够参天耸立,遮云蔽日。

这项工作,我有意无意间是按照十年甚至更久来计划的。也是把它放在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中去推进的。

只是有时候计划可能没有变化快。

去年冬天以来,我去学校的频率似乎是大大增加了。如无意外,明年这会儿就又要搬家了。想再回学校,除了周末专门跑一趟,平时的晚上是完全不可能了。

最近又听说,学校也许要往平谷搬。类似的消息已经说了许多年,虽然一直也没有搬,但每个人都知道,它的发生不是是否的问题,而是早晚的问题。

我的心中隐隐有着队伍会散的忧虑。

对于眼下来说,这忧虑显然太超前了。而放在漫长的历史中,又何尝有不会消散的组织,所以这忧虑更没有必要。

也许这忧虑并不来源于此,而是单纯地来自对变化的恐惧。

现在写东西,常常戛然而止。开始得毫无理由,结束得也没头没脑。

坐在22号楼下的小活动室里,装做正在看军理杯复赛的样子,突然觉得写够了,也就这么多吧。

热了

天气一下就热起来了,有点措手不及。可世界总是这样,总是让人措手不及。突然就来了,突然就走了。

但其实凡事又都有先兆,或者说,因果。我所说的因果,不是宿命的因果,而是建立在严苛的逻辑推导之上的因果联系。就像,因为没吃早饭,所以一上午都很饿,就可以在生理学上找到底层的逻辑关联,让这对因果能够建立联系。但是,因为昨晚打游戏时骂了人,所以今天早晨出门时绊倒了,就无法为它们建立真正的逻辑推导,报应轮回只有臆测。

我说凡事都有先兆,其实是想说,世界并不总是让人措手不及。当事情发生之后,总能为它的发生找到原因。不论是建立在严苛逻辑关系之上的原因,还是建立在臆测和联想上的业报与福报。只是我总是在事前忽视原因,于是当事情发生时,我误以为它突然降临,于是措手不及。

说来说去,还是迟钝。

总以为时间还很远,所以看不到草木萌发,只看到一夜繁盛。总以为明天之后还有明天,所以眼看着天气渐暖,冬天的衣物还是堆在沙发里没有收拾,夏天的薄被仍旧压在箱底不见踪影,直到突然一日,整个世界都瞬间热燥起来。就像只知道抱怨某一日积累的太多庞杂工作,却不肯承认平时的迟缓和懒惰,比如现在这样,明明是上班时间,却在Evernote里写些奇怪的东西。

午后的办公室里,本就有些闷热,一杯半温的咖啡下肚,后背上已经隐隐有了出汗的迹象,咖啡因的刺激加上温水带进来的热能,双重的效果焦躁着身体。心里也更加百无聊赖。

本该无比忙碌的一周,因为准备了近两周的项目突然被通知需要推迟两周,而变得不那么忙碌。而一下子从紧张状态松弛下来,我有点迷糊。尽管还有不少事要做,但我现在更想坐在这里发发呆,以及在Evernote里写些奇怪的东西。

这样挺好。喝着公司的水,流着自己的汗。外面阳光灿烂得有些过分,带着温度的风从窗口钻进来,是夏天的味道。

另外,说起来,转眼就到了跟10级辩手吃毕业饭的时间了。

有点措手不及。可世界就是这样,这样让人措手不及。

一本书读半年

手机里正在读的这本书已经读了大半年,也许更久,记不清了。总之是很久很久。并不是因为这本书有多么艰深晦涩,而就是自己读得太慢了,常常一两天也翻不过一页。中间还断过一次,重新开始之后,260页的书至今还剩下将近100页没有读完。

读得慢也许是因为太忙了。可实际上我又并未真正忙到毫无闲暇。即使在Evernote里堆满了爬了一半并且亟需爬完的格子的时候,我仍然能够坚持追住美剧的更新,坚持每天玩两三个小时的游戏,坚持偶尔去学校看看辩论队的比赛,坚持晚睡晚起上班犯困的生活节奏,坚持一边工作一边聊天打屁的迟缓效率。

所以说,当我说忙,其实是在说懒。

这本书是《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我本来打算当我最终读完它时,再来写这篇一本书读半年,但因为表面的忙和实际的懒,我总也读不完它。终于我的耐心和锐气被时间磨尽,走马观花地翻完最后五十页,准备把它列入已读完的行列。

这其实很尴尬,因为我其实并未读完它。然而我又实在不想把自己卡在这里,于是只好先把它扔进去,以后有机会,也许会再翻出来。

是否还有再翻的机会?我也不知道。这已经是我第二次读它了。但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自欺欺人。

当我们相信一些事的时候,很难说到底是真的相信,还是其实不信只是以为自己相信,或是根本不信只是自己骗自己已经相信了。

在上班和加班时偷懒的间隙,趁着总监不在的放羊时间,我扫过了《风起陇西》的一些片段,还挺有意思。准备把它完整看完。

但谁知道呢。我已经欠自己了很多了。

就这样吧。

立夏

写点什么呢?我这样问自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夏至是夏天开始的意思,因为“至”有“到”的意思,所以夏至就是夏天到了,冬至就是冬天到了。而且从真实的温度感受来看,夏至时是6月下旬,盛夏最炎热的时节才刚刚开始。因此,一直以为夏至是夏天开始的意思。虽然一直知道另有一个叫做“立夏”的节气,从字面上看更像是夏天开始的意思,但最初的概念一旦形成,就一直选择性无视了它的存在。以致于我第一次写有关节气的文字时,就把“夏至意味着夏天的开始”这样的话,写了进去。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夏至并不是指夏天的开始,但我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以为夏至是指夏天的结束,想当然地把“至”理解为“结束”,“到此为止”的意思,又主观地认为,夏至日后白昼渐短,所以夏天结束了。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又知道原来“至”还有“极”的意思。所谓夏至,是指夏天到了极致。而这其实与实际的日影和气温变化吻合,尽管早就知道夏至日白昼最长,却从未真正理解,直观现象与文字描述的联系。这一天太阳直射北回归线,日长之至,日影短至,这里的“至”都是“极”的意思,同时气温也开始进入一年中最酷热的时期,所以是夏天的极致。最高程度的夏,谓之夏至。

至此,前后终于理顺,我才最终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立夏是夏天的开始这个事实。

接着写点什么呢?我又开始问自己。

我其实并不喜欢夏天,而且更甚于冬天。在北京这个地理环境下,毕竟冷了只要多穿衣服就可以抵挡,而热起来,却不是脱衣服就能解决问题的。若是脱光了还是热,总不能继续剥皮往下脱。

但夏天的好处是,满街都有白花花的大腿可以看。上班下班的路上、公交上地铁里,都挤满了各式各样的穿着单薄衣衫的姑娘们。让人大饱眼福。

可是近几年工作游戏用眼过度,眼睛越来越不行了。走在街上看不清远处的景色,总要等到姑娘们走得很近了,才知道漂亮不漂亮。这就有三个坏处。一个是可以欣赏的时间空间都变小了,同向前进时观测范围小了许多,错过了许多美景,相向行驶时美好又逝去得太快,刚看几眼就擦肩而过了。另一个就是,太近处仍要盯着别人看,太容易遭致不满了。第三个坏处最糟糕,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远远看去身材窈窕面容姣好,于是狠狠看了好久,随着迎面越走越近,视线越来越清晰,才发觉身材并不窈窕面容也并不姣好,多半都是模糊的取景之上自己脑补的,于是就大失所望,又浪费了许多感情和时间,错过了扫描更多美女的机会,就更加失望。

然而又不肯配眼镜。其实也没有什么原因,只是懒。懒得麻烦,懒得带懒得戴,懒得适应比没有眼镜稍微麻烦一点的生活。

那一天去看《牡丹亭》,坐得位置很远。所以连舞台侧面显示的唱词都看不太清楚,要竭力聚焦,又是眯缝,又是斜眼,才能隐约看个大概,而且因为要全力以赴看唱词,几乎忽略了舞台上的表演,看完之后感觉眼睛都要瞪肿了。当时觉得,似乎确实有必要戴上眼镜了。

但直到现在,也还是没有去配眼镜。可预见的未来里,应该都不会去配的吧。

不过《牡丹亭》倒确实不错。

感冒

一场感冒就能让人丧失思考的能力。脑子里面像钻进了一只小虫,现在想钻出来,在里面扭来扭去,搅得一团浆糊,晃晃脑袋就疼得不行。坐在办公室一天,迷糊得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只是不停地打喷嚏,擤鼻涕,一上午就用去半卷卫生纸,这一排工位共用的纸篓被我填满了一半。

我有点后悔,为什么没有在出现感冒先兆的时候采取一些措施,把疾病扼杀在摇篮里。但其实我又并不知道,在出现感冒先兆时,该采取一些什么措施。

我想这就是已经预知未来却不知如何改变未来时的无力感。在宏观世界,因果关系是构建未来的基石,虽然因果律在量子尺度上失效了,但我想感冒这件事情仍是属于宏观世界的,仍是遵循因果关系的。

而在感冒先兆与正式感冒之间的这段因果关系里,并没有我的存在。或者说,当几天前我开始在每天早晨觉得嗓子疼时,感冒的进程就已经开始了,它已经注定要经过逐渐加重让我痛苦难受再由免疫系统绝地反击又慢慢好转最终痊愈这一标准感冒流程。

这就是所谓,预知未来将如何发生,却无法改变未来的,无力感。

事实上物理学至今也不能回答世界究竟是决定论还是非决定论,在不同的观测尺度上,这个世界呈现出截然相反的两种状态。这让我心中的无力感稍稍得到了缓解,如果未来不可预知,也就谈不上改变,更谈不上无力。当然,面对不可预知的未来,则又是另一种无力。这是个矛盾,作为个体,我一方面相信这世界的运转存在着最根本的规律,给定的初始条件,一定能得到预设的运算结果;但另一方面,我又无法接受今日的一切只来自于宇宙的初始设定,而非我的自由意志。

幸好因果律在量子尺度上失效了,并非整个世界都构建在严苛的因果关系之上,让我知道未来总还是充满不可预估的变化的,但在给我希望同时,量子的随机又让我对自己的自由意志有了更深一层的怀疑——到底是自由意志,还是随机意志。

这些事没法用相信或不相信来给出最终的结论。也不是感冒了坐在这里发懵就能找到答案。只是在喝了一杯咖啡之后的短暂兴奋中,大脑里的虫子在黄嘌呤生物碱化合物的刺激下变得愈发活跃,我写下这些呓语。

我想起李远在技术性哲学中认为,世界诞生于偶然,并基于有序化的规则演化,但这一切在文明诞生之前,都不具有意义,只是产生并演化。而文明的出现,则为世界赋予意义。

原话是:“这个系统的产生,本在偶然与有序化后的规则性淘汰下,并非附加意义而产生,而我等,在此之后,给它赋予一场意义,使这演化在之后被文明化,从而我们都不会在物质进化和文明演化的些许裂缝中迷失。”

今天重新翻出这段观点,我发现,这就是源自帕斯卡后来在《三体》中被改写的那句 ” To the time to life,rather than to life in time. ”

片儿汤话(3)

怀疑一切是价值观,不是方法论。

我曾以为能与整个世界为敌。后来发现世界根本不屑于理我。

仍是一般的少年心境

所谓长大,就是意识到自己的平庸。
所谓成熟,就是心安理得地接受它。

——为什么你的世界观里充满绝望?
——因为热力学第二定律。

吃饭这事,不能靠食欲,得靠意志。

周一综合症就像宿醉,充满了困惑、迷惘、彷徨、摇摆、犹疑、慌乱和不知所措。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撒尿随想
如果,
我是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
我准备说的话是:
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早睡早起是个理想模型

这是有限生命与无限时间的对决。

爬格子是自己与自己的对决

酒是穿肠毒药,一死方休。

用理智做决定可以避免选择与放弃的痛苦,可惜理智本身就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

早晚要长大的,何必着急呢。

距离我写《刚健之心 刚起之路》已经过去了五年又五个月。

距离我写《Dota无爱》也已经又过去了三年又两个月。

从通话记录来看,我有一个超级好朋友叫成都小吃外卖。

时间将是最后的王者。只是它的脚下不再有挑战者。

一个事实是,每个人都想有自己的优越感。
另一个事实是,竟然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优越感。

世上不外乎两种愚蠢。该理性时感性,该感性时理性 。

生活就像自助餐,最重要的是自知之明。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生活就像自助餐,每个人都想赢,但当它开始时就已经注定会输。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首先,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其次,男人至死都是中二。

生活就像宿醉,都取决于前一晚的决定与行动。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做事最根本的动机不外乎两种。
一种是为了能吃饱。
一种是吃饱了撑的。

生活就像在食堂吃饭,大部分时间都在等待。剩下的时间在吃饭。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离离原上草
处处闻啼鸟

都督总说人生是碗面。
我觉得人生更是面碗。有面或没面,都得端着。有面的,端着吃。没面的,端着等。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闹钟的本质是价值观,不是方法论。

生活就像爬山。山顶到底有什么风景,谁也说不出来。但看别人都在爬,自己也就跟着爬。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生活就像逛超市。
首先,人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其次,人们在买单之后抱怨这不是自己想要的。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生活就像卤煮,如果大肠的质量不好,整体质量都会下降。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惟有爱与盐水煮毛豆配冰镇啤酒不可辜负。

冰箱是啤酒灵魂的工程师 句号

许多开头

正如王德山所说,在他的小本本儿里,有许多开头,却都没有写完。我也是一样。在我的Evernote里,有许多开头,却都没有写完。废纸篓里已经扔了十几个只写了一两行的开头,还有更多已经在清空废纸篓时被彻底删除了。

我想,有很多开头的原因在于,生活总是让我们有想说点什么的冲动。而这些开头都没有写完的原因在于,生活又总是让我们觉得说与不说也没什么不同。

这个开头,只是许多未能写完的开头中的一个。

诀别诗

早晨的阳光很好,出门的时候,只穿了一件短袖背心儿,一件毛线衫,加一件帽衫。因为出门出得晚,所以迟到的风险很高,于是走得很快。身后晴朗明媚的阳光照耀着,背上居然出汗了。有些灼热。三月的阳光,会让我想起一首歌,《诀别诗》。

小时候跟着爸妈在电视上看杨家将,现在已经不记得情节。或许本就没有看过完整的情节,因为那时睡得实在是太早了。唯一能记得的画面,是在片头曲中,杨七郎在城门之下,被数支长枪刺住身体,挑在高处,于乱箭中惨死。也许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就明白,英雄是必须悲剧的。在人类给自己编织的历史和传说中,是不会允许英雄活着的。英雄们只能在最英勇的挑战中,以最惨烈的方式死去,才能获得颂歌。

我后来也不曾再看杨家将的故事,于忠烈满门一事,也仅限于忠烈满门一词。

有一次在虾米胡乱听歌,电台里跳出《诀别诗》。当时的心境已不记得了,也不太记得起歌词和旋律哪里触动了我,总之是点了收藏。之后便常常在播放收藏列表时听到。其中一句歌词,我用来配一张多肉植物的照片。

在萌酱走了之后,留给我一盆多肉植物。其实不是一盆植物,只是一小包种子,一包泥土,和一个塑料小杯,需要我自己把它养大。播种之后,我拍了一张照片,配句歌词说“无边的狂想,是我硕大的翅膀”。打算每天拍一张,看着这几颗种子破土发芽长大成熟。其实我当时已经明白,这世上一切坚持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是有时仍然放不下执着。一个月过去,种子没有发芽,公司搬家时这一掊土留在了原处,某种意义上,我和萌酱的最后一点联系就这样死去了。

那一组照片的最后一张,是去年的3月19日,配的歌词是《诀别诗》中的“写在三月春雨的路上,若还能打着伞走在你的身旁”。歌词里下着春雨,我却在阳光炫目的春日里想起它。联想还真是丰富。

仍是很小的时候——我发现我这一生最丰富的储备好像都是在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了的,不知这些年的时间我都拿来做什么了——在郑渊洁的童话大王月刊上读到“朋友和亲人之间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次分手都可能是永别”这句话。我并未读过飞马牌汽车这个故事,但这句话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它描述了一种残酷的却不得不接受的现实,残酷得不留瑕疵,现实得无力反驳。说起来,我充满悲观的世界观也许从那时就已经悄然建立了,并不需要等到学过热力学第二定律之后才建立。

后来我又明白原来分离这件事,相对离去和留下的两个人,反而是留下的那个人更加痛苦。我亲眼看着姥姥冰冷却安静地躺在太平间里,不再需要为家里的繁杂琐事担忧操心,而我的妈妈却悲痛地哭干了眼泪,几天几夜不吃不睡,虚弱得无法站立,但身为长女仍要为丧事内外操持。

从前常常听人劝说那些想要自杀的人,说连死都不怕,又何惧活着。开始还觉得颇有道理。当自己真正开始自己的生活时,才明白,活着才是一件需要极大勇气的事。这句话我后来写在台风海燕袭击菲律宾之后做的一期Hi,World!里。当地渔民在风暴肆虐完毕海面回复平静之后,撑着残破的渔船继续在海上打渔,我说活着是需要坚持一世的勇气。与这句话对应的那半句,没有写出来,但意思已经很明显:死亡不过是逞一时之勇。

曾与颜桥争论,出家人是因为什么而出家。他说出家人是因为勘破红尘无所留恋所以出家。我说不是的,出家人反而是未能勘破红尘的人,所以才要去宗教中寻找答案,如果已经勘破了,就不需要再找什么答案了。

如果按照勘破的程度划分层次的话,我应该属于最底层的那一批。不但完全没有勘破,而且连勘破的欲望都没有。

在2008年的一篇文章里,我记录了一件事:下午收拾搬家的行李,意外找到了一件故人之物。我曾一度以为它已经遗失了,没想到竟然又找到了。坐在床上伤感了好一阵。我早已想不起来是何人之物,却依旧清晰地肯定有一段往事与此物有关。抓了一阵头皮,终于也只是伤感,却没有想起来究竟为何事伤感。

我更加伤感的是,六年之后,我已经不记得文中提及的故人之物是什么了,旧文中也没有丝毫线索可以帮助我想起来。

这意味着,与那位故人的最后一点联系在这六年中的某个时刻彻底死去了。

就是诀别。

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清理Reader里的链接,把不再更新的博客删除掉,因为它们已经死了。每隔一段时间,我也会清理通讯录,把许久不联络的名字删除掉。因为不再联络的人,其实已经诀别了。从往日的记忆中消失,和死去,也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有时想想,自己的名字出现在那些只见过一两次后来也从未再联系的人的通讯录中,这些人翻看通讯录时面对我这个陌生的名字回想我模糊的脸庞,也是一件很令人尴尬的事。如果有什么方法,能把我的名字从他们那里删除掉,倒也真是一桩解脱了两个人的好事。

就写这么多。贴一首歌,最近很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