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yed why Joy Lee lend!

我在天涯,有很多ID。因为经常需要在上面做些苟且之事,所以有很多ID。这些ID没有主次之分,全是马甲。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叫做“雷人之锤”。衍生自dota中的雷神之锤。

我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个有着以雷人为乐的低级趣味的人。每天都要故意地讲一些话,让大家狠狠地打个寒颤,不由自主地说“这笑话真冷”。

远哥出国之前的某日,以远哥和大梵为首的众流氓在校园里照相留念。行走间,远哥忽然感慨说来交大七年了。我说:“远哥,七年了,你痒过么?”表情严肃深色郑重,所有流氓全都面面相觑惊叹于中华语言的博大精深。随后的事实证明,远哥果然在七年之期狠狠地痒了一把。

与陌生人第一次见面,特别是与女生第一次见面,我习惯用的打招呼方式是“好久不见”。如果一切顺利,对方会问“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么”。然后我会说:“你可知道一句话,佛祖曾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对方会说:“这句话太滥俗了,你怎么还在用啊。”这时我会说:“你知道这句话就好解释了,我们今日见面,足见前生缘分不浅,所以我才说,好久不见,更有相见恨晚的意思。”

夏季的某一天,有朋友说:“马腾你皮肤真白。”这本是夸奖的话,我回答“惭愧惭愧”。朋友又说:“有空要多晒晒太阳。”这本是批评与鞭策的话,我却回答“过奖过奖”。我故意把许多词反过来,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在辩论队待了太多日子,如今我有一脑子的邪恶思想和一肚子的猥琐伎俩,看待一切人,一切事,都忍不住有一种超然其上的调侃与嘲弄。在场上将评委与观众的情绪玩弄于股掌之间,在场下也时时将自己的猥琐与龌龊发挥得淋漓尽致。于是就成了一个有着以雷人为乐的低级趣味的人。

比如见到稍微丰腴一点的女生,我会故意撸起袖子把胳膊摆在她胳膊旁边说:“你看看你,怎么又瘦了啊,都快跟我一样瘦了。”

比如我盯着大梵的肚皮说:“大梵哥我们去名湖喂鱼吧。”

再比如我搂着大梵的肩膀说:“大梵你看我像啤酒瓶么?”大梵说像,“真好,那你就是啤酒桶。”

我调侃任何事,嘲弄任何人。尤其是我能够把一件十分邪恶淫荡龌龊肮脏的事情用非常平缓严肃郑重其事的口吻表述。

这一切,让我有着自负一般的自信,戏谑一般的潇洒,让我游戏人生,笑面天下。

 

不过,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点。见到颖姐姐是今天最高兴的事情。

晚上六点刚过。颖姐姐发来短信,约在西直门吃饭,然后去一家叫做奇遇花园的咖啡馆聊天。

八年之前,高一和颖姐姐同班。在男生宿舍,颖姐姐的绰号叫做“冰山美人”。意思是美艳动人,却遥不可及。缘起早已忘了,总之是阴差阳错居然结下金兰之交。随后就有八年未见了。不久之前恢复联系,几次约了聚一下,都因为各种不巧错过了。

于是匆匆地洗澡刮胡子,一路狂奔去往西直门。

我突然发觉,我脑子里所有的一切,都没法跟颖姐姐谈。

难道我也撸起袖子说“颖姐姐你可真瘦啊,都快跟我一样瘦了。”

难道我也张开双手说“颖姐姐你还是那么白,你看都快比我白了”。

难道我也说“颖姐姐刚刚讲了一个笑话,所以我得赶快笑”。

不。在颖姐姐面前,我竟然还是那个呆笨粗傻的男孩儿,口痴舌拙不善言辞。

坐在咖啡馆的吧台前面,我捧着一杯热牛奶。努力地调动着全部智慧,希望能够让无话可说的尴尬局面得到缓解。却发现,我脑子里和肚子里的一切,都没办法往外掏。无论我怎样努力,都无法允许自己,在颖姐姐面前,摆出一副调侃与嘲弄的模样,更不要想超然其上调侃与嘲弄了。

让我不由自主地收敛流氓相、心甘情愿把所有的邪恶和卑劣都藏起来、再把似有似无的内涵搬出来,这世上,只怕只有颖姐姐一人有这本事了。

 

其实,回到标题。标题的意思是:雷得外焦里嫩。

旧文章与抄诗词

日记最早用铅笔写,后来用钢笔写,再后来用键盘写,再后来还要发在校内和博客上。

在所有用纸与笔来记录生活的时代,在日记本上默诗词或者抄歌词,就意味着“今日无事”这样的简短日记很快就要出现在日记本上了。随后出现的就是日记变成周记,然后中断。

当开始在博客上写东西时,开始也是希望每日更新,有话多写,无话少写。只是一些偶尔的感触,胡乱涂抹。把博客当作一个收藏心情的地方。当我身心疲惫的时候,热血沸腾的时候,满怀思念的时候,充溢忧伤的时候,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静静地收拾心绪,打理情怀。

只是,写着写着,逐渐就慵懒了。

就像在纸上抄诗词,博客开始登旧文章。

旧文章登在 1110日《蒹葭》。第二天就在想是否真的如友人所说,登旧文章就是久不更新的前兆。当天晚上就想为此写点东西。阴差阳错却给忘了。

随后又忘了了两天。直到12号晚上敲着脑壳想了半天,我才终于明白,那两天我总觉得忘了一些事情到底是忘了什么事情。

之后,又准备为此写点什么。不过还是没写。

我想我是慵懒了。

昨天,或者前天,或者大前天。啤酒桶说要写些东西,我很兴奋地一直在电脑前面坐到凌晨两点,不停地刷新他的博客,最后也没有等到。他到底还是没写。我想他一定是太累了。

我并没有向他那么累,每天虽然也从早到晚不闲着,但是,我想我还是轻松的多。

不论是旧文章还是抄诗词,都不应该成为停滞的开始。疲惫和劳累都不应该是懒惰的借口。

每一段路都有每一段路的风景,如果因为懒惰而错过了美丽的景致,那实在是大大的遗憾了。

夜忆

突然有些偏执。无论如何想在12点之前把日记写完。似乎发生了很多事,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盯着显示器发呆写不出东西,抱着键盘不知道该敲哪个字母。

胡乱翻诗集,读了一首《夜忆》,抄下来,就当写过日记了。

 

窗月间,檐外铁,这凄凉对谁分说。剔银灯欲将心事写,长吁气把灯吹灭。

灯将残,人睡也,空留得半窗明月。孤眠心硬熬荤似铁,这凄凉怎捱今夜。

有劲的

“一个男人的电脑里面A片的种类与数量,不代表这个男人品味的高低,而是标志着这个男人的苦闷程度。君以为,然否?”

你靠在单人沙发上,把屁股使劲向下滑,整个上半身都陷在了座位里,只有脑袋尽力抬起,倚在靠背和座位的连接处。两只脚高高翘起,搭在沙发前面的电脑桌上。两只脚丫子轻轻地抖动着,用脚趾头指着桌子上的显示器。显示器上打开了一个叫做“新建文件夹”的文件夹,密布着满满一屏充满诱惑的名字。你的眼睛没有盯着显示器,而是斜斜地望着我,说:“一个男人的电脑里面A片的种类与数量,不代表这个男人品味的高低,而是标志着这个男人的苦闷程度。君以为,然否?”

我瞪大眼睛看着“新建文件夹”里门类繁多的各色下一级文件夹,并没有立即回答你的问题。我在估计诸多文件夹下面的影片中,哪些我已经看过,哪些属于精品,哪些值得刻盘收藏,哪些要留在硬盘上随时观摩。在经过了一番简单的浏览之后,我认定大家的品味高低基本相当。用你的说法,叫做苦闷程度基本相当。

我不再看显示器,把目光转向电视,拿起遥控器拨了两个台。然后经过了深思熟虑一般,表情严肃神情凝重,使劲点了点头说:“然也。”

然也。然也。

那些什么都证明不了,只能说明我们苦闷。又何止是那些看黄片的男生们。又何止是男生们看的黄片。我们生活的一切,一切生活中的我们,都十分苦闷。

我们喝得酩酊大醉满口胡言乱语,不是因为我们酒品低下,只是因为我们苦闷,苦闷于堆积如山的学业。

我们站在路边对着漂亮姑娘吹口哨,不是因为我们色胆包天,只是因为我们苦闷,苦闷于没有着落的工作。

我们泡在网吧沉迷网络,染上毒瘾一样深陷游戏不可自拔,不是因为我们迷失方向,只是因为我们苦闷,苦闷于茫然无措的未来。

我们扯开喉咙制造噪音打扰四邻休息破坏宿舍团结,不是因为我们品质恶劣,只是因为我们苦闷,苦闷于遥遥无期的前途。

我们倚在墙角叼着烟卷颓废着看着天空,不是因为我们无所事事,只是因为我们苦闷,苦闷于瞬间远去的青春年华,苦闷于无可挽留的蹉跎岁月。

苦闷这灰蒙蒙的天如此高远,却不容我们飞翔;苦闷这冰冷冷的海如此深邃,却不容我们遨游;苦闷这辽阔大地一望无际,却不容我们奔驰;苦闷这天下之大,却不知何处为家。

然而,却也只能说一句“然也”。

碎片

把音乐关了,把灯也关了。屋里黑黑的,静静的。盘腿团在沙发上,捡拾一点碎片。

晚上吃过晚饭把豆包的笼子打扫了一遍。打扫的时候把它放在洗脸盆里,它似乎很喜欢这个四壁光滑的大坑,不停地在里面打滚,很像在沙地洗澡的动作。仓鼠清洁身体是不能沾水的,沾水就感冒。所以它们会在沙地打滚,然后用爪子抓痒。

本来我是有两包仓鼠专用的浴沙的,白色的砂石研磨的很细,还有一些清雅的香味。不过搬家的时候嫌麻烦都扔掉了。最近一段时间也没有顾上再去买一些。所以豆包很久没有在沙子里面清洁身体了。

我的洗脸盆扔在墙角很久不用,积了一些灰尘,也许它就是把这些灰尘作为清洁身体的工具了。

整个笼子上下两层全部拆开擦洗一遍,小房子也里外都清洗过。铺上新的木屑,水罐换了干净的清水,食盆也装满谷物。再把豆包放进去。可是它进去之后十分地狂躁,因为味道都变了。

不过没关系,每次清扫完它都这个反应,而且第一次睡眠时间不肯到小房子里去睡觉,因为它已为自己进入了别人的地盘。不过第二天,当它明白这个地方只有它一只仓鼠的时候,就又神气十足了。

晚上妈妈打电话,说爷爷奶奶来家里玩,问我明天周六是不是要回家。我是真的很想回家,但是周末的事情已经排满了,根本走不开。电话里和奶奶聊了两句,他们只住到星期日就要走。弟弟今年八岁,在唐山上小学。叔叔和婶婶没有时间照顾,只好辛苦爷爷奶奶继续操劳了。

爷爷奶奶只有三个儿子,我的父亲最大,小叔比我父亲小十岁。所以爷爷奶奶刚把父亲和二叔拉扯大,就开始拉扯小叔。小叔刚大一点,又开始带我。我好不容易熬大了,爷爷奶奶没清闲两年,小弟弟就来了。

他们俩一辈子啥也没干,光带孩子了。

元旦的时候,妹妹结婚。奶奶拽着我的手开玩笑说:“我还等不等的到给你抱重孙子了哩?”我搂着她的肩膀,笑着回答:“呵呵十年吧很快的。”眼泪却要掉出来了。

人人都知道想做的事不能等,一等也许就要永远等下去,再没有机会做了。但又迫于形势不得不等下去。无奈又悲哀。

但是至少,仍有许多事,不会因为迫于形势而需要等,不会因为准备不足而必须等,这些事,从下一秒开始,就去做吧。

生日

我的生日是 19851113日。具体时间据说是下午三点多。不知道因为什么,登记户口的时候,我的生日被写成了15号。或许是我的户口没有在出生当天登记,而是两天之后才登记;又或许是确实当天就登记了,但是户籍警手一抖写错了。总之,我的户口本上明明白白写着我的生日是1115日。随后我的身份证号码体现的生日也就是15号了。

虽然是独生子,但是父母的关心从来没有在零用钱和生活奢靡度上得到过体现。我记得我拿过最大数目的零花钱就是10块钱。被我小心地珍藏了半年,后来在某次开学充公交了书本费。

从小家里也没有给我过生日的习惯,因此我也从不在意我的生日到底是哪一天。只是偶尔很懊丧我的生日总是在期中考试之前,这样就没办法用期中考试的成绩要求什么。不过令我感到欣慰的是,我因此有了借口记不住父母的生日。每次大家写作文中提到“看着自己盛大的生日宴会,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父母的生日”时,听着老师表扬这些作文如何如何真挚,看着他们读这些文字的盈盈泪光。我就心安理得地心说:“我就用不着因此感到愧疚。”

因为从来不过生日,也就从不关心生日的时间。祖父一辈的人习惯用阴历记生日,总是说我的生日是十月初二,我还一度以为就是月历上的102号。后来才知道阴阳之分,也才最终明确原来我的生日确实是1113号。

不过实际情况与登记记录的不符,最终还是带来了麻烦。当我习惯于回答“生日几号”这个问题脱口而出是“1113号”的时候,中考的报名要求填表的姓名、生日、籍贯一切信息必须与户口本一致。于是我在表上填了1115日。从此麻烦就来了。

因为中考报名我的生日是15日,所以高中花名册我的生日也是15日。而我又每每宣称我的生日是13日。所以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讲述关于户籍警的古老故事。

直到现在,我在填写各处表格的时候,包括各类乱七八糟的申请表,各种网站的账号注册,即使只是路边的调查问卷,为了避免麻烦,我都很老实地填上1115号。然而填的同时,就又想起那个糊涂的户籍警给我带来的麻烦。于是就一边咒骂那个头脑发昏的户籍警,一边在各种需要填写的生日的地方写上“1115号”,一边又四处宣称我的生日其实是“1113号”,一边反复地频繁地不厌其烦地讲述户籍警的故事。

 

今天又是生日。在大梵的鼓动下和李磊一起去了一家叫做“来了您呐”的老北京炸酱面馆吃面。

差不多半年前,我有一段时间每天坐车从展览馆向南,路过这家面馆,早就想进去尝尝,却一直未能如愿。差不多一个星期之前,跟大梵提起,约定这天去吃。

因为事隔已久,为了确定能找到这家面馆的位置,下午四点我就跑去踩点。四点二十我撩开了面馆的棉帘子,探头进去。整个面馆一个食客都没有,地面干净桌椅整齐,大堂的灯全都关着,只有窗户外面的自然光照进来,大堂深处或明或暗,根本不像吃饭的地方。门口只有大堂经理和两个小服务员坐在那里聊天。

我一时愣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很是踌躇了一下,我说:“呃……我晚上的饭点儿来吃饭,这里会不会人很多要排队?”大堂经理也十分诧异,她说:“呃……不会的,您随时就好。”然后我就尴尬地退了出来。

然后晚上饭点儿我们三个人就去了。炸酱面10元一套,味道还不错,就是要等挺长时间。我们尽量克制着吃其他菜的速度,等到面端来的时候,一份红烧肉一份高碑店豆腐丝一份灌肠基本上都被扫荡干净了。

今年的生日就这样了。

性情中人

我是个性情中人,所交之人也是性情中人。肚子里总是打些小算盘的人我是不屑于和他们来往的。不过迫于各种事务,免不了要时时和一些人接触,自然也少不了会被算计。久而久之,也不得不开始算计别人了。

这种时候,就更加需要有一些交心的朋友,可以在深陷于繁杂俗务之中时,能够有一个地方倾倒苦水,一起扯扯淡聊聊天骂骂人,谈谈人生说说理想侃侃未来。

李磊,窃以为,也是一位性情中人。虽然从未向他亲自确认这件事,不过在我眼中,他确实是这样一位可以交心的朋友。虽然我并不知道我在他心中是个什么样的人。

已经想不起来第一次认识李磊在什么情况下了。那时,我自以为是一个成名辩手,比我低两个年级的辩手根本没有人能够进入我的视野。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熟悉了这个人,也慢慢地开始欣赏这个人。对李磊的欣赏,其实有一点惺惺相惜的感觉。

如今想起李磊,第一印象就是他是经管辩论队全体女生的公共男朋友。只有男朋友的义务,没有男朋友的权利。在那些女生找到男朋友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李磊随叫随到地跟她们逛街,无怨无悔地帮她们干活,任劳任怨地给她们陪她们聊天。她们郁闷了,找李磊疏导;她们纠结了,找李磊排解;她们愤懑了,找李磊宣泄。

再想起李磊,第二印象就是他是一个可以随意欺负的对象。在把李磊作为公共男朋友的那些女生们依次找到男朋友之后,李磊依然一个人四处游走。每次玩杀人,没有线索怎么办,投死李磊。每次几个人吃点零食,不想掏钱怎么办,抓住李磊翻钱包。同学之间出现矛盾,不好调解怎么办,把李磊夹在中间让他看着办。大家欺负李磊的时候,我也一起欺负李磊。越来越觉得李磊真是一个好脾气,从没见他发火。如果大家向欺负李磊一样欺负我,一两次大家当作玩笑,我也就当作玩笑一小了之。可是每次都一个样子,我一定翻脸了。

想想自己,再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时时感到惭愧。惭愧于自己心胸,也惭愧于自己的言行举止。

重新想起李磊,第三印象就是他是一个对辩论十分热爱,并且愿意为之付出十二分努力的人,甚至可以为辩论放弃许多。李磊的成长是每一个一直混迹在交大辩论圈里的人有目共睹的。

曾经,我也是一个对辩论十分狂热的人,也为之付出过许多努力,也有过为了辩论放弃许多事情的经历。今天看到李磊,便仿佛看到昔日的辩论精神在后辈身上传承。欣慰。

其实我没什么资格管李磊叫后辈。尽管从年级来看,李磊比我低两个年级。但是,他比我大一年又一天,也就是366天。只是一些机缘巧合让他晚来交大两年。而且,今时今日,李磊在辩论上的造诣,早已超过那些老一辈的辩手。我称他为后辈,实在是有些妄自托大。

写了一点对李磊的印象,并不十分详尽。也不知李磊自己是否认同,也不知他是否承认我这个自以为是的朋友。然而,李磊真的是性情中人,是一个值得交心的朋友。

夜半

我整个人都缩在沙发里,键盘抱在大腿上,深深地倚在靠背上。两条腿用力向桌子下面伸去,全身绷成一条直线。键盘斜斜地贴着身子慢慢地向下滑去。我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以阻止它下滑的趋势。

一个人半夜三更坐在傻乎乎的电脑前面写日记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在一个用了太久电脑眼睛酸涩脑袋发胀的夜晚,更加要命的是,我忘了我要写什么了。

最近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白天发生了一些事,当时心想晚上一定要把它写下来,等到了晚上,敲着脑壳皱着眉头咂着舌头,怎么也想不起来白天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更加令人气愤的是,第二天白天的某个时候,我会突然想起我想写的内容到底是什么,然后又在第二天的白天决定当晚一定要写,可是到了第二天的晚上,就又给忘了。

这是比提笔忘字更加令人沮丧和懊恼事情了。

我也经常提笔忘字,这是因为用电脑和手机上的拼音输入法太多的缘故。不过提笔忘事,是什么缘故呢?

我问傻乎乎的电脑,“这是什么缘故呢?”电脑用它黑黑的机箱发出嗡嗡的声音。“这算什么答案。”我像是跟电脑说,又像是跟自己说。

我扭过头又问豆包,“这是什么缘故呢?”豆包蹲在我的肩膀上,屁股顶着我的脖子,十分认真地吃着一小块烧饼。完全没有听见我在跟它说话。

我想是观察力的下降吧。遇到一些事,决定要写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些事究竟是什么事,也没有想好怎样动笔怎么切入,只是模糊的一个念头觉得可以写。过后就忘了。

高中时候还有一个破本子带在身上的,各种七零八碎破烂垃圾都往上面写。看到三只壁虎在纱窗上,隔壁班的班主任在走廊里骂人,数学老师留了六道题,食堂的师傅一边盛饭一边挖鼻孔,操场的草厚得像灌木,路边的树叶落光了。每天从破本子上随便抄一点就是长长的日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把破本子丢掉了。于是就开始记不住今天新认识的同学的名字,记不住开会的时间地点,忽略了槐树盛开的白花,忽略了第一片黄叶的飘落,忘记了公共汽车站的女孩是中财的还是师大的,忘记了大门两侧的移动水果摊哪边是骡子哪边是驴。

不过,记住了,又怎样。忘记了又怎样。

我突然想起我本来要写什么了。

9号晚上,实际上已经是10号凌晨,那天把《蒹葭》翻出来又贴了一遍。想起差不多两年前在博客发了高中时代写《地刺》,一位朋友说登旧文章就是久不更新博客的先兆。随后便应验了。而这一次又登了一篇旧文章。引发了一些想法,乱七八糟也不甚清晰明了,本来打算写日记的时候整理一下,结果却忘了。而且连续忘了两天。而且是白天都想起来了,到了晚上却忘了。

唉,原来我想写的竟然是“开始登旧文章了……这就是久不更新博客的先兆”。

独来独往

其实,我早就习惯独来独往了。而且,一向很会享受独来独往。

高中时候,早晨六点半开始晨读,但是老师要求我们六点十分就到教室开始晨读,为了争分夺秒跟时间赛跑。

我其实也很愿意争分夺秒跟时间赛跑,我就是觉得,你说提前就提前,让我几点来我就得几点来,使我十分地不爽。于是我总是很故意地比六点十分晚一点点进教室。比如六点十一分。高中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住校,每天从家里骑车去学校,为了能够正好比六点十分晚一点点,我经常故意在停车的时候稍微耽搁两分钟。所以,每天都被班主任堵在教室门口。大家在屋里上晨读,我站在走廊的窗户前面上晨读。大家对着前面那个同学的后脑勺上晨读,我对着窗外的清凉空气和蔚蓝天空上晨读。

晨读结束是七点,是早饭时间。经过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我发现如果按时下课去食堂,必然人满为患,而老师们行动自由,总是在距离晨读下课五分钟的时候提前去食堂,免去了拥挤的麻烦。于是,我也开始利用在走廊上晨读的便利,每天老师前脚离去,我后脚就跟着离去了。从教学楼到食堂,穿过一小片操场。空荡荡的操场只有我一个人雄赳赳气昂昂地穿过,何其滋润逍遥。

到了食堂,买最热最烫还在滴油的肉饼,还有新浇了热汤的冷面,拌上生白菜丝,找一个靠窗的位置,正好看到刚刚下课的同学们穿过一分钟以前我穿过的那片操场,蚂蚁一样密集,潮水般涌过来。而这仅仅是动作迅速的先头部队。当大部队缓缓挤进食堂狭窄的门口时,当卖饭师傅的身影被后续部队淹没时,我已经刷好饭盆,逆着人流向外挤了。

晚上的晚自习到九点多,距离宿舍熄灯大概还有四十分钟。班主任要求住校的同学必须再自习二十分钟,才能回宿舍洗漱休息。我每天都回家,本来无此困扰,不过从某一天开始要求走读的同学也得上这二十分钟的自习。

不过鉴于我每天早晨都故意迟到一分钟,班主任也没有指望我能老老实实的上这二十分钟的自习。于是,我每天都在众人的注目之下,大步跨出教室,一个人骑车回家。

这只是独来独往的一些事情。还有很多。总之,我独来独往了许多年。

像骑士,像游侠,像一阵风,像一片云。

独自钻进大街小巷,独自穿过街头巷尾,独自行走独自奔跑独自飞翔。没有拘束,不受限制。

别人说我很潇洒,我知道这是恭维,但这不重要,我自己也觉得很逍遥。

人们说明天就是光棍节,这有什么重要呢。我早就习惯独来独往了。

蒹葭

闲着无聊,翻看从前写的文字,读到一篇由《蒹葭》翻译的散文,今年一月写的。

翻出来,重新再写一遍。

 

一湾碧水缓缓从我的脚下淌过,是否会将我的思念带到你在的地方。

河畔的芦苇随水流摇摆波动,随风起飘荡摇曳,若飘若止。晨曦的微光下,青碧的芦苇更加清瘦与萧瑟。深秋的风最寒,不如冬天的风刺骨,却卷动落叶飘散,不带一丝希望。深秋的清晨,最是冰冷,枯草上的露水凝结成白霜。

那让我日夜思念的人啊,就在河的对岸。然而河长千里,岸广千里,千里间广袤无垠。怎样才能找到你,找到我的天堂。

河水已日渐刺骨,我想逆流而上,终究可以找到你,于是深藏着对你的依恋和思念,苦苦寻觅,然而河水冰冷河道崎岖,道路难如蜀道长如白发,究竟何日才能见到你。于是我又想顺流而下,朦胧中竟仿佛看到你在盈盈碧波中向我呼唤。

冬去春来,河畔的芦苇度过了寒冬的考验,如今已是一片茂盛。清晨的露珠顺着苇叶滚动,晶莹剔透,折射晨晖,万般妖娆。

那让我魂牵梦绕的人啊,就在河的对岸。然而河长千里,岸广千里,千里间浩瀚无穷。我怎样才能找到你,找到我的天堂。

我又想逆流而上,终究可以找到,于是将期盼与遥望寄托与河神,苦苦寻觅,然而上游道路崎岖难行,越断崖,攀绝壁,无数艰难险阻在脚下化为平地,你的身影仍是杳无踪迹。我又想顺流而下,朦胧中竟仿佛看到你浅浅的沙岛上向我呼唤。

春去夏来,河畔的芦苇日加繁盛。晨露依然在苇叶间滚动,依然晶莹剔透,折射晨晖,依然万般妖娆。

那让我苦苦追寻的人啊,就在河的对岸,然而河长千里,岸广千里,千里间苍茫无间。我怎样才能找到你,找到我的天堂。

我又想逆流而上,终究可以找到。我又想逆流而下,也许还会在朦胧中看到你的面容。上游的路再次被我由崎岖踩成平坦,又迂回踩成通途,可是你究竟在哪里。还要再次顺流而下么,朦胧中你的面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我仿佛看到你在盈盈碧波中向我招手,又仿佛看到你在浅浅沙岛上向我呼唤。似乎触手可及,似乎遥遥无期。伸出手去,水中的幻影就破灭,放眼望去,沙岛上哪有你的身影。

我的爱人啊,有你的地方才是天堂,就让我的泪顺着脸庞尽情流淌,在眼泪里我能自由飞翔,到达你所在的远方。

又是深秋,无数春秋的轮回,与我相伴的芦苇也青黄了无数轮回。我站在这河边,我知道你就在河的对岸,然而河长千里,岸广千里,千里间浩瀚无穷。我怎样才能找到你,找到我的天堂。一湾碧水从我的脚下淌过,我慢慢曲起膝盖,缓缓倒在温润的河水中。就让我的泪水顺着河水尽情流淌,在眼泪里我能我能自由飞翔,我的思念和期盼,我的不渝的追求与寻觅,都随着热泪融入这温润和冰冷的河水中。

这湾碧水在包围着我静静流淌,一定会将我的思念带到你的身旁。因为你就在河的对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