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存档: 方土豆 - 第18页

很好

首先感谢金琳的题目。

在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刚刚删除了大约500字的内容。因为我觉得跑题了。

家里有一个锻炼身体的小器材,我指的是父母家。姑且叫它拉力器好了。它的模样描述起来十分费力,就不描述了。它运作的效果大致如下,当你按照它所要求的模式发力时,它的一些零件会沿着类似标尺的部位发生位移,并且不会归位,以此来标示你力量的程度。当下一次发力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次的力量是否达到了上一次的程度。而当你下一次用力更大时,零件会继续向前位移。为了让自己更有成就感,所以每一次都拼命用力,希望能够超过上一次的成绩。

这种类似挑战记录的模式,让我为了引体向上及格而练习臂力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头。

而最近的日志,似乎也变成了这个模样。写过了一篇好的,下一篇就想写得更好,至少要写得差不多好。

然而写有内容的文章是需要刺激,但是最近的刺激却越来越少了。当然也可能是我越来越麻木了?

所以,在总想超越之前的心理驱使下,产量直线下降了。

上个月开始请朋友们出题,我发现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每次拿到朋友的题目,我的大脑里的小飞轮都像打了鸡血一样飞速旋转。那些题目让我回忆过去,观察现在,遥望未来。一次又一次地在突破。
但是这件事也很危险,我如果能在一天之内很轻松地把朋友的题目写得非常好,我也不用经常在这里扎马步了。我总是担心请朋友出了题目却没有写好,伤了好的题目,伤了好的朋友。

所以,很快,又在总想超越的心理驱使下,产量继续下降了。

我开始担心,十个月的坚持,会不会像过去那样,从日记变成周记,再变成月记,最后就等下次重新开始了。

写完这很长很长的字,我发现又跑题了,但是我不想再删除了。就让它留在这里凑字数吧。

 

原来我需要的不是一个题目,而是一个题目激发我对生活的思考。

拿着“很好”两个字,我开始回忆它的来历。开始观察周围和它有关或无关的一切。

我下班时路过一个中学门口看见学校里的小混混傻乎乎成群结对地站在路边装牛B。觉得很有趣。想起小时候自己曾经也觉得拎着砍刀在大街上横着走路很帅。又想起有两个朋友,都是在外面混的,一个后来洗手现在在北京闯荡如今也算小有家业,一个没洗手最后在街头扑了。两个人同岁。

“多大了还学人家装混混?”独自等待里有这么一句台词。

从西直门上拐下来,猛然发现原来破烂不堪的高梁桥斜街竟然被修得那么宽。我大一才来的时候,街两侧卖廉价箱包皮鞋的铺子就扯着喇叭喊“紧急拆迁,疯狂甩卖”。这一喊就使四五年。直到我都离开学校了,拆迁的通告才贴到各家店铺的门上。而这一拆,却又拆了许久。直到现在,还可以看到南门外面有一家新疆什么什么的馆子孤零零地矗立在几条公路的包围之中,八面临街的房子不知道房租几何。

其实路修那么宽有什么用呢。现在嘉茂下面那一段,四分之一是地铁的工地,四分之一被当作停车场,四分之一是等公共汽车的人不肯站在路边偏要抢到马路中间去,还有四分之一用来跑车。工地、行人、汽车、停车场交融混杂在一起,简直就是一个没人管的大广场。

我记得我还看了很多东西,昨天看到的。因为题目是昨天出的。也想了很多,只是现在都忘了,也许跟这会儿饿着肚子有关。

总之这文章是没写得很好。

不过请朋友出题这件事,却是真的很好。

然而我又开始担心,每次都这样敷衍,会不会没有人愿意给我出题了。

 

大约是初中的时候,看凤凰台的老窦酒吧,有一次请了冯小刚。他们说戏不够段子凑。就是戏演得不好,可以在戏里讲段子来凑合。

所以我也讲个段子。

有一些日子。有一天约了大梵七点吃饭。恰好当天又稍微加了一点儿班,从东四十条出发已经六点二十了,于是把车子骑得飞快。在肉饼店见到大梵的时候,我按住他的肩膀义正词严一脸严肃地问他:“大梵,你说我这身上奔涌不息的,还是当初那一腔热血么?”他一脸错愕,飞速地分析着这问题中可有什么陷阱,摆好了防御姿态,他说:“是啊。”

我一声断喝:“错!那奔涌不息的,是大汗淋漓。”

 

再次感谢金琳友情赞助的题目。

独来独往(2)

写下这个题目,保存的时候发现原来已经写过这个题目了。翻开原来的文档看了看,似乎和今天想写的内容差不多。无非就是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东奔西跑看上去很快乐很充实其实内心很孤独很寂寞。

在外面跑了一些日子,新认识了一些朋友,发现很多人都有自己的一个情结。这个情结也许不能被准确地用一句话浓缩出来,但是从言谈举止中总是会反复地流露。它可能是一个人生态度,一种生活方式,或者其它什么。

可能独来独往这个题目,就是我的一个情结。翻来覆去想说的,就是那点事。仅此而已。

踌躇了一下,加了括弧写上2。虽然和半年前的没什么联系,但是不肯修改这个题目,也只好这样了。或许以后还会写34567之类的也说不准。

最近开始骑车上下班。远哥的破自行车。我本来也是有自行车的,只是放在学校里许久不骑,慢慢地就找不到了。开始还留着钥匙,琢磨着也许哪天还能再次相遇,但是因为许久也没有再次相遇,慢慢地钥匙也不知哪去了。

最近春天来了,看着远哥在大洋彼岸快要开上四个轱辘的车子了,便厚着脸皮把他留在这里的两个轱辘的车子要来了。趁着天气和暖,没有什么风,抓紧时间在夏天来临之前骑几天车子省些地铁公交的车票钱。也好给喜欢的姑娘买上二尺红头绳什么的。

于是每天早晨九点钟,从学院南路向东,沿西直门北大街往南冲上二环,再从官园桥下左转。沿路直线向东,一路狂奔到东四十条。每天下午六点钟,再从东四十条沿路直线向西,一口气杀到官园桥向北,在复杂的西直门立交桥上七拐八绕最后钻进交大东路。最后的最后,再溜进一段狭窄漆黑的胡同,到家。

说得挺热闹。其实也挺热闹。早晨迎着朝阳,灿烂的日光从右前方照来,暖和得很。下午刚上路的时候追着夕阳,伤感的暮色从左前方慢慢笼罩,让人不由得就加快脚步归心似箭了。前一阵子还戴着手套裹着围脖,到了公司都是大汗淋漓,贴身的衣衫都湿透了。这几天不戴手套了,也不戴围脖,一路狂奔到家,还是水里捞出来一样。每晚第一件事,就是洗个热水澡换了衬衣衬裤。

说得再热闹,其实也没那么热闹。每天不辞辛苦地蹬上两个小时自行车用来上下班,和坐地铁和公交的时间差不多。四块八毛钱和一身大汗以及每天洗衣服相比,究竟哪个更合算,我也不知道。我也不差那几块车钱,虽然我还欠着很多朋友的钱。

之所以每天骑车吭吭哧哧来来回回,只是想让自己在移动的时候找点事做。而不是对着地铁漆黑的窗外发呆。

骑车的时候,我有时会骑得很快,听风的声音在耳边呼啸,有时又骑得很慢,看天边的云沿着天幕轻轻游走。当然,上班的时候一定得快快地骑,下班了可以慢慢地骑。寻找这快快慢慢的乐趣。其实这快快慢慢又有什么乐趣,只是自己逗自己开心而已。

我偶尔会一边骑车一边唱歌,走路的速度太慢,旁边的人也许会和你同路半天,唱出声来多尴尬。骑车就不同了,除非是红灯大家都立在这里,同行的人都是一闪就从身边过去了。于是我偶尔会唱歌。不过,大多数时候还是小声哼哼。各种车的马达轰轰地响着,喇叭也吆喝个不停,基本上我也听不见自己唱歌。不过我还是会唱,反正只是逗自己玩,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西直门立交桥上绕下来,有一段不算陡的坡,但是在我每天走的路上已经是最长的坡了。我喜欢站起来张开双臂让车子自己溜下来。每天晚上到这里的时候,身上的汗已经把内衣浸湿了,逆着风从桥上冲下来,冰凉的空气顺着衣服纤维之间的缝隙鼓进外套,钻进已经粘在一起的皮肤和内衣之间。然后我就会狠狠地打一个冷战。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想你的时候,我会打个喷嚏,假装你在想我,我就这样,哄着自己开心。很久以前,我也自言自语地说过这句话的,如今想起来,似乎很久没有假装打过喷嚏了。即使在狠狠打冷战的时候。

其实我还是一个很胆小的人。我到底还是没有胆量把我真正想写的事情写下来。蹬着车子甩在身后,让它随风散去,也许更加省心。

有朋友总说自己很傻,每当她说自己很傻,我就说其实我也特别笨。

其实,又是其实。其实我觉得自己挺聪明。原来,再是原来。我不仅特别笨。

竟然已经三月了。

豆包 · 最终章

要不要开始呢?我这样问自己。从哪里开始呢?我又这样问自己。到哪里结束呢?我再一次这样问自己。

记得给豆包写第四篇文章的时候,我曾说要为它写十篇,以感谢它的生命与活力。然而自去年十一月以来,我的生活逐渐变得稳定,人也就慵懒了。谁曾想,再提起笔来,竟是要写下这故事的结局。

很久很久以前,朋友看我给豆包写些小文,问我怎么不拍些照片呢。我说倘若有相片,也许将来留在记忆中的就只有相片上的豆包,却没有那个无视所有友善交流只对食物感兴趣的豆包了,若是这样还不如不要照片。

其实我心中还是很想为它拍些照片的。前几日因为公事把公司的相机带了回来,顺手也就胡乱拍了几张。因为凑得太近,它把鼻子都顶到了镜头上,留下了一个圆圆的斑点。谁知道,这一段轻灵的咏叹,竟成绝唱。

星期三的早晨,我塞了几颗花生给它,看着它抱着果仁吃得咔咔有声。我说星期六给它打扫笼子,更换木屑,再去新买一包浴沙洗个澡。可是刚到星期四,早晨起来时,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听到它在木屑中翻滚的沙沙声,也没有看到它像往常一样扒住笼子把鼻子拱到外面来要吃的。我只看到它缩在小房子里,浑身发抖。

我把它托在手上,它想站起来,却总是扭着身子,一用力,就摔倒了。

我剥了瓜子放在它嘴边,它张开嘴咬住了,却只有咀嚼的动作,一口也吃不下。

我知道,豆包要不行了。

虽然这是早晚的事。但是……

在我最艰难的那些岁月,有许多朋友与我携手并肩,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帮助我摆脱那垂死的绝境,豆包就是其中之一。它在最黑暗的时刻来临,陪伴我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守望,期待拂晓的曙光,看着我在绝望中涅磐,陪着我在寒冬中蛰伏,它等得到我破茧化蝶,却等不到彼岸的花开成海。

提起笔来,我想,我一定要把这最终章写好。然而,文字却不是倾注了感情就能写好的。我会写得很用力,但却写不到最好。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提问。要不要开始呢?又从哪开始呢?再到哪里结束呢?

自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以下,这人间的悲欢离合就充溢着时光的马车,在悠远的车辙上篆刻下世事的忧伤与快乐。生死一事最难参破,纵然心知彼此不过是彼此的过客罢了,然而离伤总要时时刺痛心底。

自日月盈昃辰宿列张以来,人生之事往往不得圆满。相爱之人终究要分离,相守之诺注定要背弃。雷峰塔下镇守着千年的凄婉,银河星畔割断了万世的离愁。我本该淡泊宁静,身似磐石心如止水,然而,星期四晚上我捧着豆包冰凉的身躯,呆呆地靠在窗台上,不知该想些什么。

有太多话没有说,太多字没有写,太多情绪没有宣泄,太多往事没能尽叙。只是,写下去,又到哪里结束呢?

人们说如果爱请深爱,那是何等的勇气和胆量,才能让我们为一个人投入全部的力量去付出。偶尔也会吸烟,我会深深地,用力地,吸进去。让伤痕永刻心间,每每拂过,都痛彻心扉。

如果这故事,已写到了结局,倘若这回忆,已注定要分离,我只希望,你笑着离去。

我会把你放进你最喜欢的薄荷口香糖盒子里,抛在通往四方的铁路上,总会有更美好的远方等待你我前去开拓。

是的,这故事,永远没有结局。

End

首先感谢毛乌孟元同学的题目。

 

我的生活中,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事情,做了之后我就后悔。比如请毛乌同学出这个题目。毛乌问我:“腾哥那些题目是你邀请他们出的是么?”我说是的。其实这个问题到这里就完结了。他问了一个是否的判断疑问句,我给出是否的判断这个问题就已经回答圆满了。然而多年的辩论生涯都白费了,我紧跟着说了一句:“今天就请你出一个如何?”

毛乌孟元欣喜地说:“《二》,我早就想出这个题目。”

我心中一惊,赶忙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嗯,好。”其实我这里我已经追悔莫及了。何必要多问后面半句话呢?但是我紧接着又做了一件让我现在更加追悔莫及的事。我紧接着说:“我今天回去写。”

在这个接近24时的深夜,我本该在纳格兰为了飞翔努力地杀胖子,现在却蹲在电脑前面爬格子。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叫“自作孽不可活”。

 

似乎是08级刚来的时候,我跑到经管学院辩论队给新生做宣传的那个会去玩。假装也是大一的,去跟90年代出生的女孩们聊天。没想到五分钟不到就暴露了身份。当然很大程度是我故意暴露的。因为我觉得用一个学长的身份去勾引姑娘,比用一个同年小屁孩的身份更加管用。

当时一个小女孩说:“你知道真六是什么意思么?”我撩起衬衫擦着额角的汗滴说:“呃……不知道。我其实不是08级的,我是03级的。”

小朋友立刻一脸鄙视地看着我说:“唉,代沟啊代沟。”

我一面隐晦地猜测着“沟”的双关解释,一面问身边同去的老流氓“真六是啥子意思”。同去的老流氓也撩起T恤衫擦着鼻翼的汗珠说:“呃……不知道。”

小朋友立刻一脸鄙视地看着我们说:“唉,代沟啊代沟。”

同去的流氓是否对“沟”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我不得而知。不过我是又隐晦了一次。

身为一个辩手,就要好读书不求甚解,好求学不耻下问,好音律不知肉味。于是窃窃地问那女孩:“这个……真六是啥子意思呀?”

小朋友再次一脸鄙视得看着我说:“唉,代沟啊代沟。真六,就是真二真二真二。”

我方才恍然大悟。圣人说话:朝闻道,夕可死。为了让同去的老流氓也能够一同“夕可死”,我赶忙扭过头去与他分享最新的学习成果。我兴高采烈地向他传达着“真六”的深刻内涵。

而这一举动再次引发周围一片的小朋友通通一脸鄙视地看着我们。他们没有张嘴,我却知道,他们心中在说:“唉,代沟啊代沟。”

不过,姜毕竟是老的辣。我昂起头对着“真六”说:“再来两个试试看。”

女孩没有说话,竖起两根手指摆出V的形状,平平地向前推出。老辩手就是老辩手,或者说老流氓就是老流氓。我一眼就识破了其中的伎俩,说:“你忒二了。”

女孩还是没有说话,伸出左手两根手指,右手食指横搭在上面,来回拖动。这显然就侮辱了我的敏捷。

女孩收起了手指头,撇着嘴,吐出了一串数字:280

我那时开始后悔要与这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二”的问题上一较高下了。我再怎么聪明绝顶,也不可能全无规则的情况下通过遵循规则来取得胜利。因而失败是早晚的。比如我遇到了280

我那时想起了一句话,叫做“自作孽不可活”。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人们从历史中学到的最重要的经验,就是人们什么经验都没有学到。人们常常感慨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却很少反思历史为什么总是惊人地相似。极少数人反思了,却从不知道如何避免历史重演。更少的人努力让历史不再重演,但其中大多数人都失败了。

于是同样的错误,人们总是一错再错,每况愈下,直至无可救药。比如我的英语数学物理以及其他。

社会学家们管这个叫马太效应,经济学家也有用这个词的。

但我更喜欢用通俗的话来描述我想表达的意思:不是很二的人会变得很二,很二的人会变得非常二,非常二的人会变得极其二,极其二的人会变得二得无以复加,二得无以复加的人会真六。

关于二,我的理解暂时就是这样了。非常琐碎也非常贫,如果我不曾答应今天就写,我想我会在明天拒绝写这个题目。

 

再次感谢毛乌孟元同学友情赞助的题目。

电动力学

首先感谢董鹤章同学出的题目。

 

曾经,我也是一个满心好奇热爱物理的科学家苗子。

小时候家里的书架没有我的地方,上面塞满了父亲从1987年开始看的《读者文摘》和《幽默大师》。《幽默大师》基本上算是我的启蒙读物了,《读者文摘》字儿太多,初中才开始看。但是我的小床下面有个小箱子,那是全套的《十万个为什么》。虽然没怎么看过,也是因为字太多,但是我对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这些自然科学的雄心壮志却是天地共知日月可鉴。

后来又缠着父母买了图画本的《十万个为什么》才学了一点科学文化知识。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什么都没学着,统统在吃饭的时候吃下去然后在上厕所的甩掉了。小学时候有自然课,学了两年也没分清NS哪个是南极哪个是北极。还教我妈妈说“N”代表南,是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真正觉得物理好玩是初三的时候,教物理的老师是个大帅哥。全班女生都喜欢他。那时候不懂帅是什么意思。别看我现在很流氓,那年纪还是个傻了吧叽的小男孩。以为全班女生喜欢他是因为他物理特别好,书上的题目他都会做。于是觉得物理这东西真是好啊。

后来想想发现当时自己真是脑子不会转弯。自己喜欢化学老师是因为化学老师漂亮,而不是因为她化学特别厉害。女生喜欢物理老师又怎么可能是因为他物理特别好呢?

如果当时有现在这么聪明,也不至于让我走上钻研物理的崎岖坎坷之路了。

考高中的时候物理考了多少分忘记了,大概学校里没有更高的了。我当时想这么高的分女生们都该喜欢我了吧,结果女生们还是喜欢物理老师。

上了高中,我还是很喜欢物理。原因说来很惭愧,高一和高二的物理老师都是女的。在那些春意盎然的季节里,在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眼中,是个女的就是美女……

高三终于换了男物理老师,长得难看穿着邋遢,而且是班主任。我上学的那些年,向来和班主任天然绝缘,放一块就掐,隔着两道墙还要背后骂。所以,高三基本上不学物理了。无奈高一高二学的太好了,质量大速度快,极高的动能让我一口气冲过了高考撞进了一个从前叫做应用物理的专业。

于是一切就悲剧了。第一次上课,我发现那门名为《基础物理》的课,老师竟然是一个老头。虽然许多年后,我对这位如今已不在人世的老者,心中升起了无限的尊敬和惋惜。但是,当时,我对物理学美好的想象从此就彻底被击碎了。

当然这是玩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我最终放弃了在物理学的道路跋涉,我现在也说不好。也许因为人总在变吧。

 

电动力学这门课,我大概考过四次,或者五次。分数大致的趋势是一个抛物线函数从顶点向右的函数图像。幸好从大二开始就不再交重修费了,否则光这一门课就够我的电脑换一块好显卡了。

当然这并不是最悲惨的课。毕竟我还记得它,我还记得教这门课的老师,我还为了能够让它及格反复地考试。更多的课我甚至没见过老师,不记得名字。离开学校之前,教学科让我核对课程,我指着大概有二十多门陌生的科目问老师:“我真的选过这些课?”
我们身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上,我们自己也在不断地变化。有些变化自己知道,比如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吃冰淇淋。更多的变化,就在潜移默化中,我们背叛了过往。

然而,我们总要不断变化。生活在变,身边的人也在变,来来往往穿梭不息。我们出现在别人的世界里扮演一个过客,别人也闯进我们的生活中假装一个路人。在许多次擦肩而过之后,我们都把后背留给对方,头也不回地向前走了。

短短一篇文字,当然写不尽我对物理学从热爱到逃避的历程。也写不完我对文字从冷漠到熟悉的路途。只是,在这不断地变化中,孕育着寻找自我的成长。挺拔便是由此而来。

刚才回家的路上,我打了一路的腹稿。心中还想了其他的许许多多。有尘封的往事,有远去的故人,有昔日的辉煌,有曾经的荣耀。还有我的梦想,当然也不能少了理学院辩论队的梦想。

等坐到了电脑前,我想,还是把所有这一切都深埋心底,等到我重新带着炫目的光芒返回这片我曾经燃烧了青春挥洒了热血的土地上时,再与诸君醉笑三千场,不诉离觞,只叙衷肠。

 

再次感谢董鹤章同学友情赞助的题目。

自己的题目

写了几天的命题作文,今天决定自己出题自己写。先出了“等待”,写了半截觉得不好,就删除了。又出了“挺拔”,写了个开头就觉得不好,又删除了。似乎又回到那些不知所云的日子,写了删除,又写又删除。

也许是因为请朋友出的题目主题是确定的,虽然个别字眼在修改,但是方向和基调却是定好的。就像舵手掌好了舵,我玩命划桨就行了。

自己出题就随心所欲了。觉得难写就重新出题,觉得不好玩就重新出题,觉得应该重新出题就重新出题。于是总是写了一半就转方向了。有点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意思。

索性也不要什么主题,直接写上“自己的题目”就当是有题目了。

 

星期五的晚上开始,家里网断了。不是网费没交,不是我的网卡坏了,也不是路由器坏了,也不是猫坏了,也不是运营商抽风。人为原因造成在所有硬件运行良好的情况下,网就是断了。不知道隔壁的哥们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总之就是断了。

一直到星期六的下午,才重新能上网。

因为长期挂在网络上,我已经变得离开互联网什么事都不会干。而且很多朋友也都习惯我一天除去睡觉7小时和上下班路上2小时全天15小时QQMSN在线了,所以大家找我也都是在线上弹我。很少有人会在我没在线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因为大家知道,那时候我不是在睡觉,就是在赶往睡觉地点的途中。

没有网的感觉,就像回了家没电视。

家里有台古老的电脑,很久没用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亮。家里也没通网。父亲的办公室倒是可以随便去,只是用习惯一台电脑,到公共电脑上总是不自在。

于是在家就是没有网的。

幸好家里有电视。

回家的日子总是那么富足和闲适。没有闹钟催你起床,也没有工作等着你做。只有太阳从窗帘的缝隙中钻进来告诉你天亮了。

从某种程度来说,起床的代名词就是吃午饭外加看电视。

通常我是不睡午觉的。从幼儿园开始就不睡午觉,小朋友都睡着了我就躺在床上数天花板上的斑点。高中时候每天晚上只能睡五六个小时我也不睡午觉,困的话都是在英语课睡觉。现在上班就更不睡午觉了。

但是上大学之后,每次回家是一定要睡午觉的。早晨起了床吃过午饭差不多久可以午休了。特别是深秋的下午,天阴沉沉的,屋子里也不是特别暖和,钻在被子里举着一本1987年的小说选刊看到睡觉。至于为什么是1987年的小说选刊,我也不知道,只是每次午睡之前站在书柜前面一伸手就是1987年的小说选刊。可能是陈旧的书适合下午用来催眠吧。

再醒来就可以吃晚饭了。然后就是看电视。小时候吃过饭还要跟着父母出去遛遛弯消消食,现在岁数长了,父母也拽不走了。于是我就一个人缩在沙发里看电视。我会躺在长沙发上,但不是把脑袋枕在扶手上。而是一条腿搭在扶手外面,一条腿蜷在身子底下,再用托住脑袋,胳膊肘放在沙发上,脑袋大概就位于另一侧扶手的正下方。基本上就是睡罗汉的那个造型。

每次假期结束,同学们聊起来假期都干了什么。我的回答有七个字:吃饭睡觉看电视。

虽然现在的电视节目越做越难看,不过习惯了看电视的人,关上电视的话似乎只有睡觉了。

北京的住处没有电视。没有网络,似乎就只有睡觉了。

突然想起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跟家里联系了,写完这句就给家里发个短信吧。

 

自己的题目,没有主题,其实我在寻找发自内心的乐观与挺拔。

奔跑

首先感谢Ready同学的题目。

 

这个题目,我只要花30分钟的时间,就能写出一篇催人泪下鼓舞奋发的励志小品文,然后收录进《心灵鸡汤》,再然后在全球200多个国家热卖。成为堪比《致加西亚的信》的风靡世界的畅销书。

但那是初中生做的事。我不能做。

但问题在于,我其实比初中时候的水平没什么本质上的提高。虽然我很想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把一个随处可见的题目写得举重若轻。但是本事在那里摆着,似乎也只能写一篇励志小品文。一面不想把事情做糟,一面没有做好的本事,这就是我现在从行文到做事,乃至整个人生之路最大的痛苦矛盾。

也叫眼高手低。

香山的鬼见愁,不算很高,隐约记得是2300级台阶。但是很陡。因为山势陡峭,所以抬头向上看,往往只能看到几十级台阶,爬完这几十级,才能看到下一段几十级。

如果眼睛总是盯着眼前的这一段路,也许爬过三五段就会觉得疲惫、气喘了。如果忽视山势的阻隔,直接把目光射向香炉峰顶,虽然现在还看不到,但也许要爬到半山腰才会觉得累。如果把视线投向天边,或许就一口气爬到顶了。

奔跑也是一样。

心中只是想着我要跑快一点,没准跑几步就成了徐趋,如触龙一般碎步疾走。

听说草原上的狮子每天醒来第一件事是提醒自己,“如果我跑不过最慢的羚羊,我就会饿死”。还听说草原上的羚羊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提醒自己,“如果我跑不过最快的狮子,我就会被吃掉。”因此天一亮,它们就都要拼命奔跑。

它们的梦想是跑得最快。

至于我,奔跑远远不是终点。

就像理学院辩论队的家训一样:让我们拥有理想主义者的灵魂和现实主义者的作风,让我们的思想与智慧打破牢笼冲破迷雾,从一匹走兽蜕变一只飞鸟,展开垂天之翼,携万里长风,翱翔无垠碧空。

飞翔,才是梦想最终要到达的彼岸。

顺风奔跑,能够越跑越快,但那不是我的荣耀。逆风飞翔,可以越飞越高,这才是我的辉煌。

只可惜,我还没有长出翅膀。

也叫眼高手低。

但是我只要看着那天地相接的远方,疾足狂奔,也许腾空而起,就在一瞬之间。有时一念之差,便是天壤之别。

理学院辩论队,又何尝不是如此。

 

禽者,飞禽也,纵天之高不能抑其一羽。兽者,走兽也,任地之阔不能缚其一足。

freelancer探寻自由的旅途上,会有闪亮的星辰在身侧划过,留下一弯优美的弧线。

 

再次感谢Ready同学友情赞助的题目。

段子

首先感谢颖姐姐的题目。

 

段子就是笑话。大多数时候,人们用段子来表示笑话的含义时,段子这个词都默认隐去了一个字。完整的潜台词是“荤段子”。如果有人说“我来讲个段子”而不说“我来讲个笑话”,那基本上这个段子是要带点18禁色彩的。

曾经有人研究,说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都和性有关。如果这个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段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和茶余饭后的津津谈资,就不难理解了。

不过,据我的猜想,笑话这种东西在古代是不上饭桌的。人们吃饭的时候好像都是吟诗作对行酒令。至于那些不会吟诗作对行酒令的人们,吃饭对于他们而言,只是吃饭而已,不具备娱乐社交之类的功能。再参考“食不言寝不语”的古训,我想,那时候人们吃饭喝酒一定是站在两个端点,一群人在玩着高雅艺术,一群人在闷头吃饭不吭声。

段子什么时候上了饭桌,不可考了。反正现在吃饭,是肯定要讲段子的。

据说判断饭局好吃与否的唯一标准,就是饭桌上的段子够不够荤腥。饭局没有饭,谁在乎。没有菜,无所谓。没有酒,也无妨。但是如果没有段子,那肯定不能算饭局。

我第一次学会段子这个词,大概是初中时候看电视。冯小刚在窦文涛的什么什么节目里,可能是老窦酒吧,也可能是其他什么,说了一句话,叫“戏不够段子凑”。然后他讲了一个给老婆买内衣的故事。

那时我的肚子里还没什么墨水,也没什么坏水。听个笑话就能让我笑半天,笑到嘴歪肚子疼直不起腰站不起身才算完。

笑点低的好处是别人讲什么笑话你都会笑,坏处就是常常不能理解那些笑点高的人在笑什么。

高中时候,男生宿舍传着几本破烂的黄色小说,或长或短的小说之间,穿插着一些荤段子。我也跟风抢着看了。现在也依然记得一些。但是那时却读不懂。也许是我大器晚成吧。看着其他男生都哈哈大笑,我却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连最简单的“香肠鸡蛋一堆草”我都纳闷了很久。

后来好像是无师自通了。也有可能是听得多了就慢慢恍然了。当然更可能是接受了来自岛国日本的青少年生理卫生教育。

常年生病抓药的人,日子久了也能当半个医生。有个词叫久病成医。常年听段子的人,日子久了,也能成一个讲段子的人。

于是我就开始讲段子。

不过幸好有远哥在,没有让我更深地毒害理学院辩论队的下一代。不过,我有时也在想,我小时候,也是有老师们捂着护着,也还是稀里糊涂就被毒害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不毒害,也要让韩国人毒害了。

另外的幸运,就是经管学院没有远哥在。在偶尔到经管学院辩论队蹭饭的时候,我都尽量把革命的火种撒向祖国大地。

大概我开始现在的工作两个星期左右的时候,主编让我代他去和一帮广告媒体的老流氓吃饭。一顿饭吃完,其他九个人的结论是:他们九个人捆在一起,也不及我一个人坏。

听过许多段子,也讲过许多段子。自诩满腹经纶,只要别人讲一个开头,我就知道他最后要抖个什么样的包袱。段子没讲完,我已经在笑了。但是却越来越觉得,那些快乐并非来自内心。玩笑终究只是玩笑,并非会心一笑。

倘若两人彼此之间无需任何言语,只要四目相对便可会心一笑,那才是来自灵魂的默契与欣喜。

 

再次感谢颖姐姐友情赞助的题目。

勾搭

首先感谢辉辉的题目。

必须承认,每天都写日记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幸运的是我基本上坚持下来了。不过每天都写好就更加困难了,大部分时候,我的日记都是在自言自语地说着废话。最近开始请朋友们出题,当天出题当天写,最迟拖到第二天也就写了。初时觉得挺有意思,毕竟自己的视野总是有限,听听别人思想对自己也是中激励。写过几次便觉得困难了。

从李磊的“论CCTV的烧掉”,我开始有点后悔请别人出题。而前次的“咖啡与锅灰”,这种朦胧派的题目最是让人痛苦,往往写出来的东西干瘪乏味,幸运的是我还是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切入点,完成了它。

至于这一次的“勾搭”,昨天便从辉辉那里得到了题目,昨晚的显示器上摆了整整一夜的空白文档,也没有写出个字丑寅卯来。

我不禁开始觉得,我似乎要整个儿都搭进这个题目中去啦。

 

大约在初中的时候,校规规定我们走在路上不许勾肩搭背,不许穿奇装异服。以及其他林林总总很长很长。那时就学会了“勾搭”这个词。一直以为是用来形容俩男生搭着肩膀显示哥俩好的意思,后来才明白原来是形容男女之事。也引申到其他各种坏事上。

那时还有更多疑惑。那些年我每次听到班主任训话时说“不许穿奇装异服”,心中就在嘀咕,究竟什么算奇装异服啊?许多年过去,我至今也没有搞清楚所谓奇装异服到底是什么样的衣服。不过在老师们的眼中,衣服只分两种:一种是校服,另一种是奇装异服。再没有别的衣服了。

那时的我,仿佛还是一个表面看起来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没做过所谓的勾肩搭背,也没穿过传说中的奇装异服。

一个人的变化有时自己都无法意识。只是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已不是过去的自己了。甚至忘记了过去的自己是什么样子。更加让人不知所措的是,是周围的人说你一向就是这个样子。不但自己忘记了过去的自己,身边的人也忘记了过去的你。

我就是这样,我什么时候从一个好孩子变成了一个坏孩子,我自己也不知道。问起朋友们,大家说从认识我那天起我就使现在这个样子。

沿街和女孩搭讪,一肚子鬼点子,一脑袋荤段子。

初次见面我会说“好久不见”,故意让对方不知所措。别人夸我我会说“惭愧惭愧”,仿佛夸我是在骂我。别人损我我会说“过奖过奖”,似乎损我是在赞我。

很久很久以前,也不算很久。十个月吧,也许不到。但是对我来说,却已经很长很长了。

就是那么长的很久很久以前,身边会时时有一个人拽住我的胳膊说:“你又去勾搭小女孩了吧?”或者张开手臂护住对面的姑娘对我说:“去,这可是好女孩,你别又来勾搭。”或者其他,大概都是这个意思。我却还是很故意地厚着脸皮凑过去:“我叫马腾,来而不往非礼也,你叫什么名字?”

很久很久以后,也不算很久。大概就是我发觉我开始喜欢吃冰淇淋的时候吧。我的身边再也没有人拽住我的胳膊或者揪住我的耳朵絮絮地向别人道歉我的鲁莽与粗鄙了。

但是,我却也不再和那些初次见面的朋友说“好久不见”了。偶尔也会说,但再也寻不回看到别人尴尬而不知所措的快乐了,反而自己也觉得尴尬和不好意思。因为没有人替我道歉了。

 

我有时会想,人生若不曾相见,是否就不必相恋。若不曾相知,就不必相思。若不曾相伴,就不会相欠。若不曾相许,就不怕相负。若不曾相遇,就无需相聚。

在宁静的午夜,徜徉在悲伤的旷野,聆听遥远天边飘来悠长的叹息。我只希望,温润的夜风能够抚平曾经那道惆怅的伤痕。

 

再次感谢辉辉友情赞助的题目。

 

咖啡与锅灰

首先感谢邓彦同学的题目。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懂事的。因为我懂事之前的记忆都是空白,仿佛从未发生过一样。就像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存在,我就存在了。我也就是那一天懂事的。

也就是同时,我明白面前跳跃着的光芒叫做火焰,身后背负的房子叫做咖啡炉。房子里住着一位叫做咖啡的女孩。至于是因为这位名叫咖啡的女孩住进了这所房子所以所座房子才叫咖啡炉,或者是因为这位女孩住进了这座叫做咖啡炉的房子才叫咖啡,我却不知道了。我想,那一定是我懂事之前发生的故事了。

我觉得火焰跳动着舔舐我的面颊是一件很惬意的事。至于我懂事之前,我不记得了。反正从我拥有记忆的那一刻起,我就十分享受在火苗的烘托下让自己的温度慢慢升高时那种快乐与满足。

就在我满足于火焰带来的惬意时,我突然感到了另一种幸福。那是和火苗舔舐面颊完全不同的感受。那似乎是……我不知道怎样形容。就仿佛有某些灵魂般的气息进入你的身体,然后是由内而外的舒适和放松。让我迷恋,让我陶醉。让我想与这灵魂般的气息融为一体,让它渗透到每个角落。那似乎是……呼吸。

我细细品味着那幸福的感觉。我似乎能够分辨这灵魂般的气息与火焰燃烧的气息有所不同。我用力地扩张身体,让那气息流淌在我的四周。它仿佛更加清甜,而火焰却是炽热的,它好像更加香馥,而火焰却是辛辣的,它似乎更加温润,而火焰则是浮躁的。

我想起了咖啡。

我敲了敲那座叫做咖啡炉的房子,在木柴噼啪的爆裂声中用力喊道:“喂,是你吗?这香气是你吗?”房子里没有回答。我把耳朵贴在墙壁上。房间里传来一阵阵节奏稳健的鼓点,混合着欢乐的音乐和舞步的声响,那边肯定是一场特别热闹的舞会。

我没有再喊。我只是用力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听着那一侧热闹非凡的聚会,用力“呼吸”着来自咖啡的香气。

我在想,幸好我没有过去。如果我有过去,而我又直到今天才发现原来隔壁住了这样一位带来如此美好气息的邻居,我一定后悔死了。

我没有经历过爱情,也没有见过爱情。从我懂事那一刻起,我的身边就只有火焰。所以我不知道现在的感觉算不算爱情。我只是很想见一见隔壁的咖啡女孩,告诉她我很喜欢她的鼓点,很喜欢她的音乐,尤其喜欢她沁人心脾的香气。

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火焰是多么无趣,既没有灵魂也没有思想,只是漫无目的地跳来跳去,还不停地向我身上扑。而且没有一点香气。

我转过身去,靠在墙壁上。能在咖啡女孩热闹的舞会外面,听着她玩耍嬉戏的声音,闻着她温润清甜的味道,我这一生,也足够了。

 

我一直在你身边,抚摸你的面颊。我看着你懂事,看着你呼吸,看着你爱上咖啡,看着你转身。你却不知道我一直在你身边。我尽力地燃烧着,让咖啡散溢香气滋润你的身体,让咖啡举办舞会充实你的灵魂。我依然在看着你,你靠在咖啡炉上,看上去很满足。你满足的样子,让我很满足。

我说话你听不到,不过没关系,我自言自语好了。“你好,锅灰。我叫火焰。”

 

The most distant way in the world

is not the way from birth to the end.

It is when I sit near you

that you don’t understand I love you.

——Rabindranath Tagore

 

再次感谢邓彦同学友情赞助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