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存档: 方土豆 - 第8页

三年之后三十岁

我1985年出生,今年是2012年,2012减1985等于27,30减27等于3,所以3年之后我就30岁了。

我1985年出生,1985加30等于2015,今年是2012年,2015减2012等于3,所以3年之后我就30岁了。

似乎所有能够被5整除的年纪都是一道坎,许多人的人生规划也以五年为单位设定目标。5岁的时候说该懂事了,10岁的时候说该长大了,15岁说该成人了,20岁说该独立了,25岁就该开始为未来担忧,30岁往往会有计划,35岁要有家有业,40岁要迎来第二春,45岁折腾完了想退休……

在我这个年纪的人,似乎又以30岁为一个极难跨过的坎儿。比我年长几岁的一些朋友,在几年前就开始在聊天时有意无意地透露出对这个岁数的恐慌,并会为此进行准备和计划。比如30岁前要实现某些目标。大多数人的状况我不了解,但在所有我认识的刚过30岁的朋友中,他们所有在30岁前设定的30岁时要完成的目标,没有一个被完成。也许是我的朋友都太不大众了。

其实我也曾为5的整数倍年纪设定过目标。大约是22岁或23岁时,我对朋友们说,要在24岁那年到医院的产房门口,看哪个新出生的小女婴的父母长得英俊美貌,就去结交一下。以怪叔叔的身份和小萝莉一同成长。16年后我40岁人当壮年风华正茂,小萝莉16岁二八妙龄青春年少,正好配成一对儿。相处5年,我45岁小萝莉21岁,此时结婚正好成就一段传奇佳话。

但是我24岁那年似乎去稀里糊涂地忙了一些别的事情,现在我也已经不太想的起来24岁那年在干些什么了。反正就是把去产房门口捡萝莉这事儿有意无意地忘掉了。等我再想起来时,已经没法准确地踩住40岁和45岁这样的门坎儿,兴趣立刻就消退了许多。颇有再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感觉。再后来就不了了之,纯粹成为有关那一段时光中无数未能实现的奇思妙想中的一个。在茶余饭后拿出来当做谈资,也是不错的内容。

只是我好像还从来没有给30岁安排过什么计划。有点冷落这个对20多岁的人来说非常重要的一个时间节点。也许是看了太多计划未来的人未能实现计划时的落寞和寂寥,或者干脆是自己早已经历了无数次计划没有变化快的无奈,总之生活一边跟我开笑的同时,也慢慢让我变得爱跟生活开玩笑了。

前几天在重复咖啡,开始喝酒之前的瞎聊天环节,李劳问我对职业有什么规划。我直觉上判断这是一个带着考验的问题,当时我对自己说,这个问题得回答得严肃一点。我绷着脸憋了十几秒,说:“嗯,这个行业,先干几年吧。然后……”我准备再说两句以后写小说的事儿,但又觉得虽然我已经写了600字了,但这显然仍是一件遥远得没边儿的事情,于是就没有继续说,然后就不知道还有什么职业规划可言了。

其实真的说起来,这几年我唯一真正落在心底始终没忘的计划,就是将来能写个故事。即使只能放在硬盘上,也要让自己别忘了曾攀上的峰巅和曾坠落的谷底。

大约一年前,我在博客里写“大约三年前,偶尔有朋友说你应该出本散文集。我说还早着呢,我要继续写十年,十年后再出精选集。”彼时距十年只剩七年,现在又过了一年。已经只剩六年了。

今年是2012年,2012加6等于2018,我1985年出生,2018减1985等于33,所以6年后我就33岁了。

今年是2012年,我1985年出生,1985减2012年等于27,27加6等于33,所以6年后我就33岁了。

叠被子

最近每天都叠被子。

上大学以前,我每天都叠被子。即使是在放假在家里,每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叠被子。上大学的几年,几乎没叠过被子。但也正从那时开始,我渐渐把叠被子视为一个标志,标志着一天有了一个整洁有序的开始,象征着这一整天都会有序而稳健。这有点像许多人出门前对着镜子自我催眠“你是最棒的”,叠了被子我就是最靠谱的。

那时候,常常是经过了很久浑浑噩噩的生活之后,突然有一天,决定要奋发向上,于是就要叠被子。甚至有时会在中午、下午,乃至晚上叠被子。总之,若是某个时刻,再也忍不了自己的堕落腐化,或者心中又对生活燃起了熊熊烈火,就立刻跳起来把团成一团的被子叠好,把乱糟糟的床整理干净,去上课。

现在回想起来,这样的事情似乎往往出现在洗澡之后。

作为一个不经常在教室等公共场合露面的人来说,刷牙洗脸换衣服洗澡等行为几乎是没有任何必要发生的。夏天的时候天气热,常常就在水房随便冲个凉,正好还把洗澡的钱省下了,天气慢慢冷了以后,就没办法冲凉,但也不怎么出汗了,于是就可以忍耐许久才会洗一次澡。往往是头发油的已经光可鉴人,手指一抓就在指甲里堆积起油腻的皮屑,衣服的领子、袖口被汗渍和灰尘浸染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卫生状况实在不能继续忍耐的时候,才会去澡堂洗个热水澡。用一条毛巾把洗发水和香皂卷进去,然后里面只穿单衣,外面裹一件棉袄,直接穿着拖鞋,就在寒风里冲向澡堂。

也许是洗澡这事儿会让人产生一种脱胎换骨的错觉。学校的澡堂没有喷头,笔直的一根水柱倾泻下来,微烫的热水浇在头顶,顺着脖子前胸后背覆盖全身,对于一个许久不洗澡的人来说,真是一件享受。因为头发实在太脏,涂抹洗发水的时候都可以看到滴在地上的泡沫带着一层黑色,顺着胳膊流淌的水滴也是黑色的。身上打香皂时也是一样,泡沫都不是白色的,而是一种咖啡色。洗过澡之后,整个人都变白了许多。洗去身上的污垢,皮肤又被澡堂里腾腾的热气蒸过,真的是无比通透,确实会让人产生脱胎换骨的错觉。也因此有了让生活重新走上正轨的冲动。还有一个原因是,只有在洗澡时大脑才真正放松而又没有像睡觉一样停止思考,于是才有了闲情反思过去的日子,再结合身体的舒爽,一个全新的灵魂和肉体就在澡堂子里诞生了。

于是回到宿舍,就开始修建指甲、叠被子、整理杂物,把脏衣服送去洗衣房,把人送去教室上课。这样的热情往往能持续两三天,于是就有接连两三天都能看见我起个大早在叠被子。

叠被子是我最喜欢的环节。它是“新生活”所有组成元素中最简单的一部分,指甲不是每天都可以修剪,打扫卫生太麻烦,洗衣服太辛苦,认真学习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其中最简单的叠被子,我最喜欢。既很省力,又可以告诉自己说:“嗯,我在努力呢。”

然后热情也很快就会消退,天书一般的教科书马上就会让我重新回到苍白无力的真实世界去,在那个世界里,我卑微而迷惘,于是又投身到游戏世界中寻找自我。等着下一次洗澡,叠被子,洗衣服,周而复始。

我的校园生活分为两个极端,一个极端如噩梦般恐怖,一个却在山巅光芒四射,所以没法用“噩梦般的校园生活结束了”这样的说法,只能说噩梦和光辉都随着校园生活的结束而结束了。但叠被子的标志意义却被我继承了下来。

即使离开学校,我有时也在过荒诞的生活,晨昏颠倒,饮食错乱,混沌而浪荡,让不羁和狂放充满每个细胞,幸运的是现在不再有听不懂的课业压着我抬不起头喘不过气,我可以恣意享受这些荒诞。

但有时,我也会选择痛痛快快洗个澡,在每个早晨把被子叠好,保持房间整洁,每周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洗干净,让阳光能够从窗外透射进来,在地板上反射出温和的光辉。然后认认真真生活。

今早的容颜老于昨晚

提笔上路(3)

时隔九个月,终于又重新提起笔了。太久不写,就会生疏,双手放在键盘上,却不知该按哪个字母。大约一个月前,新的工作即将谈定的时候,我跟远哥说,这半年多我可是压了太多话要写,等我谈定了新工作就要开始写了。此刻工作早已谈定,这一个月以来我也三番五次地想要写这《提笔上路(3)》,却不太记得这半年多都压下了哪些话。

时间是由事件组成的,一个事件在时间线标注着一个时间点,一连串事件就标注了一组坐标,时间线就拥有了方向,成为一条轴,也才让时间有了前进的意义。如果没有事件发生,我们永远无法发觉到时间的流逝。

现在忆起儿时的时光,往往会觉得那时的时间比较漫长,再看眼前的岁月,便会觉得时下的光阴奔行得极快,就是因为儿时的世界未知太多,常常有新鲜感,所以记录了更多事件,时间线上标注了更多坐标,因此感觉上过了很久,长大以后,世界慢慢熟悉,不再有连续不断的新鲜感,生活开始变得重复,日复一日之中时间线上标注的事件就少得多,没有事件就没有流逝,一旦出现事件,才会猛然惊觉许多时光已飞逝远去了。

过去九个月,直到立秋,我都未曾发觉时间奔行之快。立秋那天,我才突然发现,春去秋来。

这几日下了几场雨,天气又愈发微凉了起来,幸运的是我已经结束了漫长的假期,生活又要重新开始慢慢向正常的轨道前进,当秋风渐起,比起08年的那个秋天,已经悠然得多了。

我以《提笔上路》为题,缘于许多年前一位朋友的邀请。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我已经不太记得了,似乎是因为某个原因停止了一段时间,然后在这位朋友的力邀之下,重新又开始更新,以《提笔上路》作为重新上路的第一篇。大约一年之后,我写了《提笔上路(2)》,似乎也是这位朋友索取的。

这次动笔又以此为题,是几个月之前就定下的。

我在离开广告门之前,写下了《新中街往事》,作为对从那时算起的过去三年生活的纪念。随后就未曾写过一个字,计划等我一切重新开始时,将再以《提笔上路》为题标注一个新的起点。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几乎觉得自己就要顶不住了。幸好读书这几年别的成绩没有,交下了一群肝胆相照的朋友,在大家的帮助下,总算是顶住了。写下这个题目,也就意味着,一切又重新开始了。

叙叙地写了好几百字,没什么逻辑。总之就这样开始了。

这几天正好又是开学,我在论坛上重启了奋迅者徽章的任务,我说,希望新的工作一切顺利。开学也是一个时间点,它提醒我来北京的时间又可以加上一年,至此已经整整九年了。大约去年此时,我写了《一箭穿城》,现在看来,此刻的心境与那时仍是相近的,只是身边的许多事不再相似了。

大约是到公司报道的第三天,或第四天,中午吃过饭的时间。一个办信用卡的小姑娘趁着大伙儿进进出出偷偷溜了进来,第一个就问我要不要办。也许是我目光已足够锐利,看出她是第一次扫楼,又或许我只是看她美貌,心生歹意,所以调戏了几句。随便聊了几句之后,我说我不用办了。她很失望的样子让我有些不忍,又或许我纯粹只是看她美貌,心中不忍。于是要了一张表格开始填。因为是第一个客户,我很厚颜无耻地要了电话,后来偶尔问问她当日扫楼的成绩。

有一次我问她来北京几年了,她说才来不到一年。我说我来北京快九年了。她说你看着不像那么大年纪。我说我18岁就来北京了,现在已经快27岁了。她说哦。我问想过你九年以后是什么样子么?她说还没有。

对话就到这里结束了。

我却在想,九年前我想过今天自己是什么样子么?似乎是想过的,但似乎又没想过。想过是因为那时确实踌躇满志,没想过是因为那时其实自以为踌躇满志,却从未清晰地描绘过志向的模样。

我又在想,如果那问题问现在的自己,又能答得上来么?似乎仍然不太行。

那一日又和远哥聊天,远哥说站长如飞絮。我心中明白他是想夸我洒脱,但随着年纪越来越长,身上心上背负的东西越来越多,洒脱的代价也越来越沉重了。

想过自己九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么?

想过,却想不出来。

当我再次上路,往日的痕迹在时间的涤荡下日渐模糊,陪伴在身边的只有一支存在于意识中的笔。远方有什么,我也不知道。与其说不想知道,不如说是不敢知道。

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未来有什么,继续顶着就是了。

最近在重读《天龙八部》,发觉原来最爱的还是木婉清。

新中街往事

如果逝去的日子真的会像许多年前我写在“地刺”前面的那段话一样,在时空里堆积成一座古城,任由岁月日复一日地冲刷,慢慢侵蚀剥落的话,那么在我的那座古城里,新中街会是一条很重要的街道,在所有耐得住岁月涤荡的建筑中,新中街也会是其中经久不衰的一条。

这个开头我在心中咀嚼了许多,走在路上的时候,等公共汽车的时候,一个人发呆的时候,逗猫的时候,今天终于把它写下了。但我想写它,已经想了太久了。

自我们从新中街搬到光华路,我就念叨着要写一篇《从新中街到光华路》,但我对光华路并未有什么清晰的认识,而且那时也常常回到新中街去,所以也谈不上从那里到这里,于是就一直没有写。

后来有一天,大约是在我写过在南宁、在郑州、在新乡之后的某一天,很多事就是这样,你总是想不起来它从何时开始,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发生许久了,我想起其实最应该写的是方土豆在北京。然而北京又太大,我生活的又太久,所以不可能只在一篇文章里就写完。于是,我准备从方土豆在西直门开始,沿着时间线的演进,依次写方土豆在交大东路、方土豆在新中街、方土豆在立水桥、方土豆在永安里之类的,以及今后可能有的方土豆在北京其他地方,最终构成完整的方土豆在北京。但由于实在太懒了,所有这些后来也没有付诸实践。

但新中街却一直惦在心里,等着一个合适的机会写一下。似乎是去年夏天的时候,我琢磨着到广告门快三年了,从新中街搬出来也一年多了,那条短窄的街道正在慢慢滑向光阴深处那座古城,所以我终于准备动手写了。

但正像许多想写而未写的题目一样,有些是因为懒,有些是因为太想把它写好,所以迟迟不敢动手,生怕一旦没有写好可惜了一个好题目。本来打算在三周年前后把它发出来的,结果三周年的时候甚至一字未动,只是反反复复地在心里咀嚼这个开头。

我第一次到新中街是2008年11月末的一个上午。时候比这个季节略早,深秋初冬,天气将寒未寒,不似眼下这般冻人,树叶已经大半都黄了,但还将落未落,不似现在这般寂寥。那一年又是北京奥运会,环境治理的成果在当年的11月还不像现在这样倒退得如此严重,多年未见的蓝天白云那时还依然健在,又是秋高气爽,北京最好的季节。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从东四十条的地铁站爬上来,沿着工体北路到第二个路口,拐进新中街。

那是一条并不宽敞的小街,也没有什么车,人行道上铺满了梧桐树落下的黄叶,但树上仍保留着数量可观的叶子,秋意已浓却依旧生机勃勃。上午的阳光从树影斑驳间照在身上,并不暖和,去也没有丝毫凉意。在我的记忆里,似乎路边还有散布的老人和奔跑的孩童。就像一个过着普通生活的公园。当然,所有的景物都与人的心境有关。

那时候劳博还留着齐肩的乌发,王伟也留着长发,双双还很瘦,只有任老师和现在一样和蔼可亲。后来劳博也长了白头发,日渐发福,像一个中年人了,王伟也剃成了六毫米,只是仍如当初一般瘦削,双双倒是胖了,当然再后来双双又瘦了,都是在光华路发生的故事了。

劳博见到我之后的第一句话是,咱们去吃饭吧。有时候我常常会感慨造化之神奇,十年前认识的朋友,竟会在中断联系十年后甫一重新联系上就给我带来人生的转机。我是指福气,福气是人名。

第一次和劳博吃饭是在新新湘菜馆。在北京许多年,这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卫生评级为D却需要排队等位的馆子。时至今日,我去这家馆子也不需要看菜谱,就可以随口点出尖椒荷包蛋、小炒脆骨、清炒笋丝、毛氏红烧肉这些绝味。我后来带过一些朋友去吃这家小馆子,不少人都会心生诧异,这样的又脏又破又好吃的馆子我是怎样发现的。

劳博的朋友痛楚,当然他现在更希望大家称呼他小金,尊敬一点不妨叫老金,他说痛楚是他年轻时混江湖时的花名儿,那时不懂事,自以为取个“痛楚”的名字就能感受到生活的痛楚了,如今长大了,已经不再痛楚了,所以就不要再叫了,还是回归金鹏远比较靠谱。颇有点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境界。

总之,有一次痛楚请劳博吃饭,把劳博带到这家又破又脏又局促的小馆子里,劳博说你这太抠门了,请我吃饭就来这种地方。痛楚说,你不懂了吧,保你吃一次就爱上这儿。后来劳博就爱上这儿了。在劳博带我在这里吃过一次之后,我也爱上了这儿,那天还有福气,福气是个人名。

然后12月1号我就开始上班了。如今想来,劳博倒也未必觉得我真有才华,只是福气要走了,身边实在缺人,正好有个不计较薪酬多少的人,文笔也凑合过得去,就拿来顶一段时间。这一顶,就顶了三年多。

入职的时候,简一给我写的入职公告。他把我来到广告门之前的岁月称作“在天涯度过了一段自娱自乐的时光”,后来我也借用他的说法,把我来到广告门之前的岁月称作“在天涯度过了一段自娱自乐的时光”。

2008年12月1日到2010年4月末,在新中街待了整整17个月。后来我们就搬到了光华路。那段时间,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如下几篇。

第一篇是三联生活周刊的媒体故事,这是我第一次写深度长文,如今看来那并不算深刻,关于三联生活周刊的故事也非常多,无非就是第三方资料的整理缝合罢了,但是首次通宵写作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第二篇是采访朱伟幸,彼时朱伟幸刚刚到北京JWT,我跟着劳博和王伟去采访她,到目前为止,在所有广告门的采访对象里,她应该是广告门出动人马规格最高的了,当然那是我们也只有这三五条枪罢了。后来采访孙大伟离世时采访庄淑芬,劳博和苗浩一起出动,又是另一时代了。采访朱伟幸是我第一次写采访,整理录音,最终成文,倾注了很多精力和情感,也难怪王伟说最后写出来的文章有人文关怀,我自己也觉得,后来又写过许多采访,或许笔法更纯熟,故事更完整,观察更深刻,人物更丰满,但都没有第一次澎湃的情感了。

第三篇不是一篇,而是一组。我到广告门的第一个星期就开始整理的每月热点回顾。许多热情,似乎倒也没有什么言说的必要了。

再后来,还有广告门一周年什么的,都是重要的日子,但对于我个人,还是前面三篇文章更值得怀念。

2010年5月,办公室虽然搬到光华路,但新中街的故事并未就此完结。这时就必须让蔡磊同学出镜了。

蔡磊是个很神奇的人,神奇有很多层面,我只选取其中一个。无论他到哪里,第一件事就是把周围的网吧环境摸个门儿清。有一次,我偶然说起要去双井一带公干,蔡磊的第一个回应是双井某处有一个网吧,环境还不错,而且一旦说到网吧,蔡磊也少不了提起他当年去遥远的草桥那个极爽的网吧的故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事就是这样,你总是想不起来它从何时开始,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发生许久了,似乎是搬到永安里之后,我下班以后不再急着回家,而是喜欢在公司玩一会儿再走。于是就在办公室的电脑打打Dota,于是发现原来蔡磊也是同道中人,而彼时我又时常和大梵与蔡磊一起玩,很快我们就混在一起,再后来,王伟也跟着学会了打Dota。再于是,就有了我最喜欢讲的我与新中街的故事。

蔡磊发现巨石大厦下面有一家网吧,价格公道机器不错,新中街有一家新新湘菜馆更是人尽皆知。于是,我们五人,经常周六中午在新中街的街口集合,一起走进新新湘菜馆,吃中饭。然后进入巨石大厦下面的网吧,在浩方开黑店,或输或赢,耍一下午,到晚上八九点钟,也无需下机,因为中午找个五人并排的位置还比较容易,晚上就不可能了,挂机之后回到新新湘菜馆,吃晚饭。然后回到网吧,继续厮杀到第二天天明。爬上来转到巨石大厦前面,那里有一家麦当劳,吃一顿早饭。各自回家,倒时差,第二天上班。等待周六。

一直都是AA制。但是有一次,大梵给朋友写了两篇文章赚了800块钱,很高兴地请大家这样玩一回,五个人两顿饭外加一下午和一包夜,一共花了他500多,后来就再没听他提过请客的建议了。不过,平时去玩的时候,赢了都会高兴,输了都会沮丧,唯有那一次,只有大梵始终保持赢了高兴输了沮丧,其余四人无论输赢都兴高采烈。

也不止我们五人同去,当蔡磊或是王伟不参与集体活动时,我们也偶尔会从学校里找人来填补空缺,在我的印象中,徐键、关旭、顾旭都曾被喊来填补空缺。还有经管学院的好几个小朋友,可惜我都叫不出名字。

在从新中街搬走之后的很长时间,我们还维持着这样的流程,成为我的新中街记忆中最主要的部分。但其实,也并未那么丰满,因为打游戏这种事,当下一局开始的时候,上一局的许多记忆就模糊了。但《论辉耀与刷新》却是那段时间写出来的,虽然最初的命题并不由那时而起,但确实是在那段人已不在新中街却仍混迹于新新湘菜馆和巨石大厦网吧的时光里,写出来的。而且,我也一直以为,那是我的一篇代表作。

在新中街的时候,我还去工体看过一次国安的比赛。我住到永安里时,大梵就说这里离工体好近,可以偶尔去看球,可惜我并不知道他这几年有没有去过,反着我是没有因为住在永安里这个离工体很近的地方去看过球,倒是因为工作在新中街这个离工体也很近的地方去看过球。

有一次全办公室都很有热情地说去看球啊,然后中午吃了饭去工体买票,却发现排队排得很长,还有很多黄牛,于是就放弃了。很久以后,在某一年的年初,蔡磊和王伟买了全年的套票,俩人就常常同去了。又有一次,蔡磊不去,王伟就把他的票拿来准备和朋友去,而王伟的朋友突然也不去了,于是我就填补了这个空缺。

虽然我并不懂足球,但在现场看球仍然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和在电视前面看完全是两种感觉。虽然我根本看不清球场上谁和谁一拨,看了半小时也没分清22个人都在往哪边踢,而且当我今天记述这件事时,我根本想不起来国安的对手是谁,但这并不妨碍我享受比赛的乐趣。我把它作为一个纯娱乐事件,跟着大家起哄吹喇叭骂傻逼,仍不失为一件充满乐趣的事。我最喜欢的是球员上场时,大喇叭会喊出每一个球员的名字,当报出非国安队球员名字的时候,全场观众会整齐划一地喊傻逼,加入其中非常有快感。

我曾以为新中街会一直我最初认识的新中街,但其实并不会。偶尔再回去的时候,我总会发现一些或大或小的变化。而真正让我意识到,记忆中的新中街已经只在我的记忆里了,是在去年夏天,或是初秋。这时我已不再打Dota了,但却有一天晚饭时突然想吃那家湘菜馆,于是喊上大梵和李磊,打了车直奔新中街。点了尖椒荷包蛋、毛氏红烧肉、小炒脆骨和清炒笋丝,就如所有剧本所写的一样,记忆永远只是记忆,任何想让现实与记忆重合的行为,只会把记忆中的完美也打破。

湘菜馆并不如我最初尝到的那般美味,我也终于明白,新中街已不再是当初的新中街,无论我是否已经遗忘,它都不可避免地滑向光阴深处那座古城。未来已经汹涌而来,过去也只能随波而去。

最近,似乎也不是最近,但很多事就是这样,你总是想不起来它从何时开始,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发生许久了。电台里唱着人在旅途。我觉得,用在新中街往事的结尾,倒也挺合适。

老歌,老故事,我在旅途。

穿越烈焰与火光

很多年前,那还是我每天晚上都要守在电视前面等着看游戏风云的时候,有一天从羊驼乐队那里听来了这首《Through the Fire and Flames》。只听懂了一句歌词:So far away we we wait for the day。这一天我们已期盼许久。那时候,我对自己说,等理学院辩论队获得交大论坛冠军时,我要对着所有在场的辩手郑重地说出这句话。

几年来,我不时地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周遭无人的时候就会忍不住念叨两边,幻想着有朝一日说出它时的严肃与凛然。然而当我们真的有机会获得冠军时,我才发现我根本没有准备好,担心自己的出现会给上场辩手增加压力,而结果无论输赢,我都不敢面对,生怕极端的失落或欣喜都会让我陷入疯狂。

20日晚上,我躲在家里等结果。比赛开始之前,给徐键发了短信,请他转告诸位上场辩手。我说当晚不去现场了,徒增压力,于胜利无益。“今我方凝聚十年之力,占尽天时地利、人心所向,天下信手可得。前番苦战几多辛苦,今日胜券在握,各位只需放松搏杀,尽情享受,以解连日劳顿,胜负只是点缀。我在家中敬候佳音。”

两小时后,徐键从学术长廊打来电话。我事先想了很多要说的话,但电话接通的一刹那,我听见徐键正在给所有的辩手念我的短信,正好读到最后一句。胜负只是点缀。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我所有想说的话,其实都已经毫无意义了。我本想凑几句听起来气势如虹又沉着稳重像是一个老辩手应该说的话,但讲起来仍是断断续续的“然后……然后……”我本想提醒大家即便赢了也要戒骄戒躁好好总结,还想让在校的辩手尽快回到学习中去。但最终我只说,若之前的短信中我让大家享受比赛,那么现在,就尽情地享受胜利吧。他们是有资格享受的。

几年前,确切地说是2004年。那年我19岁,大学二年级。似乎就是我生日前后,理学院辩论队一路过关斩将,站在天佑会堂交大论坛决赛的赛场上。那一年的签与今年几乎如出一辙,又有附加赛,同时是死亡之组,半区之内,尽是交大强队。那时虽然年轻,却是血气方刚,赛场上更是意气风发,一路破经管,战运输,胜电信,最终杀入决赛。而那年的阵容,也可与今日媲美。虽然那时队伍的积累不如今日深厚,但论辩手的个人素质,每一个都是不可多得的猛将。在我所有的辩论生涯中,那是最接近冠军的一次。失之交臂。

如今想来,其实当年还是太自负太骄傲太轻敌。第一战就报了前一年输给经管的一箭之仇,半决赛又把前一年的冠军电信打得落花流水,我还获得了最佳辩手。连场激战之后,人困马乏,浮躁之气又弥漫全队,最终把冠军拱手他人。

时过境迁,早已今非昔比。正如徐键所说,在交大从未有哪一支队伍,以同一批人为班底,执著如此多年,积蓄如此多年,追寻着这个目标。在队内,我们对自己有两个称呼,“无冕之王”和“冠军杀手”,自我能够记忆的比赛开始,也就是2003年开始,通常前一年的冠军都被理学院斩于马下,而今年能够击败我们的人最后都成功登顶,就像一枚试金石。虽然从未加冕,但却足以让每一支面对我们的队伍战栗。最终的胜利早已是必然,今年不是冠军,明年或后年也早晚把它收入囊中。

其实交大论坛的冠军并不那么有诱惑力,许多队伍获得了冠军,也不过兴奋几个星期,吃几次饭腐败一下就过去了。让我欣慰的是,理学院对这场胜利激情的消退,更加迅速。

早在比赛之前,有一天我到学校去看他们准备,徐键悄悄地对我说,若这次我们赢了,我们就要思考这些问题:我们代表了什么?我们为什么存在?我们将要做什么而改变什么?

这些哲学层面的问题,关乎整个理学院辩论队存在的意义。

李远也在第二天早晨说,在这场比赛之后,队伍需要一个更高层次的引领。

共识其实很好达到,问题的答案却仍在迷雾中。

我们究竟为何而战?对于其他学院来说,获得一个冠军之后新的目标也许是卫冕冠军。但我们却不是,至少已经离校的辩手不是。辩手虽然是一生的身份,但辩论却并非一生的事业。

寻找答案的路其实还很漫长,但我们有的是时间。我一直以为,自己最大的财富就是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虽然已经越来越少了,但我仍要把它们尽情挥霍,化为一团烈焰,熊熊燃烧。

或许,So far away we wait for the day这句话可以留着等到我们找到答案并为之践行直到实现它的那一天,再说出来。

而在那之前,我应该记住这个日子。2011年11月20日。或许,当然只是或许,虽然只是或许,很多年后,人们在记录一个王朝时,会把这一天作为起点。

一箭穿城

到9月8号或9月9号或9月10号的时候,我到北京就已经整整八年了。以前也偶尔会到北京,或是路过,或是游玩。但2003年到北京读书,却是准备把根扎在这里了。那年我18岁。我手里还压着一个关于18岁的题目没有写,就已经开始要写关于26岁的题目了。

我记得我到北京的第一天,写了日记。写的不长,却雄心满满,一派壮志将酬的气势和情怀。从未想过将要在这个城市经历无尽的黑暗。那一天具体的日子已经想不起来,日记本压在桌子上厚厚的一摞书下面,我却没有胆量翻开查找那一篇的日期。这么久的时光流过,我依然没有胆量面对那些岁月的轻狂。

我只知道,那年我18岁。

在日子快要接近9月时,我突然意识到我来到北京已经快要整整八年了。

时间就是这样,如果只是一天一天地过,我们察觉不到它的流逝。唯有当一些时间节点出现时,我们才会恍然惊觉它的奔涌不息。所以我尽量让自己忽略节日、生日一切能提醒自己的时间节点。但有些终究无法忽略。

就像每次李远回国一次,我就意识到时间又向前迈了一大步。再就像每在新生见面会上做一次演讲,我就意识到曾经疯狂的辩论生活离我又远了一大段距离。

于是我想,应该写一点什么。这些日子里我从踌躇满志的起点攀上志得意满甚至光芒四射的巅峰,接着从顶点坠入冰点,失去一切荣耀和依靠,深陷绝望与迷惘,又从谷底重新开始,一个一个字爬出黑暗看见曙光。这个时间点,似乎已经又面临新的转折,是时候回头收拾往日光阴,打包封存,然后开始下一段路。

所以我就开始准备写。

屡屡动笔才发现八年的时间跨度如此之大,我根本无法用几段文字驾驭这段时间。我越是想把这些岁月装进文字里,就越是觉得艰难。我有太多太多话想说,它们一齐从胸中涌起,阻塞在喉咙中,反而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我又想起,其实所谓八年,不过是人为设定的时间点。我为什么不在五年时写,或是在十年时写。也许只是因为八年的时间小鬼子都打跑了,我依然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才会突然感慨吧。

我想我是不必在意这些人为设定的节点的吧。于是我找到了一个很合适安慰自己的理由。

大约三年前,偶尔有朋友说你应该出本散文集。我说还早着呢,我要继续写十年,十年后再出精选集。大家又玩笑说,那一定等着买还要我签名。我也笑着回应,到时候一定在扉页上签上名字亲自送上门。

就在我惊觉我已来到北京八年时,这段记忆也同时跳了出来。所以我也同时惊觉,这个与自己也与那些朋友的十年之约已经过了三年了。大梵总是个很会安慰人的朋友,他说大多数人要到第九年才会有这个感慨。

这让我又一次记起了一箭穿城。

很多年前我在一本作文书上的一篇作文里的一句话中读到这样一个短语“一支冷风”,作者特意在紧接着的文字中解释“支”这个量词的含义,她说因为那风迅猛地飞过,快速而冰凉,就像一支箭,因而要用“一支冷风”。

厚厚一本书,长长一篇文章,我想只要有这一个字击中了我,读这本书的时间就浪费得很值得。

很多年后,我在我的文章里使用了这个短语。第一次是在2004年交大论坛半决赛,写在愚公移山的最后一段。但在场上时,我没有时间把它读出来,后来辩词整理在博客里。再后来,这个短语又在整个博客里出现了三次。

大约就是从那时起,我的脑海里常常会出现一支箭。从远方驰近,和风裹在一起,分不出彼此,带着明锐的啸叫,载着我的青春、我的痛楚、我的理想、我的伤感、我的抱负、我永远无法释怀的失落与无助、我对未来无限的期许和盼望,在我的头顶快速地飞过,劈开这个拥挤喧嚣城市上空沉浊凝滞的空气,穿过整个城市,消失在遥远的天边。

搬家

其实还是很经常搬家的,上学的时候每个学年都要搬一次家。从嘉园搬到12号楼又搬到2号楼又搬到20号楼。离开学校仍是搬家,搬到大梵那里借住,又借钱付房租搬到交大东路,最后在2009年4月搬到永安里,才算是安定下来。

每次搬家,都要把全副家当重新梳理一遍。记得很久以前在一篇文章下面,刘笑逸说人的记忆就是根植在一件件的旧物上。每次搬家,就要把所有的旧物拿出来翻检审视,回顾这短时间又增添了哪些旧物,又有哪些旧物将被抛弃,同时也意味着一段记忆湮没在时光的尘埃里。

但有些东西无论搬几次家,也是绝不能遗失的,比如日记本。虽然每次搬家之后它们都一直压在箱子底从不会被想起,却是绝不能被遗失的。

我是个总也跟不上潮流的人。大约在2004年,博客越来越流行的时候,朋友们都在新浪开了博客,隔三差五也劝我开一个,我却依然守着一支笔和一个本子,虽然自己写字无比难看,也依然舍不下纸张和墨水的香气。

直到2006年12月,大多数人都已经不再玩博客了,我才跑到新浪开了一个。刚开没多久,热情还没消退,就开始常常收到朋友们邀请我加入校内网的邮件。直到又过了很久我才有追到校内网。又发现许多人已经开始玩一种叫微博的东西了。一路追赶的时候,我的新浪博客一直在更新,而许多曾经的同行的人已经一个字都不再写了。

新浪博客的第一篇文章标题是《在静默的喝彩中舞蹈》,现在读来青涩得让人脸红,但这个标题却是我这些年来支撑的理由,文章所描述的状态,就是这些年来我每每提笔想到没有人会为我所爬过的格子发表哪怕一丁点的夸奖时鼓励前进时的状态。我把它也作为新浪博客的大标题,“无人喝彩的舞蹈”。即便是现在,这个大标题仍有着无穷的魅力。搬家的时候,我连这个标题也一起搬走了。

有时候也不太想走,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有朋友有感情,有关注有不舍。总觉得还可以再准备一下。其实心中也很清楚,自己是永远无法准备好的。我缺少的并不是充分的准备,而是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决绝。当一切真的开始付诸行动,也没什么割舍不下的。走了也就走了。

整理数据的时候,我才发现新浪博客已经写了402篇文章了。我记得在300篇时,曾对自己说300篇的时候写点什么纪念一下吧,后来却因为一些意外打乱了计划,到底是怎样的意外如今已经不记得了,总之当我发觉没有纪念时,已经快要310篇了。于是我又想,到400篇的时候再纪念吧。然后不知不觉又错过了。

初看400篇这个数字,觉得还是挺多了。当我把它们按月排开时,似乎也没有那么多,我只在2008年5月到2009年5月这一年时间里比较勤奋,也只有在2009年之后写的内容才比较有质量。从06年12月至今,把400篇文章分布在近6年的时间里,也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搬家就免不了把每一件旧物都重新审视一遍,翻出许多陈年往事来。顺着时间线回溯,一篇一篇文章翻过去,我又重新开始怀念了。

我记得在2009年5月电脑坏掉之前,我所写过的每一篇文章都用word保存好,整理在一个文件夹里用列表的形式排列,随着时间的推移文件列表也会慢慢延长,我似乎还为这件事炫耀过一次。把文件夹最大化,满满三列文档填满了整个屏幕。

09年5月为辩论队建站之后,电脑坏了,所有文件无一幸免,这个保存所有文章的文件夹自然也遗失了。后来我又重新开始,看着那些文档重头开始慢慢延伸,却没了当年满满一屏的成就感。

所有数据最终转成wordpress标准格式时,我看着这个只有5M多一点的文件,不知该想些什么。几年的积累就在这小小的文件之中,在浩如烟海的世界里,我所留下的痕迹是如此微茫渺小。

但对我来说,那就是我的全部历史,是我心底的全部宝藏。我的记忆会衰退,但文字不会。只有记得的,才是活过。当有一天我一无所有,这些文字就是我所有活过的日子。

我又想说,我缺少的并不是充分的准备,而是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决绝。外面的世界广袤无边,远方才是我的终点。

提起一支笔,就这样上路吧。

方土豆在郑州(2)

我爱过一些女孩,其中就有徐璟。

我所说的爱,不是广义的爱。人们有时会说“我爱小猫”或是“我爱夏天”或是“我爱游泳”或是爱别的什么,我想这些都是广义的爱。

而我所说的爱,是狭义的爱。

12点的时候,在我动笔写今天的头条之前,曾经想了一会儿这篇文章的内容,似乎也打了一段腹稿。凌晨四点,在我写完今天的头条之后,之前想要写的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

徐璟刚来的时候,还是个大学二年级的小朋友,或是大三,不记得了。我总是记不住这些琐碎的事情,年纪、年级、故乡、星座。这让我在与人交往时平添了不少困扰,每每聊天,总是要从这些内容重新开始。却也让我在与人交往时平添了不少便捷,每每聊天,都只需要从这些内容重新开始,而无需寻找新的话题。

许多人问过我,想要个怎样的女朋友。这其实是个很难的问题,但你却不得不面对,就像广告主不清楚自己的需求,再牛的代理公司也没法帮它解决问题。而我的问题则在于,不知道自己想要个怎样的女朋友,我没法用一些条条框框圈定一个形象,然后用它去比对每一个我遇到的女孩,我只是胡乱往前走,希望自己运气好也许会撞到谁。不过想了很多年之后,我还是决定用一个比较模糊的标准来回答问题。聪明、懂事。

我一直以为,徐璟是符合这个条件的。

不过双双说,徐璟不是我的菜。我也并不清楚双双的结论从何而来,不过她跟徐璟关系很好,也许有内幕消息也说不定。

似乎有那么几次,我几乎就要对徐璟表白了,但是又忍住了。我找了很多理由解释自己的行为,我觉得大梵用来描述我的那段话我最喜欢。马腾根本没有遍地撒网,更没有重点培养,他不用撒网姑娘们就一个接一个地来,他是蹬了一个又一个。其实再清楚也没有了,我只是怕被拒绝。我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高中时的自己,蠢笨鲁钝,配不上这个聪明懂事的女孩。

许多日子我都未曾讲过这些琐事,如今相隔经年,大家各奔前程,也许讲一讲也无妨吧。

徐璟离开北京之前,我送了一本松鼠会的《冷浪漫》给她,我说“身为一个理科生,我深知二维随机行走的路线会多次相交,但是三维随机行走的相交概率为零。”虽然我确实是一个理科生,但我其实并不明白什么是二维随机行走,也不明白为什么三维的就不会再相交了。幸运的是,我这个理科生如果都不知道,那徐璟这个非理科生肯定就不知道了。听起来,这句话的字里行间涌动着淡淡的伤感,就足够了。

后来国庆节到新乡去,我抽了两天去郑州。爸爸跟我开玩笑,徐璟有男朋友了吧,我说有了,爸爸说,嘿,你就不怕人家男朋友打你么。我那时想,我的心事果然还是被一眼看穿了。于是我骗了王霖一同前去,希望可以掩饰住一个人掩饰不住的尴尬。

徐璟说她不满《方土豆在郑州》。其实我也不满。

每次给新辩手讲课的时候,我都告诉他们,辩词要用心来写,一份辩词首先要问问它是否打动你了,若是连你自己都无法打动,又怎么可能打动评委和观众呢。在编辑部,很久以前还需要给新同事做些简单培训的时候,我也告诉他们,每一篇文章都要用心来写,首先要问问它是否打动你了,若是这篇文章连你自己都无法打动,又怎么可能打动你的读者呢。

《方土豆在郑州》就没能打动我自己,我把自己藏在了文字后面。

天已经开始亮了。我在许多文章里都提到过这句话,它表明我熬过许多通宵,为每个字每句话挣扎反侧。耳机里面响起陈百强的《一生何求》。

徐璟似乎曾经说,当你讲起自己的故事,就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一样时,你就真的释然了。随着时光的演进,一个又一个姑娘来了又走,我也许确实释然了。我们都早已向前走了,满足于各自现在的生活,就是一件挺好的事。

也总会有这样的问题摆在面前,假如上天能够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又将怎样。

我想起几个小时前,和大梵聊天时说的话。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短暂一生不过两万多天,转眼已经只剩一万多天,相比天地之无穷,人生真只如草芥,至多只是苍茫历史的一个注脚,能抓住眼前的日子就已十分难得。又奢求什么再来一次呢。

这样的话,你满意么。

方土豆在杭州

从我得知要前往杭州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开始想,当我从杭州离开之后,能在这个题目下面写些什么呢。从早晨8点半从杭州火车站下车,到晚上8点半在萧山机场登机,12个小时的短暂逗留,这个城市能给我留下怎样的痕迹呢,我又能从这里得到什么呢。

之后几乎每一天,只要稍有闲暇,我就忍不住想要新建一个文档,开始写《方土豆在杭州》,也有数次这样做了,甚至写下了两三百字。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我想不起这座城市的样子,在匆忙的奔波中我来不及观察她的容颜。尽管许多年前我就在白蛇传的故事里读到这个据说风景如画的地方,尽管我曾无数次想象西湖水畔断桥之上的温润与缠绵,我终于有机会亲自拜访时,仍是一般的来去匆匆,只是一个普通的过客。

我一度以为也许不会写了吧,但现在时间却推着我不得不向前走了。

我在软卧的上铺读完了《卡勒米安墓场》,关了阅读灯,随着火车轻微的颠簸摇晃身体。上次坐火车是从襄樊回来,那时一个人。一个人的旅途,远方总是会有模糊的灯火阑珊,撕扯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思念。当四下寂静,只有睡着的旅人时有时无的鼾声,不知名的伤感就会愈发沉重。

我也说不好《卡勒米安墓场》算不算一个伤感的故事。也许是窗外不时闪过的一抹亮光让它变得伤感了吧。
然后就是工作,连续的上车、下车、见面、寒暄、谈判、分歧、博弈、权衡、坚守和退让。

下午4点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很庆幸还有短暂的100分钟可以用来在水边逗留。城市上空悬浮着一层灰蒙蒙的雾气。走在西湖岸边,看不到远方的水天一线,远方的边界只是渐渐隐没在薄薄迷雾中。太阳也渐渐西斜,映照在水面上拉下长长的一道暗金色的波光,波浪轻轻摇动,金光闪动。

背对阳光的山峰呈现出深青色,成为这一片水域的背景。仍旧是被化不开的薄雾笼罩。水面上一艘摇橹小舟飘过,船老大在船尾卖力的身影也在落日的余晖下渐渐化为一个晃动的影子。

其实我心里知道,断桥上不会有许仙,也不会有白素贞,只会有络绎的游人。我也十分清楚,那不过是人们杜撰的传说罢了,我所在的世界里,怎么会有白蛇修行化身为人的事情呢。但我仍在不远的地方望了一会儿,想象着千百年前的故事是否真的如人们传颂的那般隽永动人,又重新忆起许多年前那个懵懂少年曾梦想过的华美经历。

接近6点的时候,在西湖东岸,距离涌金广场大约还有15分钟步行路程的距离,在一个不大的街心公园里,我看见一只松鼠从草坪里窜出来,飞快地穿过一小片空地,爬上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三两步蹦上顶端消失不见了。

就在这个景象的旁边,有另一棵树,约在两米多高的位置分出了几个主要的枝杈,树杈间钉入了一支筷子,筷子另一端插着一截烤玉米。一只松鼠蹲在分杈处的玉米旁边,恬然取食玉米粒,把嘴巴撑得鼓鼓的。

我站着看了一会儿,王伟和苗浩都已走远。我也就背着书包拎着相机快步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