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逝去的日子真的会像许多年前我写在“地刺”前面的那段话一样,在时空里堆积成一座古城,任由岁月日复一日地冲刷,慢慢侵蚀剥落的话,那么在我的那座古城里,新中街会是一条很重要的街道,在所有耐得住岁月涤荡的建筑中,新中街也会是其中经久不衰的一条。
这个开头我在心中咀嚼了许多,走在路上的时候,等公共汽车的时候,一个人发呆的时候,逗猫的时候,今天终于把它写下了。但我想写它,已经想了太久了。
自我们从新中街搬到光华路,我就念叨着要写一篇《从新中街到光华路》,但我对光华路并未有什么清晰的认识,而且那时也常常回到新中街去,所以也谈不上从那里到这里,于是就一直没有写。
后来有一天,大约是在我写过在南宁、在郑州、在新乡之后的某一天,很多事就是这样,你总是想不起来它从何时开始,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发生许久了,我想起其实最应该写的是方土豆在北京。然而北京又太大,我生活的又太久,所以不可能只在一篇文章里就写完。于是,我准备从方土豆在西直门开始,沿着时间线的演进,依次写方土豆在交大东路、方土豆在新中街、方土豆在立水桥、方土豆在永安里之类的,以及今后可能有的方土豆在北京其他地方,最终构成完整的方土豆在北京。但由于实在太懒了,所有这些后来也没有付诸实践。
但新中街却一直惦在心里,等着一个合适的机会写一下。似乎是去年夏天的时候,我琢磨着到广告门快三年了,从新中街搬出来也一年多了,那条短窄的街道正在慢慢滑向光阴深处那座古城,所以我终于准备动手写了。
但正像许多想写而未写的题目一样,有些是因为懒,有些是因为太想把它写好,所以迟迟不敢动手,生怕一旦没有写好可惜了一个好题目。本来打算在三周年前后把它发出来的,结果三周年的时候甚至一字未动,只是反反复复地在心里咀嚼这个开头。
我第一次到新中街是2008年11月末的一个上午。时候比这个季节略早,深秋初冬,天气将寒未寒,不似眼下这般冻人,树叶已经大半都黄了,但还将落未落,不似现在这般寂寥。那一年又是北京奥运会,环境治理的成果在当年的11月还不像现在这样倒退得如此严重,多年未见的蓝天白云那时还依然健在,又是秋高气爽,北京最好的季节。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从东四十条的地铁站爬上来,沿着工体北路到第二个路口,拐进新中街。
那是一条并不宽敞的小街,也没有什么车,人行道上铺满了梧桐树落下的黄叶,但树上仍保留着数量可观的叶子,秋意已浓却依旧生机勃勃。上午的阳光从树影斑驳间照在身上,并不暖和,去也没有丝毫凉意。在我的记忆里,似乎路边还有散布的老人和奔跑的孩童。就像一个过着普通生活的公园。当然,所有的景物都与人的心境有关。
那时候劳博还留着齐肩的乌发,王伟也留着长发,双双还很瘦,只有任老师和现在一样和蔼可亲。后来劳博也长了白头发,日渐发福,像一个中年人了,王伟也剃成了六毫米,只是仍如当初一般瘦削,双双倒是胖了,当然再后来双双又瘦了,都是在光华路发生的故事了。
劳博见到我之后的第一句话是,咱们去吃饭吧。有时候我常常会感慨造化之神奇,十年前认识的朋友,竟会在中断联系十年后甫一重新联系上就给我带来人生的转机。我是指福气,福气是人名。
第一次和劳博吃饭是在新新湘菜馆。在北京许多年,这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卫生评级为D却需要排队等位的馆子。时至今日,我去这家馆子也不需要看菜谱,就可以随口点出尖椒荷包蛋、小炒脆骨、清炒笋丝、毛氏红烧肉这些绝味。我后来带过一些朋友去吃这家小馆子,不少人都会心生诧异,这样的又脏又破又好吃的馆子我是怎样发现的。
劳博的朋友痛楚,当然他现在更希望大家称呼他小金,尊敬一点不妨叫老金,他说痛楚是他年轻时混江湖时的花名儿,那时不懂事,自以为取个“痛楚”的名字就能感受到生活的痛楚了,如今长大了,已经不再痛楚了,所以就不要再叫了,还是回归金鹏远比较靠谱。颇有点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境界。
总之,有一次痛楚请劳博吃饭,把劳博带到这家又破又脏又局促的小馆子里,劳博说你这太抠门了,请我吃饭就来这种地方。痛楚说,你不懂了吧,保你吃一次就爱上这儿。后来劳博就爱上这儿了。在劳博带我在这里吃过一次之后,我也爱上了这儿,那天还有福气,福气是个人名。
然后12月1号我就开始上班了。如今想来,劳博倒也未必觉得我真有才华,只是福气要走了,身边实在缺人,正好有个不计较薪酬多少的人,文笔也凑合过得去,就拿来顶一段时间。这一顶,就顶了三年多。
入职的时候,简一给我写的入职公告。他把我来到广告门之前的岁月称作“在天涯度过了一段自娱自乐的时光”,后来我也借用他的说法,把我来到广告门之前的岁月称作“在天涯度过了一段自娱自乐的时光”。
2008年12月1日到2010年4月末,在新中街待了整整17个月。后来我们就搬到了光华路。那段时间,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如下几篇。
第一篇是三联生活周刊的媒体故事,这是我第一次写深度长文,如今看来那并不算深刻,关于三联生活周刊的故事也非常多,无非就是第三方资料的整理缝合罢了,但是首次通宵写作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第二篇是采访朱伟幸,彼时朱伟幸刚刚到北京JWT,我跟着劳博和王伟去采访她,到目前为止,在所有广告门的采访对象里,她应该是广告门出动人马规格最高的了,当然那是我们也只有这三五条枪罢了。后来采访孙大伟离世时采访庄淑芬,劳博和苗浩一起出动,又是另一时代了。采访朱伟幸是我第一次写采访,整理录音,最终成文,倾注了很多精力和情感,也难怪王伟说最后写出来的文章有人文关怀,我自己也觉得,后来又写过许多采访,或许笔法更纯熟,故事更完整,观察更深刻,人物更丰满,但都没有第一次澎湃的情感了。
第三篇不是一篇,而是一组。我到广告门的第一个星期就开始整理的每月热点回顾。许多热情,似乎倒也没有什么言说的必要了。
再后来,还有广告门一周年什么的,都是重要的日子,但对于我个人,还是前面三篇文章更值得怀念。
2010年5月,办公室虽然搬到光华路,但新中街的故事并未就此完结。这时就必须让蔡磊同学出镜了。
蔡磊是个很神奇的人,神奇有很多层面,我只选取其中一个。无论他到哪里,第一件事就是把周围的网吧环境摸个门儿清。有一次,我偶然说起要去双井一带公干,蔡磊的第一个回应是双井某处有一个网吧,环境还不错,而且一旦说到网吧,蔡磊也少不了提起他当年去遥远的草桥那个极爽的网吧的故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事就是这样,你总是想不起来它从何时开始,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发生许久了,似乎是搬到永安里之后,我下班以后不再急着回家,而是喜欢在公司玩一会儿再走。于是就在办公室的电脑打打Dota,于是发现原来蔡磊也是同道中人,而彼时我又时常和大梵与蔡磊一起玩,很快我们就混在一起,再后来,王伟也跟着学会了打Dota。再于是,就有了我最喜欢讲的我与新中街的故事。
蔡磊发现巨石大厦下面有一家网吧,价格公道机器不错,新中街有一家新新湘菜馆更是人尽皆知。于是,我们五人,经常周六中午在新中街的街口集合,一起走进新新湘菜馆,吃中饭。然后进入巨石大厦下面的网吧,在浩方开黑店,或输或赢,耍一下午,到晚上八九点钟,也无需下机,因为中午找个五人并排的位置还比较容易,晚上就不可能了,挂机之后回到新新湘菜馆,吃晚饭。然后回到网吧,继续厮杀到第二天天明。爬上来转到巨石大厦前面,那里有一家麦当劳,吃一顿早饭。各自回家,倒时差,第二天上班。等待周六。
一直都是AA制。但是有一次,大梵给朋友写了两篇文章赚了800块钱,很高兴地请大家这样玩一回,五个人两顿饭外加一下午和一包夜,一共花了他500多,后来就再没听他提过请客的建议了。不过,平时去玩的时候,赢了都会高兴,输了都会沮丧,唯有那一次,只有大梵始终保持赢了高兴输了沮丧,其余四人无论输赢都兴高采烈。
也不止我们五人同去,当蔡磊或是王伟不参与集体活动时,我们也偶尔会从学校里找人来填补空缺,在我的印象中,徐键、关旭、顾旭都曾被喊来填补空缺。还有经管学院的好几个小朋友,可惜我都叫不出名字。
在从新中街搬走之后的很长时间,我们还维持着这样的流程,成为我的新中街记忆中最主要的部分。但其实,也并未那么丰满,因为打游戏这种事,当下一局开始的时候,上一局的许多记忆就模糊了。但《论辉耀与刷新》却是那段时间写出来的,虽然最初的命题并不由那时而起,但确实是在那段人已不在新中街却仍混迹于新新湘菜馆和巨石大厦网吧的时光里,写出来的。而且,我也一直以为,那是我的一篇代表作。
在新中街的时候,我还去工体看过一次国安的比赛。我住到永安里时,大梵就说这里离工体好近,可以偶尔去看球,可惜我并不知道他这几年有没有去过,反着我是没有因为住在永安里这个离工体很近的地方去看过球,倒是因为工作在新中街这个离工体也很近的地方去看过球。
有一次全办公室都很有热情地说去看球啊,然后中午吃了饭去工体买票,却发现排队排得很长,还有很多黄牛,于是就放弃了。很久以后,在某一年的年初,蔡磊和王伟买了全年的套票,俩人就常常同去了。又有一次,蔡磊不去,王伟就把他的票拿来准备和朋友去,而王伟的朋友突然也不去了,于是我就填补了这个空缺。
虽然我并不懂足球,但在现场看球仍然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和在电视前面看完全是两种感觉。虽然我根本看不清球场上谁和谁一拨,看了半小时也没分清22个人都在往哪边踢,而且当我今天记述这件事时,我根本想不起来国安的对手是谁,但这并不妨碍我享受比赛的乐趣。我把它作为一个纯娱乐事件,跟着大家起哄吹喇叭骂傻逼,仍不失为一件充满乐趣的事。我最喜欢的是球员上场时,大喇叭会喊出每一个球员的名字,当报出非国安队球员名字的时候,全场观众会整齐划一地喊傻逼,加入其中非常有快感。
我曾以为新中街会一直我最初认识的新中街,但其实并不会。偶尔再回去的时候,我总会发现一些或大或小的变化。而真正让我意识到,记忆中的新中街已经只在我的记忆里了,是在去年夏天,或是初秋。这时我已不再打Dota了,但却有一天晚饭时突然想吃那家湘菜馆,于是喊上大梵和李磊,打了车直奔新中街。点了尖椒荷包蛋、毛氏红烧肉、小炒脆骨和清炒笋丝,就如所有剧本所写的一样,记忆永远只是记忆,任何想让现实与记忆重合的行为,只会把记忆中的完美也打破。
湘菜馆并不如我最初尝到的那般美味,我也终于明白,新中街已不再是当初的新中街,无论我是否已经遗忘,它都不可避免地滑向光阴深处那座古城。未来已经汹涌而来,过去也只能随波而去。
最近,似乎也不是最近,但很多事就是这样,你总是想不起来它从何时开始,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发生许久了。电台里唱着人在旅途。我觉得,用在新中街往事的结尾,倒也挺合适。
老歌,老故事,我在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