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分

还没来得及感叹夏天已过去,秋天就已过半了。

突然有一天早晨,从迷蒙中醒来,打开手机,看到桌面上的Google日历插件显示着“秋分”两个字。当时我以为它提示我当日就是秋分,所以第一反应是要问问贤铭,是不是不小心又错过了一个节气的Hi,World!但因为一来也不归我操心,二来好像又是周末,三来即便错过了也来不及补了,所以似乎就又睡着了。

等我第二次再醒来,仔细看日历,才知道原来它提示我几天之后的9月23日星期一是秋分。

尽管在秋天的凉意慢慢替代夏天的暑气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地自言自语或者对同事同学朋友们说,秋天来了,也在一场一场秋雨后感觉到空气越来越冰凉,知道这个最好的季节正在把生活的角落一点点填满,却不曾意识它在突然到来的同时,也在同样迅捷地离开。

虽然在南方很多地方,直到秋分之后,天气才会慢慢转凉。而且即使在北方,也要过了秋分,秋天的气息也才算真正开始浓郁。不过按照旧历,立秋是秋天的起始,霜降是秋天的终止。秋分正好是从立秋到霜降之间九十天的一半。也就意味着,这个秋天已经过去一半了。而我还没有认真享受它,尽管我一直觉得,秋天是这里最好的季节。

其实我也很难确定,觉得秋天是最好的,究竟是因为这个季节本身就很好,还是因为有太多值得怀念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季节里。

我还记得刚到学校来读书的那个秋天,每到早晨,校园里每一条路上都会层叠起厚厚的落叶。我已经不太记得学校里的行道树是什么品种,或者说我从来不曾注意过学校里的行道树是什么品种,似乎有杨树、银杏和梧桐,反正就是很常见的落叶乔木,夏天时有非常繁茂的枝叶,到了秋天经过一夜秋风,落叶就会在地上铺起极厚极厚的一层。走在上面沙沙作响。那时在清冷的早晨里,抱着书本,走在被落叶覆盖的校园,一幅莘莘学子刻苦求学的模样,仿佛生活很美好未来很光明的感觉。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同样是秋天,自己离开宿舍时却见不到满地落叶了。初时以为是学校加强了清扫的力度,一早就清扫了一夜积累的落叶,还一度抱怨学校不解风情,不能体会我们走在落叶上听到沙沙声响时的诗意和恬静。很久以后才想明白,其实一切照旧,只是自己起床太晚,再也不曾在清晨离开宿舍了。

2008年的秋天,我一直蜷缩在交大东路的斗室里。有时我也很难决断那段时光到底是不是过得还不错。没什么正经工作,每天飘来荡去打发时间,为了省钱常常坚持到饿得挺不住了才吃顿饭,心中却又倔强地自负着,相信生活一定会好起来。彼时写的文字也幼稚地骄傲着,有些是为自己面对世界不肯屈服的态度骄傲着,有些则纯粹是为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骄傲着。

许多年过去了,生活又打磨去了许多棱角。随着又一个秋天来了又要走了,远哥江湖痕里褒奖的那个放荡不羁的游侠也越来越远了。当生活把它残酷的真相一页页地翻开,一页页地向我展示,一页页地击溃我的自信和骄傲,我知道,我正在慢慢变成一个普通人。

其实我也很难确定,我觉得自己正在慢慢变成一个普通人,究竟是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普通人,只是现在才开始察觉这一点,还是因为这个令人伤感的季节带来的错觉。

有时晚上关了灯准备睡觉时,躺在床上对着漆黑的空气发呆,也会为日子的无趣和不知所谓感到叹息,想狠狠地为逝去的年华哭一场。可是当花卷在黑暗中跳上床,在枕头旁边悉悉索索地蜷缩起来时,我又会想起中午在电梯里对文静说的话:

岁月是为了获得智慧必须付出的代价。

原话不是这样,但意思是这个意思。我觉得这样说会更有诗意。

另外,整整十年了。

片儿汤话

插旗这词儿,好血性。

折戟这词儿,也好血性。

下雨的时候,会让人以为自己想起了很多事,其实只是躺在那里听着雨声发呆。

城市睡着之后显露出的另一面也很有意思。比如麦当劳里过夜的流浪汉,比如街边路口揽客的姑娘,比如夜班车上司机的陪聊搭档。我还一直好奇每天天不亮就出车的公交早班车司机是怎样上班的。

困了又不能睡的时候不能听轻柔的歌。

今天有两个会要开。说起来好像很高端的样子。

今天早晨一点在朝外的麦当劳吃了一份麦辣鸡腿堡一杯中杯可乐和一对麦辣鸡翅观察了一会儿在麦当劳里过夜的流浪汉。

把Foxmail里的Gmail邮箱从POP3换成IMAP,服务器上几千封邮件又重收了一遍,重新整理。一些往事随旧邮件涌起,霎时许多感慨,不知从何说起。

那时写给自己的邮件也要写上见字如面 :)

旧邮件中有一封任老师2010年6月10日下午14:29发出的邮件,标题是明天吃排骨,正文是今晚别吃饭,发送给双双、杨安、王伟和我。

几个星期前用了一下唱吧。发现,我唱歌,果然如朋友们描述的那般,难听之极。虽然一直就知道这个事实,但真的听过了之后,不由得对那些反复多次和我一起去KTV并容忍我长时间霸占话筒的朋友们,肃然起敬。

爆豆。开无双。开嗜血。

战歌如风。每一个奔着天亮去熬的夜晚,我都会想起这个词。

香九龄,会暖床。

说行吧的时候越来越多。

早晨一点回家路上,遇到一只花猫过马路。

饭点儿这东西,一旦错过了,就再也追不回来了。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饭点儿。

你获得了成就:内测玩家的优越感。
被同一款游戏的世界服和国服先后邀请为内测玩家。

最受欢迎的死亡Flag里,我最喜欢的一句是:我去插个眼。

与朋友寒暄时,常常会说,有空来家里喝茶,或者有空来家里吃饭。我家倒是有厨房,可几个月也不开火一次,除非是请妹子来一起做饭,所以“有空来家里吃饭”这种话通常是不说的。可是我也不喝茶,家里也没有茶叶,更没有茶具,所以“有空来家里喝茶”这种话,也没办法说。于是,我今天想了一个比较恰当的表达,来应对需要这类言辞时的寒暄,有空来家里喝桶装水。

拖延症发作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在知乎里每回答一个问题就取消对该问题的关注。

菊部地区有雷雨大风。

全球准备向曼德拉告别。这新闻标题,真有意思。

一眼就看穿的事,有时也真是无趣。

哲学负责搞笑。

09级的辩手也毕业了。我也长了一些白头发。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 最喜欢在这样晴朗通透的午后 带个枕头去天佑后面的园子里找个有树荫的长椅 躺在上面睡个午觉 直到日头偏西晒在脸上把我叫醒

睡饱了午觉之后 回到宿舍 脱光衣服拎着脸盆钻进水房 接满满的一盆凉水 从脖子那里猛地泼下去 透心儿地凉 敞开的水房窗户这时总会吹进些微风 就借着那些轻缓流动的空气 狠狠地打个冷战

再把脸盆扔回到水池里 继续等它接满

再一盆 又一盆

流水哗啦声中 时光就那样静默地滑过

即将开始的全球性的关于曼德拉的纪念活动狂潮,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活在裆下。

徐键说,每一位队长都是卸任那天成长的。深以为然。

爬格子是一件孤独的事。像学物理一样。已经不在了的李文博老爷子差不多十年前给我上专业导论的第一节课时就说过,学物理要耐得住寂寞,才看得到巅峰之美。可惜我没听话。

麻烦来一份周一综合症套餐,饮料能换么?哦,补差价,没问题。热饮有什么?嗯,麻烦来个热伤风吧。

热水在手 天下我有

热水很快就凉了。世界也一起凉了。

如何用我那自行车驮妹子去兜风?
首先,你需要一个后支架。
不不不,首先,你需要一个挡泥板。
不不不不,首先,你需要一个妹子。

耐不住寂寞的人,爬不了格子。

生活就像口香糖,越是用力咀嚼,就越是索然无味。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生活就是一杯烈酒 既然要喝 就认真醉
又及 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算起来,花卷的年纪已经相当于35岁的成年人了。
这话有语病,但我不想修正。

——如何在第一次见面时打动女孩。
——嗯,你需要在平时做些力量练习,见面时出其不意,用力打击。女孩比较轻,一般都很容易被打动。另外推荐打下巴,一是不容易躲闪,二是被击中下巴的人肯定会后退。就动了。

周公解闷。

用经常冲廉价速溶咖啡咖啡又几乎没怎么洗过的杯子喝水会有大麦茶的味道

有时候也想把混乱的生活收拾一下,好好照顾自己。只是“有时候”,也只是“想”。

我在他乡还好吗 是否已经有了太多改变

我觉得。除了句号和逗号,其它标点都是矫情的。可是不用标点更矫情。
又及,小标题也都是矫情的。
又又及,这样的看法也是矫情的。

生活就像一锅粥越熬越烂糊
又及 一切比喻都是有缺陷的

我对大家说,顺便介绍一下,这是十年前03级的队长。一边说一边就再次感受到岁月的无情与残忍,眼眶立刻就湿了。
大家总说站长不老,其实站长也会老的。

生活就像煮泡面,总要加点料才完满。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一醉到天边

杨村白雪

驾驶自行车时不宜过久注视非行驶方向上的貌美女性。

自从没有了电脑,休息时就摆脱了床——电脑这种枯燥乏味堕落干瘪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现在我只需要床这一个点就足够了。尤其在有了平板电脑之后。

所以积极向上开朗阳光的生活就要从离床远一点开始。
比如,沙发。

以前以为自己专治各种不服。后来发现自己才是各种不服。

生活就像吃米饭,有的人喜欢来软的,有的人来喜欢硬的。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斜倚在小饭馆二楼的栏杆上向下看,恍惚间竟有一种笑看江湖的错觉。

美好一周从周周周周一综合症开始。

怎么时间苍蝇

说自己的,让别人走路去吧。

记忆就像马克杯上的图案,会在悠长的时光中慢慢褪色。
又及,一切比喻都有缺陷。

过去其实并不美好,只因痛苦被记忆过滤而显得美好。

我让许多人深深地感受到了来自世界的恶意。

宋都督心中的烽火乱世

很多天以前就读完了宋晶路的《三国人物品评录》已经正式发表的全部篇章,就想要写篇书评。却一直没有勇气动笔。

我曾在读完《悲观主义的花朵》之后写的那篇文章里说,每个文艺青年都有这样一个梦想,写一部小说结束自己的青春岁月。廖一梅很幸运,她实现了这个梦想。而大多数人,只是把这个梦想埋在心里,然后被现实改变,融汇到真实的残酷的生活中去。

现在我觉得,宋晶路也很幸运。他在用《三国人物品评录》这部书为自己在青春岁月中的哲思划上句号。相比我那篇开工近一年却只写了不到600字的小说,宋晶路前进的脚步让我羡慕,也让我写书评勇气退缩了。而随着十年之期日益迫近,更让我的怯懦与日俱增。

我甚至不好意思把即将写出来的东西叫做书评,只能叫做读后感。我只读过两遍《三国演义》,大半也忘记了,没读过《三国志》,对于那段历史的知识多半来自电视剧和游戏,以这样的储备和见解,站在低处仰视,谈何点评,只能在读过之后发发感慨罢了。

品评录的完整标题是《从<三国志11>到<三国演义>——三国人物品评录》,这意味着所有的人物点评都会横跨两个领域,罗贯中的小说三国演义和光荣的游戏三国志11。在实际的行文中,作者也并未局限于这两件素材,而是频繁引用三国志等其他关于那个时代历史著述中的记叙和观点。

跳脱在时间与空间之外,以人物为轴,事件为点,重新解读了那段烽烟四起豪迈壮阔的久远时光,兼谈了许多由此辐射出的诸多话题,甚至提及了子女教育这种看起来与谋略和战争毫不相关的内容。

内容撰写的时间跨度也很长,从2009年春天到现在,并仍在继续。数年时间生活和世界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字里行间能够看到作者的成长和磨砺。作为一个时断时续写着博客的人,我能够感受宋晶路的坚持与诚意。

我一直以为宋晶路是个不玩游戏认真学习的三好学生。

隐约记得李庆彤有一次给04级的辩手留作业,让各自回去之后准备辩论中可以使用的问题,要求的数目也许是5个或10个,具体数目不记得了。这个作业也不止04级的辩手要做,当时参加讨论的辩手们都要进行这个工作,也包括我在内。第二天多数辩手都没有完成,当然也包括我在内。李庆彤身为教练以身作则,按时完成保质保量。但是宋晶路却拿出了超过要求数目一倍多的问题。尽管其中许多都稚嫩脆弱难堪大用,但这位大一新生的认真程度却给李庆彤和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之后几年,李庆彤都在反复讲这个故事,褒奖宋晶路的勤奋,并以此说明勤奋对于一个辩手成长的重要性。

而出于我那时对世界的狭隘认知而形成的对勤奋者的偏见,我也一直以为像宋晶路这样的勤奋者,是电子游戏的绝缘体。

所以当他几年前把品评录的第一篇发表在博客上并把链接发给大家时,我着实吃了一惊。不仅惊于原来对游戏的研究达到这个程度;而且惊于电子游戏和历史小说这两件事,竟可以在宋晶路的手中随意跨越自由流转,时此时彼,交相呼应。

几年之后,我终于把已经发表的全部篇章读完了。我也终于重新认识了谋臣的力量和武将的智慧,真正理解了三分天下制衡博弈的微妙平衡,开始明白那些在岁月中熠熠生辉的人名在面对抉择时也有各自掣肘的无力与无奈。

人们喜欢把历史比作一条河,用来形容时间洪流滚滚向前,后人只能空对浪花感慨叹息。有时我也会羡慕生于乱世的人们,天下巨变给了他们在历史中成就自我的机会。但有时我也会困惑,纵然名垂青史又能怎样,往日驰骋天下的英雄豪杰,最终还是要归于一掊黄土。

这个困惑暂时在《三体》中找到了答案: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写在久远的故事中的人,虽然没有这样说,甚至没有这样想,但却是这样做的。

希望我们也一样。

一碗豆腐脑,两根油条

想不起是大约多久以前,还是在泰达上班的时候,我每天早晨出门下楼,右转向南。走大约100米,或者更远,或者更近,我对估计距离一向没有天赋,就有一家早点摊。

这家早点摊由一个炸油条油饼的男人和卖豆腐脑稀饭的女人组成,之所以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而不说一对夫妇,是因为他们并不是一对夫妇,而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最开始在那里吃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件事,只是吃了几次之后,我发现女人收了钱之后会分给男人三块钱,或者男人收了钱之后会分给女人两块。当时很奇怪,后来在听他们与其它食客聊天时才知道。原来是两个家庭搭伙卖早点,一个家庭只负责炸油饼油条,另一个家庭只负责豆腐脑稀饭。我家楼下的早点摊,由炸油条油饼这家的男人和豆腐脑稀饭这家的女人组成,炸油条油饼这家的女人和豆腐脑稀饭这家的男人在双井某处的早点摊经营。

第一次在这里吃,是某一个周日的早晨,从巨石大厦的网吧出来,打车回到家楼下。大梵说去吃早饭吧,就走到这家早点摊。后来,因为正好上班顺路,所以早晨路上就常常吃。

那时每天早晨上班,路过这家早点摊,如果时间充裕,就会喊大姐,然后叫一碗豆腐脑和两根油条。女人会问我,小伙子要不要放辣,我会说,少放一点。然后她说,好哩。一两分钟之后,一碗豆腐脑端上来,白白的豆腐上面浮着一团酱汁,酱汁中间是红红的辣椒油,放在并不稳固的桌子上,随着桌子的摇摆轻轻颤动,拿勺子搅拌开,放在那,再掰开一双一次性筷子,互相摩擦,把毛刺刮掉,也放在那,等着。再等一两分钟,两根新炸的油条会端上来。然后就吃,因为热也因为辣,所以很快会出一点汗。无论是冬天或夏天,早晨出的这一点微汗都让人有一些舒爽。

然后喊大姐多少钱,女人说吃好啦小伙子,五块。然后付钱,说谢谢。女人说不客气。

这样的日子似乎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我并不经常吃早饭。大概在去年开始漫长的休假之后,就结束了。几乎没有再吃过早饭。

上个星期六的早晨,或者说上个星期五的晚上,在办公室连加班带玩,一直耽搁到凌晨三点多。本来打算立刻骑车回家睡觉,却又感到有些饿,同时又觉得辛苦了好几个小时,不妨再玩一会儿游戏奖赏一下自己,就决定坚持到早上五点,等早点摊都开饭之后,去那家早点摊吃一碗豆腐脑和两根油条再回家。把肚子喂饱,再睡个饱觉,才是人生的真正意义。

于是五点钟,在公司,搬上自行车,进电梯,下楼,刷卡,上车,在微凉的晨风中骑上过街天桥,再冲下过街天桥,沿东三环向南,右转再左转,拐进辅路,一直骑到那家早点摊。

本来还期待女人或许仍认识我,停稳了车子才看到早点摊已经换了人。但早点摊的配置并没换,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确认他们是夫妻或不是夫妻之前,还是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描述比较好,门外刚架好的锅刚下了油,还没烧热,屋里大桶装的豆腐脑和稀饭还没开盖。不同的是,炸油条油饼的成了女人,盛豆腐脑稀饭的成了男人。我说大姐,一碗豆腐脑两根油条。

等一两分钟,豆腐脑和油条都端了上来。豆腐脑上浮着酱汁,酱汁中间一团红红的辣椒油,随着桌子的摇摆轻轻颤动。因为热也因为辣,很快我就出了一点汗,在初夏的清晨,让我连续熬了数夜的身体感到了一丝舒爽。

然后,我就回家睡觉了。

只是上周六早晨的一次重温,却让我馋这碗豆腐脑和两根油条馋了整整四天。从周日开始,我就惦记某天要早起,再去吃一次一碗豆腐脑和两根油条。周日周一周二都早起失败了。直到今天。一切都够早,足够时间洗澡,足够时间吃早饭。喊大姐,叫一碗豆腐脑两根油条。吃完再喊大姐问多少钱。付过钱说谢谢。

吃早饭的时候,书包一直背在身上,因为热也因为辣,身上尤其是后背上出了一些汗,血也跟着热了起来,让我有一种正在为某个目标流下兴奋的汗水的感觉。

一碗豆腐脑,两根油条。就是这样。

也许明天,也许永远——《边城》之外

第零次恋爱结束的时候,年轻的我狂傲地说,总有一天我会把你追回来。我在日记本里写,我要永远等着你,总有一天,我会把你追回来。那时的日记,除了记叙日复一日的琐事之外,在每一天的末尾,我会写这样一句话,精确的原文已经不太记得了,手边也没有那时的日记本可以查找,大概的意思是,我会一直等下去,直到你重新回到我身边,今天是第几天。

这个数字没能超过100。

在边城的结尾,沈从文说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他在“明天”两个字上打了引号,我不是太明白这个引号的含义。

我当然知道这里的明天并不是24小时之后的意思,通常一个词语带上引号,所表达的就不再是它本来的意义。“明天”或者是明天的引申义,也就是不远的将来;也可能是在暗示,能让这个人回来的“明天”其实并不存在。到底是暗示能让这个人回来的“明天”其实并不存在,还是纯粹的字面意思,说明天其实是明天的引申义,也就是不远的将来的,又或者是其它什么意思。

每当我想起永远有多远这个问题的时候,小时候读过的一个故事就会在脑子里被翻上来。一位老国王提了一个刁难人的问题:永恒包含了多少个瞬间。一位机灵的牧童回答他,大路的尽头有一座钻石山,这座山高要走一个月,深要走一个月,宽要走一个月。每过一百年,会有一只乌鸦来磨嘴巴。等到整座山被磨平,永恒所包含的第一个瞬间就过去了。然后牧童邀请这位老国王一起到大路尽头的钻石山去,数一数永恒到底有多少个瞬间。国王哈哈大笑说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之后许多年,我都不明白牧童的回答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有一天,一位朋友向我问了同样的问题,我把牧童的回答翻出来转述。这位朋友听完之后说,你在扯什么啊。我才恍然明白,牧童讲述了一个看起来高深莫测的答案,如果国王像我的朋友一样说,你在扯什么啊,就显得自己逼格不够高,所以老国王只好哈哈大笑说真是个聪明的孩子。而我的朋友,只是个普通人,显然并不在意自己的逼格不够高,所以他才会说,你在扯什么啊。

几乎每个读完《边城》的人,都会对沈从文最后留下的问题发表一番高论。自古以来,揣测作者的意思,就是读者们最爱做的事情之一。但我却觉得,作者没有说出答案,并非不想说,而是连作者本人也不知道。

在那个时光几乎停滞的小城,未来似乎永远不会来。如果没有年复一年的龙舟,那里的生活就像是把昨天复制到今天;如果没有外面世界的人来了又走了,留下翠翠,或是如果没有里面的人走了不再回来,带走了大老二老和爷爷,那里的生活就像是把去年复制到今年。

看着故事的结尾,翠翠撑着小舟日复一日地在河上渡来渡去,等待成为她生活的一切。我不知道是希望时间就此凝滞,还是希望“明天”快点到来。因为我不知道未来会更好,还是会更糟。

但对于仍在现实中生活的我来说,更多的时候,依然渴望明天快点来。

大约两个月以前,和宋晶路聊天,聊天结束之后,写了半篇文章。标题是世界很大,未来很长。曾试图把文章写完,但最终全文只有一句话。

这句话是:

我对都督这样说。其实也是对自己说。

夏天已过去

我来北京的时候,是夏末。2003年9月。那年我18岁。野心勃勃。

回忆往事,常常有两种感觉。一种是宛在昨日,一种是恍如隔世。但也有时,会两种感觉同时存在。那些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历历在目,清晰得仿佛每一个细节都可以在眼前重现,但如果真的去追寻彼时做过什么事,说过什么话,却又都完全无法缀成词句,只有散落而朦胧的断章,似乎是前世的记忆。那感觉,就像隔了一层厚厚的毛玻璃看窗外,影像明明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却只看得到人影绰绰,看不清哪怕一点点容貌。

今年是2013年,我28岁。有时仍旧踌躇满志,更多时候,会轻轻叹口气,向现实低下难以昂扬的脑袋,向生活曲下不再高贵的膝盖。

曾经我也有个英雄的梦。似乎有过。紫霞说她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她。我相信每个女孩儿心中都曾期待自己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她。我也相信每个男孩儿心中都有个成为盖世英雄的梦,有一天要踩着七色的云彩迎娶自己的意中人。所以我想我曾经也有的,只是后来忘了,或是放弃了。为了让放弃这个动作显得不那么充满挫败感,我选择骗自己我只是忘了。

十年很快就过去了。我知道,无论我多么不情愿,记忆还是无可避免地一点一点滑进岁月的深渊,被时间的黑洞慢慢蚕食。今天我会忘了彼时的桀骜和狂放,将来我也会忘了今天懊恼和失望。

这让我想起一个冷笑话,时间同学喜欢帮其它同学准备饮料,但无论是咖啡还是茶,其它同学都说太淡了,一点味道都没有。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

以前我不相信,现在我相信了。有时会用这句话劝慰那些失落的朋友,不要担心,时间会冲淡一切的。有时许多朋友会用这句话劝慰失落的我,不要担心,时间会冲淡一切的。有时我也会用这句话劝慰自己,不要担心。但残酷之处就在于,时间真的会冲淡一切,包括许多你不想让它冲淡的事。

这有点像和恶魔的契约,给予的同时,也残忍地向你索取。满足你的要求,却要用最珍视的财富来交换。

我的心里带着愤怒。这是一种原始的情绪,当愿望不能实现或为达到目的的行动受到挫折时引起的一种紧张而不愉快的情绪,它在动物身上是与求生、争夺食物和配偶这些残酷的生存竞争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愤怒会刺激身体爆发力量,强大的力量,才会让动物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千万年的自然选择让人类保持着这样原始的能量,这是一件好事,愤怒能带给我强劲的驱动力,在精神上点燃我的斗志,在身体上让我心跳加快呼吸急促使氧气更快地充溢全身,让我力量更强反应更快,它刺激的脑呔啡让我受伤时不再疼,让我忘记恐惧,被岁月埋葬的桀骜和狂放从漆黑的深渊中复活,让我重新像个野兽。

可惜这些只能想想,没有理智的压制,愤怒只会让人变成野兽,无法赋予我真正的力量。

一个又一个夏天飞驰远去,那些夏天发生的故事有些还记得,有些隐约记得,有些模糊得似乎不曾发生过。还有一些,彻底忘了,连一点痕迹都没有,不记得的,就不曾活过,更无从形容它们的记忆了。

但立春之后,天气很快就会暖和起来。然后夏天就会再来。

早晨开会的时候,英子姐最后问我,土豆如果是你来问,会问什么问题。我说,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问,春天什么时候会来。

战歌如风(2)

仍然在玩《魔兽世界》且喜欢打战场的那段时间,有三个战场,分别是战歌峡谷、阿拉希盆地和奥特兰特山谷。

其中我打的最好的,是阿拉希盆地,曾在这里指挥过2000:1990的翻盘。以我的理解,这是最考验指挥官对全局判断力的战场。正常情况下,是很难出现直接抢占5个位置,把对方堵在门口的。抢占的地盘越多,防守就越困难,有时一个失误就可能丢掉所有防线。所以指挥官要在第一时间敏锐地察觉对方兵力的动向,并及时调整己方排布,兵力怎样运动,何时进何时退,何时强攻何时放弃,在每个爆发战斗的资源点都能实现以多打少。在指挥官的大脑里,阿拉希的五个资源点就是五个博弈的筹码,彼此轮转,相互交换。收益越高,风险也越高,丢失收益的可能也越大。收益越少,兵力越集中,实现反攻的机会也越大。就在不断的运动中,有时看似资源点在反复易手,互有得失,但在指挥官微妙的操控下,几秒钟的时间差,就能让双方一点一点地拉开差距。一个好的指挥官和一队服从指挥的队友,就能在这个战场中无往不利。

但我最喜欢的战场,并不是阿拉希盆地。而是战歌峡谷。

最喜欢的原因,并非它的游戏性,而是它的故事。

从地理位置上看,战歌峡谷在灰谷,其中的战斗源起阿斯特兰纳和碎木岗哨之间由于战歌伐木场的存在而引发的冲突,原则上灰谷算是暗夜精灵的领地,因此暗夜精灵在这里必然是一分一毫也不会退让的。另一方面,峡谷南端的就是贫瘠之地的广阔荒原,和奥格瑞玛仅隔着一条浅河,完全无险可守,对兽人来说,失去战歌峡谷,就意味着奥格瑞玛的大门直接暴露在暗夜精灵哨兵的虎视之下。

就是在这样的地缘环境中,相比阿拉希盆地的资源之争和奥特兰特山谷的地盘之争,战歌峡谷的战略地位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它就像个绞肉机,双方都不得不在紧凑短窄的峡谷中,投入大量精锐。

这样的故事,让我兴奋。如果是在真实的战场上,这就是狭路相逢。在极窄的山涧走廊里,双方对峙的军队塞满整个峡谷,两边的阵型都被山体的走势挤成一条长蛇。站在最前面的战士明明知道自己将最先战死,仍然紧紧握住盾牌和利剑,一边勉力压住因紧张和恐惧而急迫的心跳,一边被战斗和厮杀的强烈渴望催动着粗重的呼吸。最后在震天的战鼓声和呐喊声中开始冲锋,双方的勇士彼此碰撞、混战、流血、牺牲,尸体在兵线交接的地方堆积成山,暗红色的血液流入在贫瘠之地的荒原上蔓延,汇入河水,将整条河染成红色。但战斗的呼号越喊越响。

在战场里,抢旗的游戏在感觉上像踢足球。分开前场中场后场,前场的人要突破对方的防守,抢到旗子,中场的人要控制地盘,为运旗者制造安全的通道,后场的人要紧密防守,让对方无法拿到我们的旗子。这样温和的游戏方式,完全感受不到战歌峡谷那紧绷的一触即发的战争之弦,所以我更喜欢在战场外的灰谷中,想象那里的血腥气。

我曾奔行在旷野密林,翻越雪原山峦,追踪最为狡诈的生物,享受猎袭的快感。也曾深入神秘的洞穴,诡异的城堡,探寻隐藏在黑暗中的魔鬼,寻找罪恶的财富。也曾在所有的战场浴血,为帝国的荣耀,为游吟诗人的赞美,为长弓利箭嗜血的欲望。

有时,在我低落时,会想象。

自己站在灰谷森林薄薄的紫色晨雾中,清晨的阳光穿过层层枝叶在满地落叶的林间透射下点点光斑,就像夜空中的繁星一般闪亮。

一阵轻风拂过,轻的几乎无法察觉,但却刺穿了我的灵魂,让我听见悠远的战歌,如风。

然后,我开始奔跑。

小芳

本来标题应该有书名号的,但出于某种不可名状的怪癖,我越来越觉得,除了逗号和句号,其它的标点符号都是矫情的。尤其是省略号、破折号和感叹号。还有冒号、引号和括号。以及问号。甚至与顿号和分号,我都觉得不那么舒顺。其实标点符号本来并不矫情,只是我自己不太会用,所以用起来总觉得矫情。于是就把对自己驾驭标点符号能力的不足,迁怒于标点符号本身。那些本来含义丰富的符号,在我眼中也就矫情起来了。

小学时候学书名号的用法,语文老师反复强调,只有当标题出现在正文中时,才需要为它加上书名号,当标题真的是标题时,就不用加书名号了。但如果是在标题里引用了其它文章的标题,被引用的标题仍然是需要书名号的,这篇文章标题中的小芳就属于这种情况。

这是从我父亲那里听来的故事。

大约1995年左右,父亲仍是单位里的司机,给领导开小车。有一次单位领导要送一个老外回国,或许是美国人,父亲开车送他们去机场。车上的录音机里,有一盘盗版的流行音乐磁带。那时版权保护比现在更差,虽然现在已经极差了,常常有地下出版商甚至正规出版商把最流行的歌翻录到一盘磁带上,非法出售,谋取暴利。当时车上的录音机里,就有一盘这样的翻录的盗版磁带。里面有1993年李春波出版的专辑《小芳》中的一首歌《小芳》。

然后在去机场的路上,即将登机的老外同学听到了这首歌。

或许是那时这首歌的流行正在慢慢褪去,老外同学在国内待了好几个星期也没能听到这首歌,又或者那几个星期里偶尔听到了,但直到离开的路上才突然对这首歌有了感觉。

总之,老外同学在去机场的路上,非常希望买到这首歌的磁带。结果当然没能买到。如果买到了,这个故事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一直走到机场,遇到的大小音像店统统进去询问,连机场里昂贵的音像店都问过了,仍然无法买到载有这首即将过气的流行歌曲的磁带。最后,父亲把车上的那盘盗版翻录磁带送给了老外同学。

老外同学带着盗版翻录磁带非常高兴地上飞机了,临走时握着父亲的手不停地说谢谢。故事就结束了。至于领导有没有给父亲报销那盘磁带的钱,不得而知。不过我想应该没有报销吧。

大约两三年后,父亲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他说那盘盗版磁带送给老外同学之后,因为这歌确实过气了,所以再也没办法在市面上买到载有它的磁带了,即使是盗版的也买不到。遗憾之情溢于言表。

之后许多年,每当我回忆起这个故事,都不免想起,那位老外同学现在还保留着那盘磁带么,或者磁带还静静地躺在抽屉的角落里,但老外同学偶尔在角落看到时,是否还能想起这样一盘写满看不懂的中文的磁带是从哪里来的呢,又或者许多年后他仍然记得磁带的来历,甚至偶尔还会翻出来听听,只是他是否真的理解了歌词的含义呢。

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我都没有可能知道了。

似乎是几年前,我坐在火车上,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列车在一片漆黑的夜里穿越华北平原的田野。如果是白天,可以看到路旁无边的麦田。夜晚只能看到窗外倒映着车里的灯光和人脸,随着车厢的微微摇晃,光影也轻轻颤动。我把脑门抵在玻璃上,挡住车内的光,才能看到外面漆黑的夜、远处的村庄和朦胧的灯火。把脑袋紧紧贴在玻璃上的时候,还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车轮和铁轨碰撞摩擦时的韵律。弟弟不到一岁时坐火车,最喜欢躺在小桌子上,感受这种轻微的颠簸。我觉得,那种颠簸会给人一种莫名的疲倦感和安全感。

就在那个时候,火车上的广播里突然放了这首歌。我仿佛明白,许多年前老外同学为什么那么想要一盘载有这首歌的磁带了。

半天周末

这是从李磊那里听来并在自己身上和许多朋友那里获得印证的理论,周末其实只有半天。

看起来周末从星期五的晚上开始到星期一的清晨结束,可事实上并非这样。

星期五往往没能从工作的疲惫摆脱出来,也许安排了一些聚会和消遣,但更多可能是在加班,而且即使安排了一些节目,也是稀里糊涂就把时间消耗了。

然后是星期六,作为周末,星期六是一定不能早晨七点半就起床的,一方面星期五的晚上必定熬得很晚,另一方面星期六早晨如果早起的话,那无疑是对周末早晨的极大浪费。所以星期六往往要到接近中午才睁开眼睛,随后躺在床上玩玩手机磨蹭着不起,或者干脆就盯着天花板发呆。通常我过了12点才会正式从床上爬起来,有时会洗脸刷牙,有时就脏着脸直接胡乱套上衣服出去找饭辙。

这个下午和晚上才是真正的周末。有整块的大段的时间可以拿来浪费消磨,可以吃过午饭继续在床上玩手机,可以继续睡个悠长的午觉,可以为晚餐时间的约会做准备,可以呼朋引伴开始持续十几个小时的荒诞生活。很久以前,还是在新中街的时候,我们会组起五人的黑店,从星期六的中午开始,钻进巨石大厦下面的网吧,一路鏖战到周日的清晨。

经过星期六和晚上的疯狂,周日的早晨更不可能早起。12点当太阳慢慢向西倾斜时,看起来周末还有半天,可实际上,因为星期一临近而产生的紧张和压力会毁了最后半天。如果压力纯粹是精神上的,或许还能克服,但更多时候,周日下午已经不得不开始为星期一的工作做准备了。在广告门的时候,每个周日我都会为星期一需要更新的内容焦虑,往往会从下午两点就试图进入工作状态,甚至会一直从下午两点拖到凌晨两点。

至于星期一的清晨,因星期六的放纵而疲惫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被周日的焦虑压迫的神经只会因为星期一更加紧张。这些都会让星期一成为灾难。

所以,看起来周末有两天,但实际上,真正的周末,只有星期六的下午和晚上。

关于半天周末就是这样。

有时也想把混乱的生活好好收拾一下,但又总是懒得做。

很久以前苗浩送了个钱包,我琢磨着或许可以试着把散落在各个衣兜里的零钱整钱杂七杂八的票据和卡片整理进去,事实上我也这样做了。可后来的发展却是,某一天需要从里面取出某张卡用,用完就懒得再放回去了;或是新从ATM取的钱,因为马上就要花,暂时就没有放进钱包,而找回的零钱也就随手又塞在衣兜里。几天的功夫,好不容易按照钞票面值大小排好顺序的纸币就从钱包里消失,卡片也一张张被取出来夹杂在衣兜里的纸币之间。最终的结果就是,空空的钱包又被扔在桌子上,那些零钱整钱杂七杂八的票据和卡片又散落在各个衣兜里了。

钱包的故事告诉我,整理好的东西也是要乱的,何必再整理。

这让我想起来一个名人轶事。哪个名人不记得了,有一天让仆人给他擦皮鞋,仆人说反正擦了也会脏,又何必擦。不记得名字的名人没有说话。过了半天,仆人问怎么还不开饭,已经饿了。不记得名字的名人说,反正吃了也会饿,又何必吃。

我妈妈也这样说。

可是我依然只是饿了会吃饭,乱了却不会整理。

Huajuan Fans Club

已经近两个月没有写了。

不知是防火墙升级了或是其它什么缘故,最近博客服务器的SSH总是连不上,这让我过去几个星期坚持赖着不更新而又让博客继续运转的理由不再成立了。所以,已经到了不得不更新的时候。

依照以往的经验,如果一个博客到了不得不更新时才去更新,那么它的死亡就并不遥远了。也就是几个星期前,我从GoogleReader和浏览器收藏夹里删除了一些朋友的博客,它们在GoogleReader里或许已经沉寂了一年,甚至更久。如果点开它们在收藏夹里的链接,就会发现它们很久很久以前就死亡了,它们的主人甚至忘记了还有这样一个所在。而更加讽刺的是,许多人在最近的那次或是倒数第二次的那次更新里,说今后要保持更新常来常往。

也许时间并不是一个方向固定的维度,要不然为什么曾说要一同向前的朋友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转向了不同的方向。一定是我们所遵循的时间轴的矢量方向不同。

删除了那些订阅和链接,稍微伤感了一会儿。以前之所以一直保留着,是还抱着一丝希望,或许某位朋友某一天心血来潮,会诈尸除草。订阅器里这个博客的标题会被加粗,标题后面出现一个小括号,括号里面写着第二小的自然数,而且这种事确实发生过几次。我相信这种事以后还会发生的,但我却决定不再等下去了。正如我很清楚没有人在等我的博客更新一样,那些朋友应该也早就知道,已经没有人在等他们更新了吧。连他们自己都不再等了。

叙叙地写了很多,觉得写得很差。这就是很久不写的后果。许多博客都是这样,该动笔的时候没有动笔,就再也找不到动笔的机会了。

我觉得我有点幸运,一件小事坚持写了六年多,现在竟然成了一件可以写在简历里的事。我用《东邪西毒》里台词“有穿鞋和不穿鞋的刀客,价钱差很远”来比喻这件事,当然我并没有这句台词在这里的真正意思指出来,可是读不懂它的意思的人,也不必给我面试的机会了。

可是然后呢?更新了这次,还会有下次么?下下次呢?我也开始怀疑自己到底能走多远。害怕自己有一天从GoogleReader里和浏览器的收藏夹里把这个链接也删除了。

我又想起《蜀山传》里的台词,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关于标题。

大约在一个月前,或更久一点,或更近一点,我又开始打Dota。Dota2。大约两年前,我写过一篇《Dota无爱》,自以为是那个时期非常出色的文章之一。那篇文章让我告别了很多事,我一直都很喜欢。不久前李磊说,Dota2在测试,低端局里有很多外国菜鸟,可以一起来虐。破解了当初“也许是高手越来越来多,我这样的菜鸟越来越没有快感了吧”的问题,于是我又重新握起鼠标。

两年过去了,很多事都变了。历来很差的补刀现在更差了,原本很薄弱的意识现在更薄弱了。但仿佛对这个游戏的理解更深刻了。不知是游戏变了还是我变了。

总之,我和李磊建了战队自娱自乐。本想叫花卷守护者,但是没法输入中文,于是改成了Huajuan Fans Club。以后再介绍我家那只胖猫时,可以说它是我们战队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