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差3分钟12点,我还在办公室。我想回家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带,就打开本子开始写。昨天我也没带电脑回家,以前回家还要加个小班儿,然后再玩一会儿,所以总是把电脑提着。现在我想在办公室把事情都做完,回家只需要睡觉。
本子是早晨装在另一个包里带来的,搜狐送的联想笔记本的电脑。他们也真会节省开支,把客户送给他们的压仓货又当做礼物送出去。在柜子里扔了许久,也没有什么用处。文静新买的电脑没有包,所以带过来给她。
搜狐给我的另一个玩意儿倒是很实用,一个精巧的拉杆箱,但是也打着thinkpad的标志。我想若是他们的娱乐频道送礼物,也许会更好一些,索尼的耳机什么的,可惜有且只有一次被邀请还让我把这事给忘了。
笔是下午新买的。
办公桌上的笔总是会不翼而飞,用着用着就不知去哪了。最无法理解的事就是,每个人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不知那些笔是不是都消失于无形了。
所以从上周开始,我转用铅笔了,为了节约开支。铅笔写字的触感其实很棒,非常平滑流畅,纤细的笔杆握在手里,总让人有种莫名的舒适。
可惜我依然不会削铅笔,如果用小刀,铅笔前端一定会被我削得坑坑洼洼,铅芯也不知要折断多少次。爸爸削得救很漂亮,均匀、平缓,前面的笔芯露出很长也不会折断。我依然记得小时候的晚上,我在桌子上写作业,爸爸就在旁边削铅笔,而且要削好几支,才够我第二天用。后来我把那些记忆都写在《指尖乾坤》里。
其实现在读来,2008年的文章写得并不好,《指尖乾坤》算是那一年的佳作了。
这几天,NGA的壁画洞窟的画师正在记录成长,他们在过去5年的所有作品中,为每一年选出一幅代表作,排在一起,可以看到一年一个台阶的进步。
我也想做同样的事情。于是打开博客,才发现原来这几年的进步实在有限,早年的那些只言片语通通拿不出手。即便是最近一年,我自以为已经是个人文字历史的巅峰时期,不久之前还以为过去一年佳作无数,然而仔细一翻,真正值得回味的也寥寥无几。
刚才芋头要走了博客地址,我说我推荐你几篇吧,我觉得是代表作呢。点了几个标题,才发现许多当初写完时自鸣得意的那些文章,如今看来其实未必那么精彩。随便指了几个之后,就闭上嘴,以后还是默默地写就好,炫耀的事情还是再过几年吧。
每年选一个代表作这种事,再过五年来做,也许才有些价值。
回到铅笔。铅笔的屁股上带着一块橡皮,小时候喜欢在上面咬来咬去,尤其是换牙的时候,又疼又痒很是不爽,用力地咬橡皮或是其他东西,牙龈上会传来一丝带着血腥气的一样快感,可以略略冲淡长牙时的奇怪感觉。
但我并未因为橡皮的存在而改变涂抹的习惯,用铅笔的时候,写错了字还是习惯性地花掉,然后接在后面写。若是一行都写错了还好,我会只用两条横线划去,若只写错了一个字,我会忍不住反复描画,希望可以把错误的自行纠正回来,但实际情况是越描越糟,而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我把它涂成一个大黑疙瘩。
不过日记还是没有用铅笔写,日子久了字迹会变淡,而且手在纸上蹭来蹭去会把小指外侧蹭脏。这其实没什么,比较糟糕的结果是,后面的还没写完,前面的已经被抹花了。
于是下午在楼下的超市顺手买了一支笔,本来是去买零食的,在优酷开年的活动收了车马费,总要分一些让大家都有甜头,一个人收在包里终归是不仗义。只是一支中性笔要4块钱,实在是有些贵。
而且油下得好快,是我写的太多,还是笔尖太粗,估计一下用掉的长度,恐怕照这个速度写10天,这笔就能退役了,这时才又体会到无纸办公的节约。
已经快要一点了,写了一小时。回家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