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存档: 方土豆 - 第10页

1月12日 刚过零点

还差3分钟12点,我还在办公室。我想回家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带,就打开本子开始写。昨天我也没带电脑回家,以前回家还要加个小班儿,然后再玩一会儿,所以总是把电脑提着。现在我想在办公室把事情都做完,回家只需要睡觉。

本子是早晨装在另一个包里带来的,搜狐送的联想笔记本的电脑。他们也真会节省开支,把客户送给他们的压仓货又当做礼物送出去。在柜子里扔了许久,也没有什么用处。文静新买的电脑没有包,所以带过来给她。

搜狐给我的另一个玩意儿倒是很实用,一个精巧的拉杆箱,但是也打着thinkpad的标志。我想若是他们的娱乐频道送礼物,也许会更好一些,索尼的耳机什么的,可惜有且只有一次被邀请还让我把这事给忘了。

笔是下午新买的。

办公桌上的笔总是会不翼而飞,用着用着就不知去哪了。最无法理解的事就是,每个人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不知那些笔是不是都消失于无形了。

所以从上周开始,我转用铅笔了,为了节约开支。铅笔写字的触感其实很棒,非常平滑流畅,纤细的笔杆握在手里,总让人有种莫名的舒适。

可惜我依然不会削铅笔,如果用小刀,铅笔前端一定会被我削得坑坑洼洼,铅芯也不知要折断多少次。爸爸削得救很漂亮,均匀、平缓,前面的笔芯露出很长也不会折断。我依然记得小时候的晚上,我在桌子上写作业,爸爸就在旁边削铅笔,而且要削好几支,才够我第二天用。后来我把那些记忆都写在《指尖乾坤》里。

其实现在读来,2008年的文章写得并不好,《指尖乾坤》算是那一年的佳作了。

这几天,NGA的壁画洞窟的画师正在记录成长,他们在过去5年的所有作品中,为每一年选出一幅代表作,排在一起,可以看到一年一个台阶的进步。

我也想做同样的事情。于是打开博客,才发现原来这几年的进步实在有限,早年的那些只言片语通通拿不出手。即便是最近一年,我自以为已经是个人文字历史的巅峰时期,不久之前还以为过去一年佳作无数,然而仔细一翻,真正值得回味的也寥寥无几。

刚才芋头要走了博客地址,我说我推荐你几篇吧,我觉得是代表作呢。点了几个标题,才发现许多当初写完时自鸣得意的那些文章,如今看来其实未必那么精彩。随便指了几个之后,就闭上嘴,以后还是默默地写就好,炫耀的事情还是再过几年吧。

每年选一个代表作这种事,再过五年来做,也许才有些价值。

回到铅笔。铅笔的屁股上带着一块橡皮,小时候喜欢在上面咬来咬去,尤其是换牙的时候,又疼又痒很是不爽,用力地咬橡皮或是其他东西,牙龈上会传来一丝带着血腥气的一样快感,可以略略冲淡长牙时的奇怪感觉。

但我并未因为橡皮的存在而改变涂抹的习惯,用铅笔的时候,写错了字还是习惯性地花掉,然后接在后面写。若是一行都写错了还好,我会只用两条横线划去,若只写错了一个字,我会忍不住反复描画,希望可以把错误的自行纠正回来,但实际情况是越描越糟,而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我把它涂成一个大黑疙瘩。

不过日记还是没有用铅笔写,日子久了字迹会变淡,而且手在纸上蹭来蹭去会把小指外侧蹭脏。这其实没什么,比较糟糕的结果是,后面的还没写完,前面的已经被抹花了。

于是下午在楼下的超市顺手买了一支笔,本来是去买零食的,在优酷开年的活动收了车马费,总要分一些让大家都有甜头,一个人收在包里终归是不仗义。只是一支中性笔要4块钱,实在是有些贵。

而且油下得好快,是我写的太多,还是笔尖太粗,估计一下用掉的长度,恐怕照这个速度写10天,这笔就能退役了,这时才又体会到无纸办公的节约。

已经快要一点了,写了一小时。回家睡觉。

1月11日 凌晨

很久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场景了,用一支笔,一个本子来度过睡觉前的时光。自从买了电脑之后,我几乎再也没有用纸和笔写过什么。

虽然多年前还曾说怀念纸张的墨香,享受笔尖下流淌文字的快感,但还是沉溺于键盘鼠标的方便快捷。他们不会像现在这样,在纸上留下修改的痕迹,一切都只是呈现着最终的模样,似乎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也渐渐不再在下笔前认真思索文字,而是随意敲打,反正可以方便地抹去痕迹。

重新提笔也许只是一时冲动。我也不知这一猛子的热情能够持续多久,写一天算一天吧。也许根本没有一猛子的热情,只是突然昏了头想要动笔而已。恐怕会只写一天就再也没有了。

值得庆幸的是,桌子上扔了许久未曾触碰的几支笔都还能够写出自来,摆在柜子上的那排本子还有一个全新的未曾用过。

我也稍微犹豫了一下,就为了一时的快感用掉一个新本子是否值得,也许应该等到准备好再动笔,但我很快就想明白,所谓准备好,不过是个胆怯的托辞,我永远都不会准备好的。我只有不假思索地把自己抛向空中,任由八面来风将我吹向四方。

这不就是那句“我是风中的落叶,看我如何飞翔”么。

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软皮笔记本,和曾经那些日记本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它的那些前辈早已在数年前就从一个新本子变成一个写满文字的本子。翻开它的牛皮纸封面,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白纸黑线,除了能把一个接一个的汉字填进去,再也没有其他一丝一毫花哨的装饰了。

劳博给我过我一个硬皮笔记本,让我用来做笔记,一直没开拆。刚才打开看,里面的装饰很漂亮,但却没有横格线,也不是白纸,我不喜欢。那种本子是给小女生用的,可以随意画个小图画在上面,却并不适合我。

刚才写扔在桌上的几支笔都还可以用,现在发现其实不是。每一支都只用了一会儿,就罢工了。现在已经换到第四支,也是最后一支,它若也挂了,今天就只能这样了。

一转眼已经写了快两页,现在写博客,键盘一敲就是一千多字,换算到这种本子上,估计要接近三页吧。记得从前写日记时,总是只写一夜,那时就已经很满足了,现在越写越长,不知是成长了,还是废话越来越多。

但有一件事一点没变,写字还是很难看,而且明显比当年更难看了。

从小写字就很丑,为这事没少挨骂挨打,也下决心练过几次,但都半途而废,终于越练越难看了。

有时也后悔,当初怎么就没有好好坚持呢,但时间久了,也就那么着了。

写了挺长,回头读读,其实什么也没写。不过写在纸上的感觉确实不错,我又想起高中晚自习写日记的那些时光,一个字一个字爬过去,青春也就一起爬过去了。

回到动笔的原因,既复杂也简单,面对一个瓶颈,总要有所改变。也许更好,也许更坏,但原地不动,就只有覆灭。

《我动笔你在意么》将是一个台阶,这个和大梵在一次不算短也不算长的谈话之后他送给我的题目,将把我送上一个新的高度,会是过去多年时光的沉淀与反思。

我要用很长的时间来写完它,若过去了,会有一个更广阔的世界,若过不去,希望还有再来的机会。

今天就这样吧。

晚安,风中的落叶。

Dota无爱

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开始玩Dota的那个夏天。

所有的同学都离开学校了,有的离开北京了,只有我自己留下来,把那些在校园的不同宿舍楼之间搬了好几次的行李再搬一次。

键盘的感觉有点奇怪,也许是昨天给办公室的新电脑装系统的时候,用了一下午有点硬度的联想笔记本键盘,自己的华硕比较柔软的手感反而不怎么适应了。

第一批行李通常都是被窝卷,夏天还铺着凉席,我就连垫子、褥子、被单、凉席卷在一起,把被子也卷进去,一股脑卷成一个大卷儿,用军训时的背包带在外面狠狠地打一个结。竖起来,就可以抱走了。虽然姿势很丑也很累,但已经算挺省事的。

然后在双肩书包里塞些随身的衣物,塞得满满的。背在身上,抱着被窝卷。步行,从4号楼走到20号楼。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抱着被窝卷到达305房间的时候屋子里都有谁,似乎是没人,也许有人,但彼此也没什么话可说。虽然若有人的话也一定是熟识的人,因为我们早已在无数次补考和重修的考试上见过了,即使尚不知道名字,也比大多数同班同学更为脸熟了。但那种境况下,又能有什么话可说呢。

那个夏天没有网,连晨光都没有。每次换宿舍,学校的网络都需要重新申请。而那个夏天的那次搬家,学校早已放假,网络中心更是早早地空无一人。所以没有网,连晨光都没有。

几个月前我还很珍惜自己的晨光账号,折腾了很久找到一个可以虚拟ipv6网络ip地址的软件,爬到晨光上随便逛逛,虽然网速根本没法支持下载任何东西,但还是想上去逛逛。很多同学都说离开晨光,校园生活就少了一半。如果他们所说的另一半是指好好学习的话,那么离开晨光,我的校园生活就全没了。所以,我一直很珍惜自己的晨光账号,每隔几个月就登陆一次,以免被当做离站ID注销了。

忽然有一天晨光和知行合并到一起了,我那点恋旧的情绪一下子就全没了,心里还是缺了一点什么似的,但却一点也不想回去看看了。不过在那个没有网也没有晨光的夏天,晨光还是当年的晨光。

其实彼时没有网也没有晨光已经不算什么坏消息了,那个夏天根本没有好消息。但在当时,我还没有现在这么淡然。

于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自己组个局域网打Dota。至于当初那些“我留在学校好好补课”这一类说辞,我想父母们也是心知肚明,只是不忍挑破罢了。另外,只能打电脑。

每天早晨6点来电,电流冲开显示器指示灯发出微弱的电流声,这个声音在我们听来比闹钟或是上课铃或是操场的大喇叭更加响亮,我或其他人会从床上坐起来,大喊一声D啊。其他人和我齐声说D呗。然后一起按动电脑机箱上的按钮。整个宿舍立刻充满了电源、CPU和显卡风扇的嗡嗡声。

然后就是打电脑。一把又一把,每个人都疯狂得让人感到疯狂。开始的时候我们连电脑都打不赢,只能五个人打三个简单电脑,后来又打五个简单,再后来才打三个简单两个中等,直到可以打五个令人发狂的,有时候电脑随机的阵容太厉害我们会立刻重开一局。有时候还要输入npne让游戏变得更简单,让虐电脑的快感来的更早一些。

整整一个夏天,直到网络中心重新上班之前。我们废寝忘食,不刷牙不洗脸不下床不穿衣服不叠被子,只为尽早打开电脑开始Dota,早饭是一定不吃的,午饭能晚则晚,能拖到三点吃绝不两点五十吃,若能坚持到四点就等到和晚饭一起吃吧,只为了多打两次电脑。我们夜以继日,不知有多少次,我们握着鼠标直到“砰”地一声楼管面无表情地断开电闸,我从未见过楼管断闸时的表情,我想他一定是面无表情的吧,更多时候我们会用很多线板从水房把电接到宿舍里继续Dota直到凌晨。

然后稍微睡一下,直到早晨6点。周而复始,宿命轮回一般。

如果不废寝忘食,我们一定寝食难安。如果不夜以继日,我们一定彻夜难眠。

从一开始,Dota带给我的,就不是爱。而是越来越难以填补的空虚和寂寥,越来越难以磨灭的痛苦和伤痕,越来越难以释怀的黯淡的年华和荒废的光阴。

那个夏天过后,我们重新开始有网络的日子。代替Dota的不是“在学校好好补课”,而是更多别的“Dota”。

再次开始玩,又是很久以后。和另一帮朋友。往往是晚上九点或十点,在南门集合买个煎饼或是肉夹馍,迎着风大嚼,往亨特慢慢走去。在浩方或VS酣斗到凌晨四点。回家睡觉。那又是另外的故事,很多故事。《刚健之心 刚起之路》就是那时写的,《论辉耀与刷新》也是那时的题目,后来打了整整一年的腹稿。那些日子很有意思,有时候也会怀念,但却没什么机会重现了。

几个星期前,突然觉得Dota没有爱了,也许是高手越来越来多,我这样的菜鸟越来越没有快感了吧。下午犹豫了一会儿,把War3给删了,又一次。每个爱玩游戏的人,都有那么几款游戏,装了删,删了装,装了又删,删了再装。有些最终还是装着,有些最终还是删了。

王静说你不爱Dota了,那么有新欢了么?我说还没有。王静又说,那你要寂寞一段时间了呗。我说是的。

是的。

早晨从下午开始

在家里的时候,会早睡早起。一离开家,生活就很容易陷入毫无规律的混乱之中。我其实还是想回家的,但又觉得北京的交通已经不堪负重了,我的出行无疑又要给那些拥堵的道路增添无谓的烦恼,我也不愿在一个到处都是人的时候拼命挤着去那些到处都是人的地方,于是就在家宅起来吧。

前几天在群里扯淡,东贤说土豆你元旦干嘛去,我说家里待着,东贤又说没有约会啊,我说太冷了,还是家里舒服,而且没有姑娘,东贤接着说那宅起来岂不是更不会有了,我说是啊。然后话题就转到其他地方去了。

如果昨天算是假期的话,今天和明天就应该算周六和周日。记得在家里的时候,周六和周日总是阳光明媚,温热的空气里弥漫着洗衣粉的清凉气息,卫生间里的洗衣机要咕噜咕噜地转上一整天,阳台上挂着干净的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床单被罩裤子袜子背心外套,它们和阳光彼此掩映在房间的地面上投下一片片影影绰绰的光斑。尤其是在冬日里的无风早晨,所有的房间都打开窗户,户外清冷的空气钻进来,驱散一夜的沉闷,一起进来的还有各种充满活力的声响。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总是会早睡早起。

但那样的日子并不总是有。总有一天,不得不独自面对生活。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一如既往,唯一改变的,只有洗衣机里轮转的只有自己的衣服了。

中午躺上床上看小说,《基督山伯爵》的又一个高潮过去了,他的第一个仇人在众叛亲临的绝望中自杀了。我已经想不起来自己是第几次看这部小说,有些情节有些对话甚至已经能够复述了,但还是在看。我也说不上这故事到底哪一点吸引我,也许一个故事就像一个人吧,它有自己的情绪有自己的爱憎有自己的做与不做,只有趣味相投的人才会喜欢趣味相投的故事。

最后把被子掀开准备起床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时间,1340。然后就是洗衣服。就像在家里的时候一样,不同之处在于,这个早晨从下午开始。其他的,都一样,同样的阳光,同样的气息,同样的咕噜咕噜,同样的五颜六色,同样的影影绰绰。

我想起来在办公室的时候,早晨也是从下午开始的。

办公室的窗户很大很敞亮,但却是向北的,所以不会有太阳照耀。但在街对面略微偏西的位置却有一栋很高的写字楼,外墙用一块块玻璃装饰起来,于是每到下午2点半至3点半这段时间,这栋楼的外墙会把午后的阳光完整地复制到我的办公室里。看着光影爬上窗台,下到地面,再爬满半个房间,占据整个办公桌,再慢慢褪去,那感觉就像一次日出的洗礼。

随着光线一同被复制进来的,还有它的温度。

每到那个时间,我就想说,办公室的早晨从下午开始。

在群里扯淡的时候,我总是说早啊,或是中午早啊,或是下午早啊,或是晚上早啊。我总是在说早啊。其实只是哗众取宠寻找存在感。但我依然为这个词儿找个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要每时每刻像早晨一般精神百倍斗志昂扬,所以就每时每刻用早来问好吧。早些时候,还常常有人问,我还这套说辞存在一个记事本里,以便需要的时候立刻复制粘贴到聊天框里,省去打字的麻烦。后来也没什么人理我,大家也都用早啊来彼此敷衍,这个记事本也就不知在什么时候删掉了。

但有时,确实是中午早或下午早。也可能真的是晚上早。

比如今天,就要说下午早。

下午早。

例外

辉辉的手很快,我出完题之后两天不到,就写完了。而我请她出题的话一说出口,就立刻后悔了,果然这题目在便笺上写了已有一周时间,却还是一个字没动。有时候真想,随便写一下,就当是交差了,反正辉辉又不会让我返工重写。但还是没有写,我想她写《十二月》的时候一定不是敷衍的。

昨天晚上,大梵说我蓄了薄薄一层胡子之后还真有一点狡黠的味道,我想了想说是不是有一些蒋干的风韵,大梵点头说还真是很像。早晨醒来,躺在床上发呆,犹豫着要不要早起几分钟把胡子刮了,犹豫的功夫,几分钟已经过去了,于是就没有刮。花卷蹲在床尾,瞪着大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我瞄准它的屁股,一伸腿,它就被挤下去了。然后,我决定今天把《例外》写了。

刚刚结识新朋友的时候,尤其是那些聊了两三次稍微有一些熟悉、但又对人品身世背景没有更深入的了解的朋友,通常都会问我两个问题。一个是你为什么叫方土豆,一个是你为什么放弃物理转了这一行。

对于第二个问题,通常答案有三层。

第一层最真实,这是个巧合。李远在技术性哲学中认为,现在的世界是偶然的产物。倘若把时间拨回150亿年前,让宇宙重新诞生,有没有什么力量能够保证新的世界和现在的世界一模一样。显然是没有的,这150亿年里任何一点微小的扰动都会在蝴蝶效应的助推下,衍生出翻天覆地的变化。因而,今天的一切都是偶然的产物,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保证必然。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偶然其实未尝不是一种必然,当所有的偶然都符合让新世界和旧世界保持一致的那个偶然时,最终的结果就是必然的。

而我,就是一个偶然。一系列玄妙的偶然事件,把我推到了现在的位置上。回头再看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扰动,都会让今天的生活完全不同,但同样也看到,所有这些环节,都把我指向了这个位置。

第二层回答其实是个谎言。虽然我嘴上很硬,总是说我放弃了学校,但其实每个人心中都很清楚,是学校放弃了我。有时候我也喜欢用“是学校放弃了我”来自我宽慰,但还是难掩心中的失落。两年前从交大东路搬走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被抽空了,对校园生活的极度留恋反而让我现在再也不想谈学校中的任何一件琐事。

所谓体验不同的人生,不过是对从前失败的婉辞。但我也并不因此后悔,往日的时光虽然不再,但我的房间里又有了阳光,阳台上挂满晾晒的衣物,窗台上总是蹲着一只花猫。

第三层我最喜欢。我是个例外。我一直是个例外,从小到大。“和别人不一样”就像个标签贴在我的脑门上,开始时不自知,后来知道了却想去掉,再后来也就不想去掉了。这是个贴标签的时代,人们觉得用三两个形容词就可以把一个人描述清楚,于是就给每个人贴上标签,以为从标签就可以看到全部的真实。虽然我不喜欢贴标签,但还是不可避免地被贴上标签,如果非要贴个什么的话,那就是“例外”了。

忘了从哪读来的一句话,社会就像一艘船,如果所有人都站在一边,那一定是有问题的。辩论的生涯让我清楚这句话的逻辑是有问题的,但并不妨碍我用它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王欢说为什么要让自己落后呢,我说总要有人垫底的。其实后面还有半句,就让我这个不在乎的人来垫底吧。

曾经我想,把“我是风中的落叶,看我如何飞翔”这句话作为墓志铭刻在墓碑上,后来徐璟说“土豆,你的人生就是个大笑话”,我又想这句也许可以加在落叶与飞翔的后面,再后来徐璟又说“土豆,你心智未开,童颜已老”,我又觉得这句其实也可以写进去,再再后来辉辉也说“土豆,你就是个大阴谋家”,我也想把这句加进来。

现在我又开始觉得,如果要给我的墓碑贴个标签,方便人们检索同类墓碑时,不妨贴上“例外”。

那只旧手机

晚上10点半,从地铁里爬上来,夜晚清冷的空气和车厢中空调下的温暖形成强烈的反差。让我想起《一个人的电影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会常常在午夜前后到达办公室。有时早一些11点,有时晚一些1点多。不过上一次在有点冷的夜里去办公室,似乎还是去年此时在一个人去看过电影那天之后的几天,那时办公室还在新中街,从东四十条爬上来赶去给苗浩或是劳博发一封邮件。也就是那一天,写了《一个人的电影院》。

从魏公村到大望路,我一直在摆弄那只旧手机,和王欢发短信。只是随着它服役整整六年的日子越来越近,这只手机的电池也越来越不济了。昨天下午在办公室才充的电,今天中午出门时还几乎是满格,用了一天之后在魏公村钻进地铁时就只剩三格电了。沿着万达广场前面的便道在针织路那里右转,我正在晃动手指咯吱咯吱地按着键盘,它突然闪出一行“请充电”,然后就黑了。

我还记得是2005年的元旦。和顾老板一起在公主坟的迪信通,挑了一上午,花了1250块钱买了这只诺基亚3120,送了一块国产电池和一个座充。开始的时候一直用座充,两块电池换着用。也因为手机要随身带着,晚上宿舍一熄灯就没电,所以没什么机会用线充。可惜那块国产电池更加不济,似乎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只能支撑一天的时间,而原装那块还是可以坚持三四天。也好像因为座充的充电器坏掉了,于是就只用原装的电池了,国产货就束之高阁了。

后来顾老板做了挺长一段时间的手机电池生意,遗憾的是我却没怎么照顾过他的生意。只有一次从他那里用拿货的价钱给爸爸的手机买了两块国产货,而且国产货后来的表现也确实不怎么样。

想起来我已很久没有和顾老板联系了。他从北京离开的那个夏天,我已经搬到永安里,那天晚上特意跑到交大东路为他饯行。交大东路没什么好吃的馆子,随便挑了一家便宜的家常菜,在狭窄而简陋的包间里,早早地把女生们送走,只留下男生们一直喝到饭馆打烊。又换到马路对面的烧烤摊,继续烤串+啤酒。直到凌晨四点。但最终也还是要散的。

2008126日顾老板跟我说他要在次年7月风风光光地走。我把这事记在《愁是一种际遇,解是一种态度》里。我说,想来他的愁也许更加阴郁更加沉重,他的解也许会很苍白很无力,至少我们都有一个“解”的态度。

其实他走的倒是很风光的,至少在我看来。因为他没有像我一样做了逃兵。这是我最敬佩他的地方。他远在上海之后,我们偶有联系,但其实也没什么可聊的。因为无非是现实的无奈,理想的困惑,未来的飘渺,还有一步一个脚印的隐忍和期待。谈的多了,也就腻了。

这只诺基亚3120不是我第一只手机。大二那年的10月,为了辩论队联络方便,我从红果园BBS的跳蚤市场上买了一只二手的摩托罗拉C289,只花了150块钱。那只手机大约只有四成新,不过卖我手机那姐姐送了我四块电池,虽然每块电池都很不济,但坚持一两天还是没有问题。于是用起来也很过瘾,给四块电池编了号,排好队依次上阵。那手机还有很厉害的录音铃声,还有很炫的七彩背光,还有很棒的短信自动签名。

后来在元旦时换了新手机,这只C289我也一直留着,虽然再也没用过,但是每次搬家都还背着,连同它那一口袋电池。也不知留着还有什么用,但总觉得150块钱的东西,丢掉怪可惜的。不过它终于在我离开学校时的那次搬家中,被我扔掉了。

现在这只手机的背面,还有一张大头贴。贴了大约有三四年的样子吧,已经斑驳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贴纸原先覆盖的那层薄膜早就磨没了,上面的人像也变成了大花脸。但是一直也没有撕掉,还是在上面贴着。有一次和远哥吃饭,远哥看见了说,你这个还贴着呢。我想了想说,我早就不在乎了,随时可以撕掉。远哥到底是老姜,拿过去就准备撕下来。我赶忙一把抢了过来。一直以为自己很豁达,原来一直口是心非。

坐在办公桌前面,把手机插上充电器。其实这充电器也不是原装的了,原装那只被犀牛带到英国去了。买了一只国产的,又丢了。这已经是买过的第二个了。手机上充电的插口用得太久,接触也不良,经常一碰就充不上了。总要反复寻找合适的角度,才能让显示电量的格子闪动。

都说让我换只手机,爸妈也说,朋友也说,同事也说。只是,我却不知道怎么换。

我突然想起许多年前写在地刺前面的那段话。如今想来,彼时虽然写下了,还一直把它当做发邮件时的签名,却并不知晓其中的含义,因为那时还未曾体验物是人非的变迁,未曾懂得年华易老的无助,未曾理解白驹过隙的奥妙;未曾看到时间的刻度上,过去的那一段越来越模糊,无数的记忆就像掉进一口漆黑的深井,你明明知道它就在那里,却再也拣不回来了。

今天再想起,才恍然惊觉其中的彻骨悲凉。

下午四点

在日坛公园。

20094月搬到永安里,从家里步行到日坛公园只需要10分钟,而且免费开放。搬来的第一天,我们便说以后可以常去转转。早晨起床,可以去跑步晨练,吃过晚饭,可以去遛弯消食,闲得无聊,可以去找个椅子晒太阳,天气好的时候,还可以约个姑娘在里面谈情说爱。

而每次与朋友们说起时,也免不了加上一句,可是直到现在,也从来都没有去过。

其实也不是从来都没有去过,似乎王静来玩的时候去转过一次,滕维来的时候也去转过一次,仿佛还有一两次,不记得了。但没有一次是按照计划中所计划的那样,去晨练、消食、晒太阳、会姑娘。

今天天气很好,昨天天气也很好。

昨天早晨醒来时,已是下午一点半。午后的阳光铺满地板,反照在屋顶上光影晃动。一扭头看见花卷睁着眼睛四脚朝天躺在沙发里发呆。于是我也半敞着被子睁着眼睛四脚朝天躺在床上发呆。这生活,奢华得有点让我措手不及。

今天早晨醒来时,是上午九点半。窗外有棵大杨树,叶子虽然已经逐渐变黄,但还没怎么脱落。巨大的树冠在三四层楼的高度时候完全伸展开来,所以在上午和正午时,太阳只能从枝叶的缝隙探出头来,照得并不尽兴。阳台上挂满了昨天下午洗的衣服,又把阳光过滤了一层。这房间里有点阴,却不冷。

空调有些旧,挡风板调整方向时总会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我躺在床上,听着那板子每隔几分钟就会发出的吱吱嘎嘎声,发呆。一扭头,花卷依然睁着眼睛四脚朝天躺在沙发里。

然后就是起床玩游戏。

突然王立娟说学校的银杏叶黄了,很漂亮。我当然知道学校里每年秋天黄叶满地的美丽景象。

记得大一的时候,每天还早起,总能赶在清洁工打扫之前在铺满落叶的道路上走过,脚下厚厚的一层,踩过去沙沙作响。后来几年总是看不到,想不明白落叶都哪去了,再后来才明白原来起得太晚,早就被清扫过了。于是就很喜欢有风的日子,即便扫过了,来一阵风,就又是一地金黄。交大的FTP上,早在几年前就有几百张校园里秋季的照片,那时还下载过全套,后来也全都删了。

因为学校里的事,也就是那么回事。于是我倔强地回答说:“每年都会黄的,也没什么的。”但心中还是十分向往,毕竟是有许多漂亮姑娘在这个季节里满校园地照相。叶子虽然每年都黄,漂亮姑娘却是每年都不同的。

但还是没去,因为懒得动弹。从这里折腾到学校,要将近1小时,只为看看路边偶遇的姑娘,太费力了。若不是辩论队的事,我也不愿回去。

不过这天气实在很好,只好就近到日坛公园里去随便走一走。想象一下看到了很多在学校的草坪上拍来拍去的姑娘。

每次与朋友们说起日坛公园的时候,还一定会提一件事。就是我妈第一次来这看我的第一天,就自己跑去日坛公园玩。然后每天都去,还认识了什么老太太,跟人家打听附近哪有农贸市场。而我在这住了一年半,还是没怎么去过,谁也不认识。

下午四点,在日坛公园。气温已经开始降低,走到背阴处,还真是有些微凉。有一条五十米左右的小径,两米来宽,两侧也栽满了银杏,一眼望过去,金黄通透。

就这样。

六年前的麻辣烫

东校区的小西门出来,是一条窄窄的胡同。那里我只知道半家店,若不是徐键今天说起那是一家成都小吃,我仍不知那是一家成都小吃,只知是一家店,门口有一家麻辣烫。我只知道这个麻辣烫的小摊,所以只能算半间店。一个俊朗的四川妹子在那里看摊子,看了许多年。俊朗据说是远哥用来形容徐键的词,徐键用来形容妹子,我借来用在自己的文章里。

我之所以只知道半间店,是因为大一的时候我没有住在东区。似乎在我之前的理学院学长,大一都是住在东区的。贺兴华那时住在东区4号楼,胸牌上印着D4,所以他常常把胸牌炫耀给别人看,说看啊,哥们是大四的。而我直接就住到主区了,所以很少有机会在这个小胡同附近活动。后来经常送低年级的辩手回宿舍,但时间往往都很晚了,送完再出来小西门已经关了,只能从南边的大路绕回来,倒是常常在大路边的烧烤摊吃几根烤串。彼时烤串那一带今天已经修成了路,再也寻不见了。

而我之所以又知道这半间店,是因为大三的时候常常去那里吃。那时的女朋友还在上大一,每晚送回宿舍时都要光顾一下这家麻辣烫。尤其是冬天的时候,站在冷风里,伸出瑟瑟发抖的手,哆哆嗦嗦地端着小铝盘,就着冰凉的空气吃得满嘴都是油,辣得直抽凉气,似乎是一种无上的享受。胃口好时就多吃一点,胃口一般时就少吃一点。大部分的晚上,三根五也要吃一点的。其时从主区南门到东区西门这一段路上,也有三四家麻辣烫,但还是这家的味道最合我们的口,于是就总是在这里吃了。

吃的多了,与那俊朗的姑娘也熟了,有时路过也会打个招呼。

然后很多年忽地一下就过去了,许多事都变了。而今天我却听说,我知道且只知道的半家店依然还在,而那妹子也俊朗得一如当年。于是便拖着一帮小朋友去吃。果然一切如故。

我惊讶的是,几年不见,看摊的四川妹子依然认得我。她用手势模仿着我当年吃麻辣烫时摇摆的样子,我已忘记了那时吃麻辣烫为什么要全身一起摇摆,我甚至也忘了自己到底是怎样摇摆的,大约就是一条鱼游来游去吧。

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徐键总说他喜欢大三到大五的闭区间。我懂得他的意思。

有时我也会想,若让我在学生时代中选择一个区间,我会选择哪一段。似乎每一段都有值得回味的故事,同时每一段也都有心酸痛楚的往事。痛楚是金老师年轻时的诨名,如今他已不再希望大家喊他痛楚,而要喊他金老师。我尚没有金老师的境界,我依然觉得生命中能够永刻的记忆都带着痛楚,正是那些与快乐并存的悲伤和苦楚,才让那些快乐的时光被铭记地更加清晰。我得记住那些失去的遗憾,才能明白在那之后的荣耀是何等惨烈。

吃麻辣烫的时候,我说南门外曾有一家肉夹馍非常好吃。从嘉园下面那条路向西到达南门外,本是个丁字路口,后来才被修通。修通之前,那里是一条只容一个人通过的曲折胡同,那肉夹馍就在胡同口,胡同口的南北两侧也是各种各样的小馆子,小笼包煎饼摊鸡蛋灌饼之类的。环顾四周,坐着的小朋友里,没有一个人见过那家肉夹馍。

那里被拆掉之前,我曾问肉夹馍老板拆掉之后要搬到哪里,老板说还没定,也许学校里面也许换别的地方。有一天我想再去问问时,那里已经变成一片瓦砾了。

再过几年,早晚有一天,我知道且只知道的这半间店也总要拆掉的吧。俊朗得一如当年的妹子也总要随着这店的消失一并消失的吧。所有一切都要被卷入时间的洪流碾成碎片然后消失不见的吧。

吃过麻辣烫,我们也总要向前走的吧。

方土豆在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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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驶入郑州车站,开始慢慢减速。我和王霖已经站在车厢的连接处等待下车了。临时加开的绿皮车十分简陋,这里是一小段黑洞洞的空间,没有灯也没有窗户。看不到车外的景象,只是轰隆隆的震动的摇晃。趁着这段黑暗,我努力地回忆着很久以前在这里下火车时的景象。当我在郑州火车站下车时,只认出了一小部分20年前的模样。

每到出游的季节,朋友们都会背着相机出去旅行,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拍很多很多照片回来,整理成册打包上传,给我看他们一路的行程。相机是个伟大的发明,光学的奇迹让人们无需通过文字或是画笔就能领略的一个地方的风景,不再需要像马可波罗那样只能用文字记录种种瑰丽的色彩,不再需要像李时珍那样需要一笔一笔勾勒万千植物纷繁多姿的形态。

可惜我笨得很,20年前还不曾会用相机。因而站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我有些慌张。我知道我曾经来过这里,却不知道当时我站在那里,朝向何方。这有点像你明明知道一本书里有很多精彩的片段,但却不知道那个片段在哪一页,最糟糕的是你无法通过一页一页翻过去找到那些片段,因为书上早已被后来的笔记和笔迹划写地面目全非了。

在郑州时,我总对徐璟说,我二十年前来过这里。今天坐下来开始写《方土豆在郑州》,我才又想起来其实我三年前还曾去过一次,带着王霖去考察郑州的复读学校。那老师给王霖劝导了一番之后,忽然抛给我一个尖锐的问题,她攥住我的手腕问:“戴个红绳儿,没好好学习吧,今年考了多少分?”我那时留着一个很不学生的又短又乱的头发,手腕上戴着一条很不学生的红绳栓着一个小招财猫,脖子里也挂着一些古里古怪的玩意,看起来确实不像什么好学生。短暂的错愕之后,我决定跟这可爱的老师开个玩笑,于是把三年前又四年前的高考成绩减去200分告诉她。这可怜的老师立刻就把王霖抛在一边,拉着我的手开导了很久,让我再复读一年,一定能考个好学校。不知三年之后的现在,我若是再去,还会被当做学生么。

我本想像在南宁时一样,写一写晨昏的景色,写一写人们的生活,写一写大街小巷。可惜我在这里停留的时间比南宁更短,30多个小时的时间,睡去了10个小时,还有不少时间都是坐在柳先生的车里,穿梭在郑州市的车流里。

但总算这里和新乡差不多,是个夏天比较热冬天不算冷的地方。秋天来了树叶会落,冬天来了水会结冰,春天来了也有大风呼啸,夏天来了也是浑身冒油。

柳先生是个有趣的人。我之所以只能以柳先生来称呼他,是因为徐璟说了好几次他的名字,我还是没记住。我一直是个不擅长记名字的人,不但是名字,还有籍贯、民族、信仰、爱好等等,我统统记不住。这样的好处就是,每次和老朋友见面,我都有新话题可以攀谈。坏处就是,每次和老朋友见面,我都不得不谈些旧话题。

还有薄叶青。我想不起来这是第几次见到薄叶青,我也不太明白她家为什么住在“村儿里”,我也不太明白为什么徐璟总揶揄她是90后的智商。薄叶青是我身边又一个关系圈儿,第一个关系圈是我大梵阿累福气我,再一个关系圈就是我徐璟薄叶青王伟我。很有意思,尤其是福气的故事让我不禁慨叹造化之奇妙。

火车经过黄河时,我趴在窗户上看了一会儿,澄黄澄黄的水很宽很宽,里面一定没法游泳。呛口水会牙碜。返程时是汽车,又是傍晚,迷迷糊糊我就睡着了,不曾再见。今后许多年,我记忆中的黄河一定就是那天见到的奔涌景象了。

每到一个地方,我都忍不住会想,我会再来么。那些地方,有的我再去了,有的还没有再去,有的也许再也不会去了。随着那碗烩面的味道渐渐从舌尖远去,我也不禁开始怀念了。

只是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还有徐璟爸爸徐璟妈妈和徐璟,是一本刚刚翻开还未读的书。不知还有没有机会仔细读完。

方土豆在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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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已不在新乡了。但是还是要写的。为了不被王霖笑话。其实我写不写都要被王霖笑话的,但是我写了就不至于在被她笑话时自己也笑话自己。可以在她笑话我时,用时间观念真靠谱或是裤子总是破一个地方来笑话她。

我也不是第一次到新乡。总记得妈妈给我讲小时候坐火车的故事,我出生不到三个月时就跟着她坐火车,在那个没有纸尿裤的时代,她和我爸必须背着一包尿戒子,再背着我,再背着行李,还有吃的喝的用的,挤上拥挤得不能再拥挤的火车。一边是窗外令人烦躁的漫长旅途,一边是脏破的卧铺上蹦跶着的跳蚤,一边是襁褓中无尽的哭闹和乱糟糟的拉屎撒尿,想想就觉得忙乱得一塌糊涂。我知道,那一定就是往新乡的路上。

我对于这座城市来说,不止是过客。我在这里生活过两年,两年的时间还是很长的。但我在北京已经七年,对于这里而言,我仍是过客,也许永远都是。但新乡不会的。这里变化得太慢了,我觉得,我总是可以找到十几年前撒尿的墙根儿,尽管那已经堆上了一些残破的花盆,甚至积了些土长出了花花草草;我觉得,我总是可以找到那时夏日喝汽水的小店,尽管它早已数度易主,那时小冰棍儿厂生产的冷饮如今也被蒙牛伊利可爱多代替;我觉得,我总是可以在楼顶上找到昔日下象棋的小凳子和小马灯,尽管周围竖起了一栋又一栋高楼大厦,曾经一望无边的麦田已经盖满了工厂和小区;我觉得,我总是可以在深夜听到远方火车的汽笛,总是和在那扇面北的窗里一眼看到田野尽头的灯火,尽管现在推开窗就是新飞冰箱厂的厂房,远方的灯火即使还在它也不再阑珊了。

有一年我回新乡,去看了从前在这里读书的小学。我还找得到当年的教室,站在门外,似乎黑板还是那黑板,桌椅还是那桌椅,讲台上的半截粉笔是我打闹时刚刚扔过去的,我在这教室里捣蛋的样子现在看来是何等的有趣。

我不禁要想起那时的班主任,那个让我彼时厌恶的可怕女人,也许让我现在重新写一篇《如果我是老师》会更有感触吧。我又想起那时来的一批实习老师,他们都是旁边河南师范大学的学生。那时的日记我仍留着,有一篇记述了这件事,我说我最喜欢其中一个老师,似乎是粉色的毛衣大大的眼睛之类,这位老师在日记后面给我评语“我也最喜欢你了,小马腾”,如今读来,仍是潮水一般把我湮没。时过境迁,不知当时的老师们如今在何处。后来的故事,往往就是没有后来。那时还没上学的王霖都已在师大读大四了,时光还真是迅猛。

迅猛的不止有王霖。彼时留着两行鼻涕邋里邋遢的顾菀月已经出落为婷婷的姑娘,比我这哥哥更早地结婚了。我端着妹夫敬上的酒杯,不知该说些什么。身在一个到处都是过客的城市里,擦肩而过的人那么多,那么多的人也都擦肩而过了。

这次我没有再去看从前在这里读书的小学。我想那已经没什么可看的了,心境已经不再相同了。离开了学校,就不再想回去了。也没有骑着自行车四处转悠,那些熟悉的大街小巷我都没有去,没有逛街没有游玩没去河边没进公园,也没有去比干庙、潞王陵。除了和亲朋友好吃吃饭喝喝酒聊聊天,我总是站在家里的阳台上靠着栏杆发呆,这里的阳台和别处不一样。

至于哪儿不一样,我也说不上。

还有,我在床头拣了一本《三国演义》,几天一共看了六十多回。

还有,那68°的酒确实很给力,但我也很给力。

还有,强舅舅那84年的小女朋友也很给力。

还有,王霖也很给力。

还有很多,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