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存档: 方土豆 - 第11页

天还没亮

好像挺长时间没有熬过这么晚了。如果不是在网吧打游戏,一般两点以前就睡觉了。有时即使是去网吧打游戏,往往打到两三点钟也就觉得困了,有时困得厉害,也就在三四点钟跑回家睡觉了。如今不像在学校时,凌晨回学校进不了宿舍,现在我可以在任何时间,乘坐任何可行的交通工具回家,没有任何人管我。我可以选择睡觉,也可以选择彻夜开着灯,开着电脑,开着音乐,打游戏,或是坐着发呆,没人管我。

我其实有点理解蔡磊为什么那么喜欢住在办公室了。他一定从来没有享受过整整一晚上随便撒欢折腾却没有人催你睡觉的快感,所以当办公室添置了一张柔软的沙发以后,他就准备了全套的洗漱用具换洗衣服拖鞋短裤,以公司为家了。我常常向别人讲这样一个杜撰的故事:任老师去买沙发时,把蔡磊喊去,让蔡磊在沙发里躺一下,能躺下去,这沙发就够大了。

每次写完一篇很长的文章,我就很兴奋。也可能是写的时候太兴奋,写完了兴奋劲儿还没过去。总之很兴奋。于是就不想睡觉。就像现在。

许多姑娘都跟我说要早睡早起,我也曾经把这四个字连同其他一些字,诸如锻炼身体好好学习不玩游戏之类的,用巨大的字写在纸上,贴在上铺的床板下面,这样每天一睁眼就看见,以此来鞭策自己。以为每天都看见就能做到了。其实每天都看见又总是做不到,后来就麻木了。再后来就以写的字太难看为由撕掉了。

于是,也就不再早睡早起了。我每天熬着夜,其实也没什么事可做。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小部分时间在玩游戏,小小部分时间在聊QQ,小小小部分时间写一点东西加一点班。但我还是那么熬着,似乎睡着了生命就浪费了。我却又不肯承认,这么熬着其实也把生命都浪费了。

这种时候我就会为自己找借口,比如“浪费总是难免的”。

这就像,小时候趴在学校的水龙头上喝自来水,总是不可能把流出来的水都喝掉,总要一面喝一面漏掉许多,而且喝道嘴里的总是少数,大部分都顺着嘴角又淌出来流进下水道汇入新一轮的循环。所以,浪费总是难免的。

每次有人和我探讨诸如生命的意义或是人生的方向时,我总是觉得很头疼。我老觉得随遇而安就是一种很好的意义和方向,但我又羞于讲出来,害怕旁人笑我不思进取。我又觉得其实也不必在意旁人的评价,毕竟随遇而安也包含这一层意思。而我又更加担心我若对旁人的评价无动于衷,就更有人嘲笑我不知廉耻。想来想去,还是不与旁人说起的好。

就在我坐在椅子里絮絮叨叨的当口,天已经渐渐亮起来了。若是在盛夏,天应该亮得更早。随着秋意渐浓,天亮得也越来越晚了。

我突然想起高中的一些事,那时候,差不多这会儿已经起床了。可现在呢,这会儿我还没睡觉呢。

最近开始听《怎么忽然就成了这样》。电视剧没看两眼,倒是喜欢上这首歌。大梵很久以前跟我说,这歌很好听嘛。若是他现在跟我说,也许会说,这歌很给力嘛。但是我一直没听过。前几天突然想找陈小春那版的鹿鼎记的片尾曲来听,转来转去就听到了这一首,觉得还不错。若是现在,应该说,觉得很给力。

是啊。怎么忽然就成了这样。

扭头看看窗外,又想起那么一句,天空泛起鱼肚白,行人把我撞得东倒西歪。

意外之外。

乱了。

“忽而今夏”

当我正要关上电脑,准备离开办公室的时候,雨忽然就下了起来。一面打着雷,一面急急地下着,仿佛云彩要赶着去什么地方,抓紧时间下完好出发上路。差不多与此同时,辩论队的QQ群因为徐键的一句“冷清”猛地热烈了起来,各方人马忽地从全球各地冒了出来使用不同的语言开始扯淡打屁。

于是我又重新坐回到电脑前面,加入到他们的海阔天空,等雨停。

其实我不需要等到雨停的,背包里有伞,下楼就可以打车5分钟就到家,即使步行回家也不过半小时的路程。而且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夜晚下起这样的雨,正是在外面走走的好时候。但我还是等着了,更主要的是想把等待许多日子的一些文字记下来。

金庸写完《鹿鼎记》之后,决定不再写武侠小说了。一个主要原因是觉得写尽了,再写就会重复而难以再超越。于是后来就再没有写过武侠小说。

我在写文章的时候,也常常有这样的感觉。尤其是每次动笔之时,都希望能够比上一篇更加精进,回头再读最近的那些文章时,似乎也确是如此。从《方土豆在襄樊》逆着数回去,接连几篇直到去年此时的《这个夏天》,自以为这一年所堆砌的文字,都是这许多年来以来的巅峰之时。过去也偶有凑合的文章,却只能偶得,而这一年的文字,自己读来,心中全是骄傲。似乎是无数日子累积的诸多琐碎在短短一年间,甚至是最近几个月里一齐迸发了出来,凝聚着我对青春的全部的思考和领悟。

于是,在襄樊之后,我进入了一个长长的沉默。一提笔就又想起秋爽曾说过的那句憋屈和矫情。更是感到笔力有限,以眼下的造诣,恐怕是再难精进了。

大约还是我囚困于交大东路的斗室时,晓东有一次跟我说为什么不试着写小说。其实我是试过的,写了两万多字就停下了。动笔之初,还觉得顺利,几千字之后,渐渐觉得吃力,不论是情节还是人物都变得无力驾驭,仿佛整件事情都超出了掌控,故事的演进已不在我的计划之下,人物的变化也并非我心中期待的方向。反思数日,确实是功力不够,百十余字的断章我可以锤炼得十分精美,千余字的短文就只能草草而就了,过万的文章对我而言已是鸿篇巨著,也许再过得十年二十年也许可以再试试。

至于那半篇小说,我还是发在博客上了,作为年轻时狂傲无知的纪念。若以后有机会,也许会把它写完。但我更愿意就让它那么断着,以后出集子的时候,也那么断着。那种成长的痕迹,是多么真切啊。

昨天收拾背包的时候,从内侧的兜里翻出了那张从襄樊返回的火车票。在那个瞬间,我有再准备一个日记本的念头,这样就可以把火车票夹在日记本里,贴在《方土豆在襄樊》那一页,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只能以纯粹的文字记录生活,而且文字竟也只能以二进制的方式储存在不知身处何方的一块硬盘上。但我最终没有回到用纸和笔的时代,文字之外的真实世界,经过几度犹豫挣扎之后,被我扔进了垃圾桶,从此消失不见了。我确实太懒了。

突然想准备一个日记本的想法,源头却不在此。上周五大学同学聚会,没有喝酒,只是吃饭聊天,很快就结束了。从学院南路晃晃悠悠到了大钟寺坐上13号线,又在知春路换到10号线,一上车旁边就站着一个面皮白净的小伙子,干脆的小平头,精神的浅蓝色衬衫,笔挺的西裤,黑亮的皮鞋,一看就是那种在欧美系外企工作的白领,拿着一个阅读器在看书,上面全是英文。Bambook或是什么类似的产品,我以前一直以为用这类东西看书眼睛一定很累,一瞟之下发现屏幕背光柔和一点也不刺眼,整页书大约只有20多行,行距和字号都十分舒服。

车上人不少,我俩一直并排站着,我时不时地瞟一眼他的“书”,直到我在金台夕照下车。他一页也没有翻。

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捧一本《〈华尔街日报〉是怎样写故事的》的纸质书,在漂亮姑娘面前翻得哗哗响。

雨似乎已经停了。立秋一过,天气凉得就会很快。每到下雨,秋意就越发浓郁。空调的电源已经拔掉了,今夏已经不会再用;凉席也卷了起来,立在墙边,等着哪天心情好刷洗干净就可以收起来;薄被子已经准备在床头,说不定某个夜晚就会在被秋风吹醒;办公室的抽屉里也叠好了一件外套,也许很快晚上回家时就不能再穿短袖了。似乎此时说忽而今秋更合适。但我仍然使用了忽而今夏。

每一次聚会,留在北京的都会少几个人。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们一个一个离开了这座拥挤的城市,也许他们找到了真正的方向。

那一日与庞鑫从学院南路往大钟寺地铁站晃悠,他说前几日又重新看了那年的毕业晚会“忽而今夏”,感慨彼时的年轻与活力。我才终于知道,原来那年毕业晚会的题目,是忽而今夏。

方土豆在襄樊

在第一天的行程接近尾声的时候,等待了许久的细雨终于默默地下了起来。

在第一天的行程接近尾声,我坐在去往晚饭地点的出租车里,憋出了这句话时,我问远哥和大梵,这句话放在文章开头还是结尾更好。我本想把它放在结尾的,但是两位前辈都说放在开头好,于是就放在开头了。

那时我想我应该每一天都写一点东西,以免让关于这趟充实丰盈旅行的记忆随着时光的流逝被湮没。但是那天晚上我在电脑前面坐到凌晨两点,终于选择了放弃。那些我预先准备写下来的话,当我真的开始把它们写下来时,却发现根本无法缀成词句。而且我越来越觉得,所有我想表达的含义,要么在之前的文字中表达过了,要么就早已被古人表达过了。

而且细密绵长的雨后来下了一夜,最终也没有停。

许多日子以前,我来过这个地方。在一个冬天,春节刚过,背着父母。现在想来,那时还真是个无畏的少年。兜里揣着借来的几百块钞票,就稀里糊涂踏上南下的列车了。因为穷,坐不起卧铺,我甚至拉着同行的伙伴一同坐着硬座。在漆黑的夜里,拥挤在寒冷的车厢里,一路颠簸到了彼时那个在寒冬中温暖湿润的江边城市。

那时,这座古老的城市只给我留下两个字。悠扬。不但是这里的气息,更是这里的故事。

我站在孔明先生曾经躬耕的田地上,问为我们开游览车的司机,您会唱当年诸葛亮教给农夫们的那首歌谣么?上一次我来这里时,似乎没有问这个问题。上一次我来这里时,似乎还会背《出师表》。上一次我来这里时,似乎还不会讲三国我最崇拜的两个人是诸葛亮和孔明这个笑话。但是这一次,我真的想听一听,许多年前,名动四方的卧龙先生弯在田间插秧时,蹲在沟渠除虫时,坐在垄上休息时,用竹篾刮去两腿湿泥时,究竟是唱着怎样的歌谣。它一定早在许多年前,就和这城一样悠扬。

在那口六角井边,如我期待的一般,故人依旧,却已人事两忘。只有幽深的古井寂静无波,不知这古井是否记得当年我们在这里的故事。大家戏称那次真是血雨腥风,但是显然在老婆婆的心中,那只是许多记忆碎片的一片,早已随着草堂前一层一层的落叶被掩埋得踪迹全无了。不知刘皇叔来此三顾茅庐时,是否也有一位老婆婆对他说,我观足下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浓眉慈目阔耳狮鼻,它日必有帝王伟业。

离开北京之前,曾经有一张多余的车票,但最终未能找到能够同行的人。在出发的前一天,终于被卖掉了。

据说随州菜很好吃。据大梵说,随州菜的惊喜将不亚于新中街的湖南菜。我第一次到新中街的时候,在那家虽然它就在路边但是如果你不知道那里就一家餐馆就完全无法看见它的小菜馆吃过一次尖椒荷包蛋,它就像襄樊的豆皮颠覆了我对豆皮的理解一样,颠覆了我对炒鸡蛋的理解。湖南菜的后来,是另外一个故事。若有机会,希望可以得以成文。

那时我们常常开玩笑,说广告门可以在宣传材料上加一条:步行5分钟有十二分好吃的湖南菜。

但是我并未吃到随州菜,因为店在装修。

但谁又知道,这次的擦肩而过,不是为下一次的相遇埋下伏笔。比如在水镜山庄,随州的故事似乎又有了后续,但也短暂得转瞬即逝。远哥说马腾你今天真低调,要是照往常,你怎么不得问问电话请她们同行一块吃个午饭然后一起去水镜湖玩什么什么的。我说惭愧惭愧,若是在给我几分钟时间,也许我就邀请她们了。但是错过了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可以一直回忆,在水镜先生的后山,有一小片遗憾永远也无法追溯。将来老了,也不失为一桩趣事。

更何况,谁又知道,这次的擦肩而过,不是为下一次的相遇埋下伏笔。

就像那张被卖掉的火车票。未能搭乘这班列车的人,总会有下一班列车在等待。

许多日子以后,我再次来到这个地方。这次不需要瞒着父母,也不需要勒紧腰带坐在硬座上难以入睡。盛夏时节,卧铺车厢的空调凉得如深秋一般,还得盖一条薄被才不至于着凉,我还一度担心冷风直吹的肩膀会因此受寒。

从走下火车开始,温润潮湿的空气就让我再次感受到了。悠扬。

我去过许多地方,看见了那些景色,一一刻在心中。但在岁月的侵蚀下,它们终有一天会消失殆尽。唯有那些在这些景色中演绎的故事会在心中留下永恒的痕迹。

我在水镜湖的湖面上拣了一段树枝,约莫五寸长,顶部分出两个枝桠成“丫”字型。它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就是湖边或湖心岛的树木上被折下的一段树枝,漂浮在湖面上,划船时随手捞起。我把它在阳光中晒干,收在背包里。当我在西站出站时,这截不起眼的树枝也许就是我此次南下最后的记忆。

吃了很多饭,见了很多人。一个旅客,在旅途中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处处都被款待。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呢。

还有其他。又是另外的故事,不提也罢。

不论怎样,就这样吧。还能怎样呢,那就这样吧。

我突然明白,我叙叙地讲了许久,最终想说的,不过是200911日抄在博客里的那首短诗。

远哥和大梵说,按照我的文章结构,不但要把“在第一天的行程接近尾声的时候,等待了许久的细雨终于默默地下了起来”放在开头,而且还要在结尾让雨停下来。就像这样。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雨竟然悄无声息地停歇了,烟波浩淼的江面飘来淡淡的腥气,江上船只了了,两岸车水马龙,一切就像昨天一样周而复始。就是这样。

在说再见之前,要先说,你的笑颜一如当年。大梵补充了四个字,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你的笑靥一如当年。

但是我说给谁听呢。

旅行的意义

从小就懒得要命,不爱出门。若不是有非常要好的朋友同行,我连到门口的胡同里玩弹球也不愿意去。坐在沙发里看电视,基本上就是假期全部的生活,宅男的血液似乎从一出生就在我的体内流淌。

而且因为晕车,很严重的晕车,闻到汽车的味道就开始反胃,车一发动就头晕目眩,走两步就哇哇大吐,我就更不愿意去需要坐汽车才能到达的地方。

那时距离奶奶家大约有20分钟车程,短短的20分钟我总觉的有2两个小时一般漫长,通常都会把司机师傅的车吐得一塌糊涂。所以那时去奶奶家,要么是把我哄睡着了,然后趁着我没醒来到时候一溜烟到达,要么就准备很多塑料袋,在我没有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之前到达目的地。回来时也要这么玩一回。

后来上学越来越远,总要坐汽车,经过无数次艰苦卓绝的锻炼,我终于再也不会晕车了。

但仍然懒得要命,不爱出门。

算起来,我已经在北京接近七年了。北京著名的景点几乎全都没有玩过,那些旅游团来到北京必去的名胜古迹,这么多年来我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详。大一的时候还很热情的跟着集体活动去爬了一次香山,后来就再也没什么动作了。若不是有非常要好的朋友同行,我到现在也未曾去过那些为数不多的我已经去过的游玩之处。

每次从学校回家,我都要从2号线换到1号线然后一猛子扎到大望路,在天安门广场下面经过了许多次,然而七年来几乎从未在长安街的地面以上走过。所以,有一次打车从天安门广场经过,外面的景象真是熟悉又陌生。

有时也奇怪,这么多年我都干了什么,似乎活动范围向南就到南门外的小饭馆,向北就到体育场前面那条路,向西就到亨特网吧,向东就到18楼下买电的配电室。简单乏味枯燥干瘪的校园生活就在方圆一公里的范围内展开了,日复一日地延续了许多日子。

我捏着远哥给我的车票,想起来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坐火车了。

小时候只有绿皮车,从北京到新乡就要坐很久,卧铺上还有很多跳蚤。但我还是挺爱坐火车,因为坐汽车会晕车,而坐火车不晕。就这点朴素的原因,让我对乘坐火车长途跋涉有着特殊的爱好。尤其喜欢夜车,那些年没有那么多城市灯光,一旦入夜窗外就是一片漆黑,只有极远的地方才会有点点灯火,然后就是无边的旷野。听着车轮与铁轨摩擦的声音,归心似箭的情绪会化成一股暖流。

当火车在深夜停站时,上下的旅客不过两三人,月台上也很难见到工作人员。昏黄的灯光映照着黑白两色的站牌,在一片寂静之中,那站牌就忽然慢慢地开始向后移动了。我就一直把脑袋顶在车窗上向外张望。

我把车票收在包里,开始打点行李。若不是有非常要好的朋友同行,我其实更愿意宅在家里看看小片,撸撸管子,玩玩游戏,写写文章。

旅行对我而言,终点在哪并不重要。在去向何方和与谁同行这个问题上,我选择后者。那些在黑夜中的颠沛流离,看着远方灯火迷蒙,就是旅行的一切。

就像许多年前那个懵懂少年,在青涩的日记中所写的那样,真想踏上西去的列车,然后随着心情在一个不知名的小站下车,不问前途,只为了让自己迷路。

简谐振动

王霖说,你还记得啊。我当然早就不记得了。简谐振动,大概就是一根绳子拴着一个小球摇摆的故事吧,或者一截弹簧拽着一个滑块往复的故事吧。

办公室很安静,我听那些老掉牙的歌儿的时候,总是把耳机带上。昨天打开背包找耳机的时候,想起来它和我的iPod一起在前一天的晚上在街边的小店吃面的时候被遗忘在小木桌上了。那家店名字叫沙县小吃。

第一次吃这种名字的小店,是在交大东路。那时我也还住在交大东路租住在那个紧窄的斗室,没什么正经工作,每天晃来晃去寻找各种消遣。沙县小吃就在从学校东门出去那个长长的天桥的下面,拌面3块,馄饨也是3块。差不多每天晚上都从门前路过,但并不经常在那吃,更多时候,是在胡同口花3块钱买6个孜然烧饼,回家烧一壶开水,吃掉4个当晚饭,剩下两个放在冰箱里。烧饼当然没什么油水,到了临近半夜的时候就会觉得饿,再从冰箱里拿出剩下的两个,吃掉。有时候,这一天很顺利,或是消遣得不错,也许会在沙县小吃坐下,吃一份拌面,吃一碗馄饨,花去6块钱。若是这天一帆风顺,或是心情大好,也许会加一个卤蛋。但其实也没什么油水,回家时仍要在胡同口买两个烧饼存在冰箱里,深夜难免还是会饿的。

搬家以后,偶尔回到学校去勾搭小姑娘,也有几次从小馆子门前路过,却没有再吃过。后来不知道哪次,就不在了。再后来,新中街也开了一家。再再后来,东大桥路也开了一家。有时也会去吃吃,只是拌面要4块了,馄饨也要4块了。

iPod就是在昨天的昨天晚上去那吃拌面的时候放在小木桌上,一边吃面一边和老板闲扯,走的时候忘了拿。

大约几个月前,远哥的自行车坏了,坏的太厉害很难修了,所以我把它送给一个专门用废品做工艺品的朋友。现在那辆自行车变成一个饱含着对现代工艺讽刺意味的小玩意陈列在三里屯Village地下一层的某个创意店里。于是我需要再买一辆自行车。去买自行车的路上,路过朝外soho,那有一家苹果专卖店。我说进去转转吧,不会耽误什么的,然后就想买一个iPod。我说买就买了吧,自行车什么的,下个月再骑也是一样的。挑来挑去,挑了最便宜的shuffle,我倒是也很想买touch,只不过身上只带了购买一辆自行车的钱。后来想想,也挺庆幸只带了一辆自行车的钱,若是带了整个月的薪水,也许就真的买了touch。

在那之后,我带着拇指大小的新玩具,又挤了一个月公共汽车。但是依然乐得屁颠屁颠。

后来自行车还是买了,不过在几个星期前失踪了。我想它也许进入二手车市场扶贫了,也许因为它又新又好骑所以被君子同学用来更新自己的代步工具了。但是都不重要。

当我说起我把iPod遗忘在吃饭的小馆子的时候,王伟说你真淡定啊。丢了东西从来都不动声色,自行车丢了,iPod丢了都泰然处之,好像那些东西不是自己的一样。

我想了想,还能怎样呢,生活吧,其实就是简谐振动。

虽然我能够想象王霖小朋友说“你还记得啊”的时候脸上有着怎样的神情,而且我也确实忘记简谐振动到底是什么玩意了,但我还记得那时物理老师教我解所有简谐振动问题时只要抓住“守恒”就全都不是问题。所以,也许就是守恒吧。

现在我的背包里,放着一把徐键的伞。“断了联系?”“差不多吧。”这两句话在我的脑海翻腾了许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听到别人的遗憾,有时也会替别人感到遗憾。物是人非的情节一遍一遍在我们身边上演,人面桃花的感慨穿越了一千多年的时空至今仍让我们难以释怀。

徐键其实很幸运,至少找回了这把伞。更多的人丢了东西,就再也找不回来。比如我,就只能在梦里怀念那把丢失的霜之哀伤。

其实丢了或是找到,也没有什么分别。失去的不必怀念,未失去的倍加珍惜就是了。

昨天晚上,我站到沙县小吃的门口,对着老板说:“老板,我……”老板没有等我说完,就拉开抽屉拿出我那拇指大小的玩具,笑着递到我的手上。

李耳先生曾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在那个没有标点符号的年代,这句话确实不太好理解。

掌握了科学文化知识的我们,可以说x=Acos(2πt/T+φ)。

自行车又丢了

奇怪,我为什么要说又呢?

在外面吃饭到了要结账的时候,朋友们都会从背包里或是口袋里掏出一个硕大无朋的钱包,翻开钱包可以看到里面整齐地排列着红艳艳的百元钞票,一侧是层叠在一起的各种卡,公交卡、身份证、信用卡、会员卡、打折卡、好人卡什么的,一侧是梳理得十分规整的各种票据,发票、车票、电影票、代金券什么的,再翻过一侧是女人或男人或女人和男人的照片,夹在一个带有透明薄膜的夹层里,最下面嘟噜着一大串钥匙,还有漂亮花哨的吊饰。然后钱包就会吐出整钱零钱凑足饭费。

而我,则是从屁股兜或者裤子兜或者上衣兜或者胸前兜或者胸前里面的兜甚至于膝盖兜或者肩膀兜里掏出整钱零钱和一堆各种卡摊在桌子上,从中挑出几张皱皱巴巴的钞票凑足饭费。

这时,我便会讪讪地解释说,作为一个穷人,钱包这种东西,往往比里面装的东西更值钱,也就没必要带着了。

有时候,我也喜欢用另外的说法,钱包这玩意,把各种东西都装在里面确实很方便,但是一丢就全丢了。但是我把所有东西分散在不同的衣兜里,就不会出现一损俱损的糟糕局面了。比如左边屁股兜是整钱,50100的放在里面;右边屁股兜是零钱,35块毛票硬币团在里面;左手衣兜是公交卡,右手衣兜是家里钥匙,上衣前胸内侧的兜里放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姑娘照片什么的贴在电脑桌面上。这样丢的话,最多就是把钱丢了,或是把证件丢一部分,或是把钥匙搞没了。尤其是不会把姑娘照片弄丢,这是最重要的。除非整件衣服连同裤子一并丢掉了,而且即便如此,姑娘的照片也安然无恙。

许多年这样说都没有问题,几天前突然有位朋友说原来衣服就是你的钱包啊随后又问那么你换衣服岂不是很麻烦,所有兜口都要掏一遍,然后转移到另外的衣服里。我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但我似乎并未因此受到过任何困扰,因为我换衣服的频率太低了。

而且由于我一直这样做,所以生活中常常有惊喜。洗好的裤子一直挂在阳台上,偶尔也收进衣柜里,突然有一天准备穿,套在腿上一拍屁股发现左边有一张红彤彤的老人头,右边有一大把10块、5块和1块攒成一团,飞来横财,那是怎样的惊喜啊。

没了丢钱包的困扰,我的生活因此也少了许多麻烦。而我见过许多朋友,因为丢了钱包不得不耽误了数月时间去补办整件,相比之下,在洗干净许久未穿的衣服里发现钱财是怎样的幸运哦。

小时候家教很好,书包里的东西总是收拾得很整齐,那时书包不像现在分出无数口袋,只有一条拉锁,所有东西都一股脑扔进去,大书在下面小书在上铅笔盒在最顶上。铅笔盒虽然简陋却十分规整,用那时候作文里的话说,铅笔一根一根排列得像军队一样整齐。其他部分也一样,初三和高三时复习的卷子每科都有上千张,我都按顺序整理好,一张也不曾丢失。

既然并不经常丢东西,因而丢一次东西常常会让我惆怅许久。在没有什么生活情趣的日子里,很少买新的物件,学校和家里永远都是那些东西,也许一年也不会买几件新衣服,三年也很少添什么用具,常用的东西就是那些,日子久了也有些感情,一旦丢了,总是不免神伤。

后来才慢慢明白,身外之物,丢了也就丢了,塞翁失马的故事虽然未必在我身上重演,但是,丢了也只能丢了,找也找不回来的。而且,很多东西,就算找到了,也不再是当年丢失的那个了。

那天早晨很匆忙,也没有时间为那丢失的自行车哀悼更多时间,站在原地呆了一两秒,除了打个车赶紧上路,其实也没有别的什么事可做了。

记得上学时,丢了一百块钱,心疼了半个月,那时一个月也就才花几百块。翻遍所有衣兜,总是希望它是我不经意间塞在某件衣服里忘了拿出来,也许就会在某个阳光明媚的清晨突然出现在我的枕头底下。当然它最后也没有出现。而那切肤之痛却让我至今铭记。

自行车也就是几百块,我似乎也没什么感觉。是我变了,还是生活变了?谁知道。也许我丢掉的东西,不是那天早晨失踪的自行车,而是许多年前,在勇冠三军的峥嵘岁月里,随着那些热切燃烧的年华和值得我穷尽一生追思的情感一同消逝的灵魂吧。

再也回不去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么?

为什么要说又呢。

昨日夏至

天气热的时候,就想脱衣服,脱了上衣光着膀子若还是还热,就脱裤子,光着膀子穿着三尖儿若还是热,就脱裤衩,然后光着屁股拎着脸盆钻进水房里冲凉。

我从来也不怀念校园的生活,但还是很留恋在男生宿舍的水房里冲凉的片刻时光。

裸露着赤条条的白肉,把水龙头拧到最大,端着脸盆接上满满一大盆凉水,举到脖子下面,顶着锁骨的末端,猛地向着身体倾泻。全身的皮肤都在冰凉的刺激中紧张起来,凉意立刻刺穿肌肤渗入五脏六腑。水房的窗户开着,外面微弱的风吹进来,从头到脚狠狠地打一个冷颤。随后体内又返出一股暖流,沿着四肢百骸游走全身,反而更觉得凉快清爽。

然后又是一盆。再一盆。

高中的时候,下了晚自习到宿舍熄灯,只有25分钟的时间。教室里人很多,夏天本来就十分闷热,堆积如山的习题和作业更让人烦躁不安。当下课铃终于响起的时候,我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飞跑在回宿舍大军的前列。首先是因为十分渴望把一盆一盆的凉水泼在身上;更重要的原因是抱有同样想法的爷们可不止一个两个,半个学校的男生都有着和我同一个梦想,而且我们还是在同一个世界,所以脚步稍慢一点回到宿舍时水房就被无数光屁股男生挤得水泄不通了。没有一个被你独占的水龙头,是很难再短短25分钟里面爽到的。

不过这时也有一个好处,就是你不用自己带盆,只要挤在人群中就会有人给你泼水。有的是给自己泼水的时候被你沾了光,更多的则是为了调动大家的热情,许多人故意往人多的地方泼,然后很快就会演变为水房里的泼水大战。

那时似乎也并不在意夏天何时到来,何时离去,当你突然有一天萌生要光着屁股钻进水房的想法时,你总会发现水房里已经站着人了。即使在前一天还没有人这样做。而过一段时间之后,似乎就在某一天,大家就像约好了一样,又穿上人模狗样的衣服,老老实实的刷牙洗脸了。

那时似乎也从未留意过夏至几时来,冬至几时走。匆忙繁乱的校园生活中,吃饺子什么的总是很麻烦,于是乎连带着就把这些吃饺子的日子一并忘记了。

2008年的夏天开始,我基本上就没有再光着屁股在走廊里走来走去了。那时虽然还住在宿舍楼里,却是个男女混住的楼。下面三层是男生,上面三层是女生。三层通往四层的楼梯拐弯处,还有一道门,一个面容凶狠的大妈坐在门后面,把所有试图窥视那个异性世界的目光统统挡了回去。所以女生可以在男生宿舍的部分随意出入,但男生只能看着大妈意淫大妈背后的身影。于是,就不再有冲凉的故事了。

但夏天的故事仍然会有。比如裤衩和拖鞋。比如冰镇的啤酒,大梵在和我和徐键吃串的时候被一瓶燕京啤酒干倒了,捂着头说不行了要回去睡觉,然后就真的回去睡觉了,把我和徐键晒在肉串摊上继续吃,那是我第一次和大梵喝酒,后来就没喝过了。比如游泳,就是我不会游泳。比如去年那个夏天,许多琐碎的事拼凑在一起,竟也是一个色彩斑斓的盛夏。比如前年那个夏天,还真是不易。

那一次的夏至,我写了很多东西。

我说所有人都会有一段新的旅途。我说我也会的。

许多日子过去了,说过的话,正在成为现实。

当又一个夏至过去的时候,窗外的盛夏一如往年一般繁盛,不同的是,我已经换过了许多窗户。

这样很好。

今天的太阳就像许多年前我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时

星期日,天气非常好。太阳就像许多年前我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时胸中那颗赤子之心一般炽烈火热,这么多年过去了,赤子之心不再,太阳还是不厌其烦地日复一日地孤独地热烈着。

据说夏天穿浅色的衣服能够有助于反射阳光,会比较凉快。但是在这样的日子里,天上没有云,阳光穿透赤裸裸的空气,一点也不浪费地压在人的身上,穿什么色的背心都会觉得火辣辣的能量就像热巧克力一样从头顶浇下,顺着额头耳朵后脑勺一股脑地流下去,灌进后脖领子贴着脊梁骨两边的浅沟向下,钻进裤衩里让屁股和内裤粘在一起,最后包住两条腿和两只脚,就像赤裸着身体泡在一杯新鲜出炉的卡布奇诺里。

除了白色的背心,还有我的大裤衩和大拖鞋。记得有位小朋友一次和我打招呼时说,学长前几天下午两点多你是不是在三食堂门口那里买肉夹馍啊。我想了想,那时似乎差不多每天我都在下午两点多在三食堂买肉夹馍,于是含糊着说,是啊,可能吧。小朋友很兴奋的接着说,是吧,我就觉得是你呀,标志性的大裤衩和大拖鞋呀,哎呀,就是你现在穿的大裤衩和大拖鞋吧。

仔细想来,那时那个大拖鞋似乎就是现在这个大拖鞋。裤衩仿佛是把膝盖穿了大窟窿,但好像还在家里扔着,偶尔还穿着出去吃饭。

下午三点,太阳正足。我就穿着这样的大白背心和大裤衩和大拖鞋,把后背摊晒在晴朗的阳光下,趴在自行车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蹬,沿着光华路从西向东。

到办公室其实也没什么事做,无非就是换个地方换台电脑继续吹空调打游戏,虽然办公室的椅子更舒服,办公室的电脑更顺手,办公室的空调不用自己交电费,但打游戏这种事,很容易就忽略了周围的环境。所以我们才能忍受网吧里各种难以忍受的恶劣环境。

本来是应该给远在戛纳的Nico小姐发邮件的,但这邮件在家里也可以,也未必今天就要发,我又是个十分懒惰的人,于是这点借口在我到达办公室之后,甚至还在光华路上顶着太阳蹬自行车的时候,当然也有可能在我从家里准备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被假装忘记了。

我只是想出去走走。

上一次在夏日正午的阳光下骑着自行车到处乱跑是什么时候?忘了。也许是那年在唐山,可是那年又是哪年呢。2000年吧,还是2001年,我记得那时候小婶还大着肚子,我连我弟弟的岁数都忘记了。

掏出钥匙去拧开办公室的锁头的时候,我想,也许蔡磊会在吧。于是他果然就在了。从那时到现在,我已经在办公室坐了三个多小时,玩了两个小时多游戏,发了半个多小时呆。

看看太阳似乎已经慢慢沉下去了,它不再像许多年前我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时胸中那颗赤子之心一般炽烈火热了,再过几小时,城市的热岛效应也会慢慢冷却。差不多就可以骑车回家了。

据说今晚最低气温22摄氏度,有微风。是个开着窗户睡觉的好天气。还据说明天有雷阵雨。不过天气预报这种东西,又怎么能信呢。

早已忘记了,也不必再提了

很多时候,比如在与朋友聊天的时候,或是久未联系的旧交再次见面的时候,或是给新认识的小姑娘讲故事的时候,或是一个人胡思乱想的时候,或是像现在这样准备开始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多么希望,能够这样开头:“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个2003年的初秋。阳光温热的上午,我站在交大门前那长长的小径的另一端,那时没有红绿灯,没有高架桥,没有车水马龙,没有人潮汹涌,只有道路两侧的绿树成荫,我顺着那条小径慢慢地看过去,看到在枝叶掩映中若隐若现的高大校门,心中无法压抑的激动和热情几乎就要喷薄而出。我对自己说,我会在这里开始又一个不朽的传奇。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第一场胜利的夜晚。那时我只是个孩子,未经世事的孩子,懵懂而无知,鲁莽而轻率,我稀里糊涂地握着评委的手,语无伦次地接受他们的恭喜,以及表达我的歉意。我已经许多年没有再发出那样的声音了,那声音失了音色,嘈杂而破碎,但却是我为荣誉而战的呐喊。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个58分的英语成绩。我对着机房里苍白的电脑屏幕面无表情。我从未不及格,就从这一次开始,我从未及格。又怎么会忘记。但其实我更愿意早已忘记了。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个光芒四射的季节。在交大论坛大杀四方,我的全部热情和积郁都在辩词中得到释放,酣畅淋漓,从学习到生活所有的失落和不满都转化成我的愤怒,在一场接一场的比赛中爆发。每一场比赛结束之后,我的落寞与比赛时的兴奋同样强烈。每一次庆祝之后,我的寂寥与对比赛的渴望同样热切。就像饮鸩止渴。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一个人的脱口秀。我其实至今也不明白远哥为什么能把那次的录像看很多遍,我自己从来也没有完整地看过一次,我甚至已经不记得那一夜我都说了些什么,那时的发言稿也弄丢了,也许是送人了,谁知道。所以也不能说那一次是“清楚地”记得。我只记得没有人找我请吃夜宵,也许那一夜确实很好玩,也许大家只是当我在开玩笑。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一年的迎新晚会。我冲出灯光室从茫然无措的小朋友手中抢下话筒走到聚光灯下,我同样紧张得要命,但是我不出现,还能等着谁出现呢。如今算来,05级的小朋友都已经毕业许久了,也不知那时被我抢了话筒的小女孩现在怎样了。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在那个拥挤而闷热的教室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或者说,你见到我。如今想来,我写在《吃食堂》中的那句“生活显然给我留下的太多未解的玄机,以待今后给我惊喜”,本该在那时就领悟了,可惜那时还不够聪明。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我坐在刘晓对面,听他语重心长地教育我要好好学习。他的肚子还是如许多年前一般的大,我看着他的眼睛,很想反驳他。幸好我已懂得克制和内敛,只需等他过完了嘴瘾,就可以该干嘛干嘛。倘若与他对喷,就没有尽头了。于是,就没有反驳。每当回想与刘晓谈话的情节,我都希望能回到过去,第一次就把他喷翻,这样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听他训导了。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2007年的夏天,把同学们一个一个地送走,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描述。那个夏天我失去了所有的荣耀和希望,和一帮难兄难弟龟缩在20号楼的宿舍里。每天下午看女生去洗澡,她们都穿着贴身的睡衣去洗澡,曼妙的身材被勾勒的清晰诱人,洗完出来时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肩膀上,脸颊被热气熏得绯红,每一个都窈窕动人,我们就站在楼上对着她们品头论足。那个夏天没有网络,我们蹲在酷热的宿舍里和令人发狂的电脑打dota,电风扇和电脑一样多,也一起从早转到晚。挥霍青春的时候,总是有种异样的快感。

比如,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我离开学校的时候,穿着裤衩拖鞋,背着破书包,拎着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行囊。我带着我所有的日记,还有买来送给朋友却没有机会送出去的川端康成,还有什么呢,似乎没了。还有我的旧电脑,那简直就是我所有乐趣的来源,游戏和小片儿。

我像远哥曾经教过的一样,站在南门,把它们放下,转过身来,对着高大的校门,开始回想,这些年的所得所失。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一如我昔日面对58分的英语成绩一样漠然。仿佛那些灿烂的黯淡的辉煌的衰败的故事都发生在别人身上,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不论是快乐还是悲伤,幸福还是忧愁,都如过眼云烟随风而散。

那时的感觉,似乎是剃光了头发一般,再长新的。

但是,每当我想这样开始的时候,我就发现,那些自己以为清楚地记得的事情,并不是那么清楚。在有意无意间,点滴的往事就在风中破碎,在颠簸中失落,就像写在沙滩上的记忆,被海浪无情地带走了。

许多事,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除了在我的记忆中留有痕迹,在时间的车轴上,没能刻下一丝印记。

早已忘记的,就不必再提了。

一日三醒

我脑子里有很多题目,其中大部分后来都变成了文章;但也有很多只是停留在题目的阶段,后来就慢慢忘记了;不过在其中,也有许多不肯被忘记,期待有一天可以变成文章;它们当中有些确实最终变成文章了;另外的一些,多半是因为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早已没了写出来的冲动,徘徊在不说憋屈说了矫情的夹缝中挣扎,只好苦苦地等待,等着有一天拨云见日,文思如泉,能够变成文章。

就是那些曾经想写却没写但是依然想写却又不知如何下笔只能封存心中等待萌发的题目,逼迫我每天打开word,把它们写在第一行,然后试着在下面写点东西。可惜大多数时候的结果,都是写下多少最终就删除多少,当电脑提示我是否需要保存这个空白的文档时,我只能无奈地点下否。

一日三醒就是这么一个题目。

有一个周末,我在办公室彻夜未眠。不是在加班,而是在办公室玩游戏。和同事,还有狐朋狗友们。直到早晨。

回到家,上午10点开始睡觉。下午3点醒来。打开电脑发呆,吃晚饭,对着电视发呆。

晚上8点再次开始睡觉。午夜12点醒来,电脑始终开着,CPU风扇微微转动的声音很像某种封闭房间的排风扇,让我有置身于生化危机中某个场景的错觉。坐到电脑前面发呆,1点左右的时候,好几个朋友问我还没睡呢,我犹豫了一下,说我刚醒。确实刚醒。

凌晨3点又一次开始睡觉。关了电脑。上午10点醒来。满血满蓝,淫荡的一天正式开始。

谓之一日三醒。

我已经忘了为什么有那么强烈的愿望想把这个题目写出来,也许让它和其他许多题目一样沉没在脑海中会更好。这只是我混沌生活的一个片段,在忙乱的世界中用自己的方式寻找快乐。尽管看上去不是那么快乐,然而又有多少人能理解在疯狂了廉价的一夜不眠之后、在微凉的清晨里、在明媚的晨曦中、把自己团进被子里、在大脑的一片茫然中沉沉睡去的快乐和满足呢。当所有的人都在清晨这个传说中最美好的时光中忙碌这一天的生活时,整个世界却与我无关,睡觉就是生命的全部意义。我觉得,此时我的存在,才是自我的存在。

不过,谁在乎呢。

反正,我不在乎。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论语·学而》